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6 08:00:00Tinkle

誤會大了!這只是「喜歡」並不是「愛」


不少女性知曉男性「喜歡」小孩時,通常會投以「好男人」、「愛小孩」等觀感,這是我一直覺得很疑惑的,因為「喜歡」小孩不等於「愛」小孩,更不等於願意「照顧」小孩。

據我所知(也是社會上常見的現象),許多男性結婚之後都會生育孩子,但在鼓吹「男女平等」多年的現今,帶孩子的仍是以女性居多。難道女性生來就會帶孩子嗎?完全不是,以先天來說,女性僅有「生」孩子的能力,「帶」孩子的能力幾乎都是後天學習而成的,那是因為這個社會賦予女性這樣的責任,導致女性「必須」學習帶孩子,否則就不算是個「好」媽媽。

長期下來,許多女性獨挑照顧孩子的大樑,若是遇上喜歡接觸孩子的男性,就覺得如獲至寶。可是現實總是殘酷的居多,我看到許多被稱為「喜歡」孩子的男性,大多只是喜歡「陪」孩子玩,並非「照顧」孩子。

如果你看一個陪孩子玩的男人,他不見得就是愛孩子的人,很可能下一秒孩子不小心撞了或跌倒,他就破口大罵:「你怎麼這麼笨!這麼不小心!」或是孩子動作慢一點、鬧脾氣了,就把孩子丟下不理,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就好比有些人喜歡貓貓狗狗小動物,和牠們玩得不亦樂乎,可是一旦要他們把屎把尿,或是生病了要照顧要看醫生,就會選擇逃避,所以才有不少棄養寵物的飼主,你說他們不喜歡嗎?當然喜歡,所以才會養,但他們只是喜歡,並不是愛,所以一旦覺得成為負擔,便會主動離去且一去不回頭

因此,我對於有些女性把「喜歡小孩」當作男性的優點,想說這邏輯哪來的?也難怪這樣的女性大多會選錯人、嘗到苦果,因為一開始就邏輯錯誤了。


曾經有位朋友說他的小孩喜歡動物特別是狗,所以我便邀請他帶孩子一起參加一場流浪狗的公益活動,現場會有狗狗出現,吸引不少孩子前來。結果現場有一隻被救援的米克斯,看來十分乖順、也乾乾淨淨的,小朋友們看到都過去圍著輕撫或跟牠說話,唯獨朋友的小孩卻一動也不動,壓根兒不想過去。

我轉頭問朋友怎麼了,朋友說:「啊…我小孩說他只喜歡品種狗,這種他不喜歡啦。」

我聽了有點無語,雖說尊重每個人的喜好,但我覺得如果是這樣,就不應該帶小孩來參加,因為被棄養、需要被救援的,大多都不是什麼有名的品種狗,他應該是去寵物博覽會而非這種公益活動。

身為一個愛狗的人,我覺得每種狗狗都有牠的可愛之處,即使我的確也有特別偏愛的品種或樣貌、大小等等條件,但我不至於到無動於衷的地步。所以我當下覺得,這孩子應該不是真的愛動物,只是「喜歡」而已,而且也沒聽過他有照顧家中養的小動物,大多都是媽媽在照顧清理的。

同理,無論是動物或是人,只是物件不同罷了,心態才是重點。


我們把「喜歡」和「愛」這幾個字擺在一起看,不難發現只有「愛」有「心」,「喜歡」是無心的,也就是說,真心喜歡才能昇華成愛,若只是一時迷戀、尋求刺激或歡愉,都不會是愛。

「愛」與「責任」不可分,我們為什麼會願意承受別人的負擔,因為我們夠愛對方,所以會給予自己一種責任感,想要讓對方好。

「喜歡」就不一樣了,他在你好好的時候、在光鮮亮麗的時候被你吸引,但你若病了、傷了、殘了、狀態不好了,就會毫不猶豫的將你棄之不顧,許多渣男/女不也是這樣嗎?曾經的山盟海誓、掛在嘴上的愛,在瞬間通通都不見了,因為他們只是「喜歡」,沒有「愛」。

最常出現在未成年性防治宣導上的例子就是:男生對女生說:「你不跟我發生性關係,就代表你不愛我,那我們就分手。」懵懂無知的少女怕失去「愛情」,所以就帶著害怕不安的心和對方發生性關係,結果事後發現懷孕了,渣男早已射後不理或是要女生把小孩拿掉。光是「你不跟我發生性關係,就代表你不愛我」就很明顯這完全不是愛呀!偏偏很多女生還是會中招,甚至有的成年女性也分不清這是喜歡還是愛,而聽從對方的話任其擺布。

有個比喻更簡單:「喜歡」就像是你看到一朵花很美,把它摘下捧在手上(佔有);「愛」則是看到一朵花,給它澆水、施肥,無微不至的照料它(付出)。兩種行為與結果的差異,一目瞭然。


無論男女,一定要弄清楚,對方到底是「喜歡你」還是「愛你」,有句話說:「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而也不只是對另一半,父母和子女也是一樣,其實不少父母並不「愛」子女,甚至不「喜歡」子女,只是順從生物繁衍的本能,孩子只是性愛附屬的產物。

但是,就算發現父母不愛自己也不用太難過,因為那樣的人,你也不需要為他負責,因為「喜歡」和「愛」的差異就是在於,願不願意擔起責任與付出。如果父母不愛你,逃避原本的責任,那麼你對他們也沒有責任,也不需要強迫自己愛他們,不愛「不愛自己的父母」,並沒有錯,若有人強求要你去愛,那就像恐怖情人一樣,他不愛你,你不愛他,他卻強迫你要愛他,真是太可怕了!

「責任」這件事,不是說非得遇到重大事件才知道,其實愛或不愛,在日常小地方都可以看得出來,或是言語上也都多少透露出對方的心意。

很多人說「愛情是盲目的」,我覺得因人而異,只是大多數人會選擇盲目,看不見對方的缺失,到最後才怪對方欺騙----欺騙的人固然不對,但,其實你也欺騙了你自己,假裝看不見或美化對方的言行,自己也有責任吧!

我們知道很多「誤會」都是看不清楚、講不明白,那麼為什麼不看得清楚一點、講得明白一點呢?說到底,就是自己的心態與方法要正確,我們無法控制對方,要對方不欺騙、說真話,但我們可以控制自己,讓自己仔細一點、真誠一點以及冷靜一點,凡事不要一頭熱就把眼遮了看不見,運用智慧減少誤判,人生才會少一點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