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成功..YA...
連續二個月都被開罰單,第一次車速71km被開一張(水快青年公園附近限速60km),只超出1km (超速10km以內不會取締)真衰!損失1600銀兩,第二次在環河北路三段被開一張,更衰!車速只有66km(限速50km)還是被照,害我都不知道要怎樣開車了,幸好這次本人眼力超強,發現照片中本人車子旁邊冒出一頂安全帽,原來當時有機車併行,這一定要申訴的,說不定是機車超速(合理推論haha),感謝英明的警察機關,明察秋毫,還我清白,今天總算收到裁判書,避免爭議同意取消罰單,Ya...口袋總算沒有失血,朋友們,遇到爭議的取締照片, 不要客氣一定要申訴,警察大哥會考量現在經濟不景氣從寬處理.不過還是要小心,不要超速啦!以下是本人申訴書,提供大家參考.
申 訴 書
本人○○○於○○年○月○日接獲○○分局交通分隊製發交通罰單一張,記載本人車輛於○月○○日行經○○路段時,超速○○公里。因本人對逕行舉發之照片尚有疑問,向貴局提出申訴,所提異議如次:
一、所附照片中共有二部汽車,且尚有一輛機車與本人車輛平行,怎能判係本人違規超速?其間具有爭議。
二、依罰單所載違規事實:限速50公里,經測速時速66公里,超速16公里。機車速度要超過66公里甚為簡單,照片中本人車輛與機車恰巧平行,但仍不難發現騎士所戴安全帽,另也有可能是前車超速所致,是否誤判為本車超速。
就前述,若照片中僅有本車,則應當接受罰款,惟該取締照片實具爭議,敬請 貴局明察並撤銷罰單,不勝感激。
此 致
○○警察局
車主:○○○
車號:○○○○○○
通訊地址:○○縣○○市○○路○○樓
中 華 民 國 ○○年○月○日
申訴成功..好棒~~
老公一向很守交通規則..可是..
去年去台東被埋伏的交擎拍了一張超速..就去買了一台火狐狸.(台東的路很直..有奌淮控制速度)
今年去了.想說鉄定不會被照了...結果在回家數日後...又接到了一張..竟然是在一個人煙稀少地方(初鹿)紅燈右轉..= ="
恭喜~恭喜~!!
這個好~
歡迎空來坐~ 2010-05-16 21: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