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10:55:20sun

郵政VISA金融




【使用須知 】
 
刷卡消費時應注意事項:
 ●每日在國、內外刷卡消費合計不得逾新臺幣6萬元,每月不得逾
   新臺幣10萬元,消費限額不併入ATM提款  及轉帳限額內。
   國外刷卡消費以當地貨幣換算為等值之新臺幣計算。
 ●VISA金融卡於國外交易(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大部分係
   使用卡片磁條交易,持卡人應慎防卡片磁條資料遭盜錄。
 ●刷卡消費時,勿讓卡片遠離您的視線,以免卡片遭誤刷或盜刷,
   以維護您的卡片安全及權益。
 ●請勿隨意在空白或未填妥的簽帳單上簽名,以維護您的權益。
 ●簽名前,請務必確認簽帳單所列之卡號、簽帳金額是否正確。
 ●簽帳單之簽名字樣須與VISA金融卡背面之簽名欄字樣相同。
 ●若簽帳單因錯誤需重寫或欲取消該筆交易時,請將原簽帳單各聯
   予以撕毀或要求特約商店給予退款單或退貨證明,以避免特約商
   店重複請款。
 ●結帳後,請確認特約商店人員交還您的VISA金融卡,確實為您本
   人的卡片。
 ●完成交易後,請保留簽帳單,以便與本公司所寄送的「郵政VISA
 ●金融卡消費/國外提款明細單」核對。
 
扣款時應注意事項:
 
 ●刷卡消費時,本公司將先自您的存簿儲金帳戶將該應付消費款項予
   以圈存,俟收單銀行向本公司請款,本公司再將該應付消費款項自
   您的存簿儲金帳戶內扣除該圈存保留款。

 ●於國外消費時,若因本公司授權與VISA國際組織清算之匯率變動致
   所圈存之金額與實際清算金額不同,應以清算金額為實際扣帳金額。
   如您已消費但扣帳時存款帳戶可用結存不足支付者(如匯差等原因)
   ,您仍應負清償責任。
 ●您對消費明細如有任何疑義,例如無此筆交易、重複扣款等,請立
   即向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撥打付費
   電話:04-23542030)查詢,並得依規定申請疑義帳款處理。
 
 
相關費用說明:
 
 ●費用收取標準(單位:新臺幣)
 
 ●國外提款手續費
   每筆100元+提款金額×1.5%之國際清算手續費(該費用隨國際卡片
   組織之調整而調整)
 
 ●國外交易清算手續費 
   依國外消費金額換算為新臺幣並加收1.5%之國際清算手續費(該費
   用隨國際卡片組織之調整而調整)

 ●遺失補發卡片工本費: 每張100元

 ●補印帳單工本費:補印3個月(不含)前消費明細單,每月份收100元

 ●調閱簽帳單工本費: 每筆100元

 ※  本公司調整上述費用時,將於營業場所或本公司網站上揭示。

       http://www.post.gov.tw/post/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