2008-08-20 16:50:04Mina

論神聖記號

論神聖記號——儀式、聖禮與詮釋
《人的宗教向度》Ch4 神聖記號之種種Of Holy Signs


宗教經驗的根本特色在於克服主體與客體之間的對立,而這種主客合一的境界想要得到表達,則必須透過宗教的符號或象徵以及它的神話解說。

一、 符號與表象過程
1. 記號(sing):一切符號都是記號,是形式,指涉某種未被直接給予的事物。指向所指之物(亦稱信號)。

2. 符號、象徵(symbol):以「呈現」、「取代」來表象所指之物。唯一的意義承載者。
(1) 中介作用:非僅僅宣布所指之物,還可「明辨」所指之物。得到記號所沒有的獨立性與含混性。在自己結構中「顯示」所指之物,與所指之物保持更密切關係。
(2) 表達功能:擁有介於有限外表與無限內容之間的動態張力。
(3) 符號的核心功能:見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符號是概念的間接呈現,與概念保持類比關係。不同於可直接轉化為概念的圖式(schemata)。

*索緒爾語言學中的符號:
符號(sign):
(1). 意符—能指signifier:符號形象、音響 ex: 雞、鷄、ㄐ一、chicken
(2). 意旨(指)—所指signified:符號本身指涉的概念、約定俗成的意義

3. 符號表象過程(即康德所謂的「想像之綜合」):是一種主動掌握,心靈由此穩定並互聯感覺,其所知覺者不再是印象,而是表象。表象必須經過概念化過程—此過程是心靈的另一種符號功能。表象過程中,心靈使感官直覺內容脫離時空限制,藉著「再呈現」(re-present)使之內在化,並轉化成獨立表象,成為嶄新的產品。這時表象的時間不是已決定的感覺連續過程,而是主體內在及自由的時間性。

4. 回憶是表象的第一種形式,因為異於知覺時間,脫離其原有處境而具備某種超越性,並連結其他類似經驗,產生某種程度的普遍性。

5. 康德的想像綜合之能產:未來是心靈掙脫當下現狀的結果,變成一個真切的可能性。菲西特進而認為能產的想像同時決定(就能產想像)與被決定(就實際意識)成為完全自由之物。
黑格爾把能產想像當作幻想,訴諸主觀意象系列,產生符號(若表象為具體)或記號(若表象為抽象)。黑格爾強調表象的客觀性,符號的表象藉著提出自身客觀性地位的問題而預備了思想的客觀性,也避免了宗教感受的狂熱主觀性。

*符號代表的意義非常廣,它能代表物、事、行動、狀態、甚至是代表其他的符號。如:神木並非樹本身代表神,而是神的象徵。歸納出符號的構成條件如下:
1. 約定俗成:需經教育共同制定,如:文字、標誌…。
2. 象徵意義:代表事物概念,如:手語、手勢,會因國情、風俗而有不同含意。
3. 較抽象性:人有抽象思考及推理能力,是人類行為抽象心性過程的產物。
4. 主觀意識:區分人我界限,具社會性、區域性。
符號是人類用來表達一種象徵的幻想與智慧之結晶,為傳遞思想、表達意願、溝通情感、記載事物而創造一些人為的代表物。借以溝通運用,相互感知明瞭,符號的形式、符號所代表的事物與符號使用者三者必須同時存在,否則將造成歧異 (ambiquity) 。


二、 語言與解釋
1. 符號不只包括語言,視覺、聽覺經驗也屬於其中。
2. 語言是典型的符號。字詞指稱關係,進而在脈絡中「體現概念,不僅表象一般事物,而且表象合成的或某些處境中的事物。」。符號系統的目的就是在印象中建立意義關係,語言也是,口語符號使關係化為概念,用於生活溝通;科學語言則將實在界納入格式,化為抽象,以便從事理性的控制,但也使語言喪失與口語經驗的活潑聯繫。

3. 概念的符號化。概念化作用是語言學符號中的根本功能。符號與概念是對立的。
4. 詮釋學:解釋必須尊重符號的特殊性質。佛洛依德對夢境符號系統的誤解,在於解釋符號時僅把握了意義的單義性,真正的符號不能被縮減為單一的具體意義。Ex伊底帕斯神話 p.154

5. 雅士培所謂的「圍繞符號」:即使一個符號不能被翻譯,它仍舊可以被解釋,被安置在一個更廣的脈絡,以便呈現自身。比符號的實在界內容更重要的,是它的超越指向性,使心靈凌駕純粹經驗界的唯一途徑。

「宗教語言之所以是符號的,並非由於缺乏所指之物,而是由於它指涉了一個超乎客觀的實在界。」p.227


三、 宗教符號的否定性
1. 宗教符號的否定性。美學符號充分表現它的所知之物,並且強調所顯之物與所指之物之間的合一。宗教符號則相反,所知之物永遠超過人的掌握範圍。「道可道,非常道」。宗教符號以指出「它不是什麼」及「隱藏多於顯示」的方式來呈現,純屬類比的性格,否定性是其主導的因素。

2. 對立的實在界層次:聖界與凡界。聖界對凡界的超越性,亦即它的根本否定性。符號源自對世界經驗的深刻反省,把世界分為不同層次,再去統合世界、把價值與實在界整合為存在性的單位。但,比整合功能更為原始的是負面的分離力量、否定性。

3. 雍格的潛意識想像力。潛意識的符號所欲達成的目的,非常近似宗教行為本身所追求之物。符號協調無意識中的對、反驅力,使它們與意識內容相稱,成為意識、潛意識之間的橋樑。符號在個人心裡展示巨大能量,一旦符號構成,將吸取更多能量走向超個人的目標,並轉化為欲力(libido),顯示其預期性價值。
但雍格的說法必須具備充分自覺的宗教意識基礎。Ex:十字架 p.160

4. 宗教符號有其否定驅力,使其創造意象,同時否定意象,保持著一種「打破偶像」的態度。
「宗教人採用意象,因為無法『直接』說出他想要說的,而意象容許他逃避『既成的』實在世界……事實上,宗教心靈創造了意象,同時又對這些意象保持一種『打破偶像』的態度。」p.168
黑格爾:「宗教有其辯證的一面:它的內容無法在感性直觀或意象中直接被知覺,只能間接透過抽象作用,即把想像之物與可覺之物提升到一普通的層次。這種提升表示對意象的否決。」
Ex:p.161 希臘神話中的神祇被設想近乎人,不再作為顯示超越界的外貌,喪失其宗教符號的意義,神話死於宗教,被轉化為藝術與文學。


四、 儀式
1. 宗教中,事蹟重於語言的情形仍然存在。宗教符號中最先出現的崇拜禮儀事蹟,稱為「儀式」(rite)。儀式行徑的目的並非重複它所象徵的日常行動,而是將之至於更高視域,以便賦予意義。若把儀式化為普通行為,將會使儀式化過程全盤落空,儀式目的在於「轉化生命」,而非模仿生命。(聖與俗之差別)

2. 遊戲與儀式的關連。正如儀式,遊戲在一獨立領域中活動,與日常生活保持一段距離。遊戲時融入的「假裝」世界,並不影響參與者的認真態度,參與者也未因此而忽視「實在界」本身,Ex:大富翁遊戲。這即是遊戲(虛擬空間)與宗教(神聖空間)兼具的肯定與否定雙重性格。
「戲劇構作」:將季節性與歷史性的事件從時間的長流中提取出來,並賦予一種永恆的結構、秩序。秩序是為了自身緣故而被遵行的,為不完美的世界帶來暫時的完美。

3. 遊戲與儀式的差異。儀式行動的結果達至某種平衡寧靜的狀態,而在遊戲競賽中,參賽者勝負之分,將產生離異的效果,這與儀式中,事件組合最後總是連結參與者,達到普遍和諧而忘了最初區分,是不同的。
遊戲者對實在界滿不在乎,而宗教人對實在界的關係,不僅做為必須遺棄的東西,也是必須負責、與聖界統合的東西。
4. 不宜區分的述說:遊戲與儀式的原始關係,為了表達某種抽象真理而創造出來的,一個存在領域中,聖界與凡界的分辨。

5. 儀式的功能:
(1) 結構活動是為了群體。人們參與同項活動,察覺自己根本屬於同一個團體,增加團體凝聚力。
(2) 定義人與自然的關係。與自然界合一,或保持距離、從事文化建設。
(3) 宗教功能。艾良德定義:藉著再生存在之初始行徑,為存在重新奠基。在基督教裡儀式不單是歷史事件的再制訂(如紀念儀式),而是賦予其永恆、普遍的意義。Ex:復活節儀式的宗教涵義:人藉著它能「再生」過去,並重建起源。

6. 踰越儀式(Passage rites):指一個人從某一群體走入另一群體的儀式(如啟蒙、結婚、死亡)。藉由儀式轉化而建立實在界,任何重要事件必須在予以適當慶祝後,才能成為完全真實的事件。因為我們對世界的存在來自「建構意義」的行徑,而這樣的行徑並不是純屬知性的。儀式建構一個新的事件,同時又是一個對基礎的回歸。

「儀式將存在之重要時刻化為戲劇,並藉此為整體生命帶來結構。某些事件被標舉出來,成為符號,以便將存在安排為一個可理解的、有秩序的綜合體。」p.176


五、 特殊的儀式——聖事
1.神蹟:希臘語中Mysterion,代表對某一神祇的獻禮,藉著儀式的啟蒙,使某些符號的秘密意義顯現出來。古代神蹟的重點放在奧秘性上,基督教的神蹟則「展現」前此被隱藏之物,即上帝的內在生命及在耶穌身上的救贖計畫。

2. 聖事:原意指軍事上的誓詞,有奉獻自我的概念。最後與神蹟一樣得到全屬儀式的指意。
*天主教的七件聖事:洗禮、堅振、感恩(聖體)、 告解、敷油、聖秩、婚姻。每件聖事在人身上賦予或發展成一種新生命—「聖寵」的能力。

3. 聖事與儀式之不同:人們相信聖事的儀式行動本身會產生神奇的影響,生命的某一共同功能獲得救贖效果,這種效果直接與儀式行動有關。聖事的救贖效果並不是來自儀式「就其本身而著想」的性質,聖事行動關係到超越界,因此衍生凌駕日常力量的效應。

4. 聖事效應的根本原則:「一切」符號的行動不僅僅在「意指」,還在某種程度上「體現」所指之物。真正的符號是內在連結它所構成之要素。
Ex:以「握手」來說,當初所以用這個儀式來表達「友好」,是古代的武士,要向對方表示自己手中沒有武器。而這個行動也表示我並非虛情假意,使友誼的情操完全實現。

5. 聖事對聖界具有內在連結關係。聖事所符號化的實在界是無法直接被抵達,必須透過生命中的日常活動,如吃喝等,來表現。Ex:洗禮
拉內:「記號在任何階段皆不能離開所指之物而被看出,理由是:記號先天即被理解為一種符號的實在界,所指之物自己將它帶出以便使自己真正臨現……上帝的恩寵建構自己,主動臨現於聖事中,其方法則是創造聖事的表達……」
藉由聖事儀禮達成「上帝復臨」的效果,因為基督教的聖事性格直接蘊涵於「神成人身」(The Incarnation)。

6. 聖事的特殊性質一方面指向超越的「所指之物」,另一方面屬人的功能,擁有自己完整的意向性。使兩者融合取決於聖事的語詞(word),啟示雖始於一件事實,卻必須由語詞來完成,語詞在宗教符號系統中是主要的,若無語言的解釋,一切活動勢必由自然意義所決定。


六、 祭獻:共享、禮物與補贖
1. 祭祀:一種宗教活動,由奉獻某些犧牲而修正祭祀者的道德狀態或他所關心的某些物質對象。藉由摧毀活動,使犧牲由凡界判然分離。
中國。祭祀源於內在心態,「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也。」

2. 祭祀被視為禮物或共享儀式。泰婁主張:
(1) 祭祀禮物的最初目的可能是餵養神、鬼。
(2) 想以祭祀的香氣取悅神祇。
(3) 贖罪的祭祀。想恢復與神之間的關係,恢復聖界賜予的力量。

3. 圖騰主義者認為,祭祀的起源關連著一個群體對自身覺知的統一,以及自身和非人群體的統一。透過祭祀連結了人和神。
(1)史密士認為,祭祀的原始核心是一種共享或共融的活動。殺死祭品並分食其肉。「神聖的功能在於整個團體的活動……藉著分享一個生命或生命血液而與他們的神祇結合。」
(2)海瑞森,強調共融「事蹟」先於理論。祭祀活動的神聖性質使犧牲品得以聖化,有時甚至得以神化。如耶穌的獻祭之死與天父的接納。
初民藉著儀式的共融特性,試圖與聖界結合。以食用、觸摸、祝福方式分享祭品實體,使宇宙基源的最初力量回歸到參與者身上。

4. 祭祀給予。「給予」一詞表示藉著某一客體(自我的一部份)而使一個人關聯並參與另一個人。除了代表共融外,給予也象徵分離,與聖界共融、與聖界分享自我,即暗示了人與日常自我分離。

5. 贖罪祭祀的「替代」觀念。一切祭祀都是替代性的,因為人無法將自己完全給與聖界,但這樣的觀念容易導致表徵式的替代:罪可以藉著處決另一物(無辜的犧牲品)而得到救贖。贖罪祭祀的目的不是為道德上的越軌處罰,而是把人重新整合到聖界當中,是給自己「一種意識:分離被超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