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4 16:07:59[⒈梦Ⅲ④姩]

失蹤的韓左左--(作者不詳)

我在大一新生報到的那天認識了韓左左。她站在男生宿舍樓前爲每一個前來領住宿證的男生蓋章。我把手裏亂七八糟的表格全部遞給她,她從裏面抽出一張,蓋一個懶洋洋的戳,然後還給我。我拖著兩箱行李走進男生宿舍樓,宿管向我要住宿證,我才察覺剛才那個懶洋洋的姑娘忘記給我發住宿證了。我又跑出去找韓左左要住宿證,她瞪著跟燈泡一樣亮閃閃的近視大眼睛看了我足有三分鍾,也沒有記起剛才給我蓋過章。我跟她解釋,我確實是交了九百快的住宿費,不可能騙她的。她還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瞪著我,我看見她隱形眼鏡的藍色輪廓,心想這一千塊錢是在這個糊塗健忘的姑娘手裏打了水漂了。
“我們爲什麽不核對一下所有交過的表格呢?”韓左左在瞪了我快一刻鍾的時候在我憤怒的臉上找到了解決問題的靈感。
韓左左搬出了一只大紙箱,我一眼就看見了放在最上面的我的表格。韓左左也沒有表現的特別不好意思,她拿起我的表格看了一眼,對我的一寸黑白免冠照片做了一番評論,然後把空白的住宿證蓋了章遞給我:“那邊有膠水,把你照片貼上就行了。”我是不是還得爲終于能進到男生宿舍樓的大門感謝她韓左左呢?
大學二年級,韓左左還是那個暈暈乎乎的姑娘,常常帶著不同的男朋友穿梭于學校的角角落落。有時我在朋友套朋友的聚會上碰到韓左左的前或現男朋友,他們會偶然說起韓左左是個好姑娘,但是她實在是太奇怪了,總是有一些亂七八糟的遊戲和想法讓她的這些男朋友哭笑不得。
我大學三年級的時候,韓左左優哉遊哉地要畢業了。某天,韓左左把我叫出來,問我有沒有女朋友,我頭皮一陣發麻,戰戰兢兢地說了實話:沒有。韓左左遞給我一個粉紅色印著桃心的信封。後來韓左左畢業了,我和粉紅色信封的主人張怡菲成了又一對校園情侶。張怡菲很漂亮,卻不是我喜歡的那種漂亮。我認爲她是個傻姑娘:除了長相妖豔認識名牌之外什麽都不會。但我還是接受了她,我有點擔心這個傻姑娘被人騙。
我在學校的70周年慶典上又碰見了韓左左,她還是老樣子,既沒有變得更世故也沒有變得更聰明。她大聲問我和張怡菲怎樣了,我告訴她我們分手了我還是一個人。韓左左又問我畢業以後准備幹什麽,我說還沒想好。後來,在韓左左的提議下我就和她一起開了間小店賣衣服,憑著韓左左獨特的眼光,我們確實賠了不少,勉強維持店面沒有被房主收回。
再後來我發現韓左左無意間買回來放在衣服上當佩飾的小首飾總是被人注意,于是我建議我們轉行賣首飾。不到一個月,我們就小賺一筆,在成功的喜悅和刺激下我和韓左左戀愛了。
後面的兩年,我體會到韓左左以前男朋友口中的“好姑娘”是什麽意思,韓左左確實是個好姑娘:她很善良,堅決不會以顧客提出的低價出售她親手挑回來的首飾,但最後卻經常找錯錢算錯帳,以一個更低的價錢把東西賣給顧客;她很體貼,持之以恒地早起做早飯,雖然她時常錯把鹽當成糖加進牛奶裏,後來,我習慣了喝鹹牛奶,並樂此不疲;她很有趣,常講一些諸如“有一天小火柴覺得頭癢撓頭結果把自己點著了”的大冷笑話給我,然後自己笑上一整天。。。。
但這樣一個好姑娘,卻在我們相愛三年又27天的那個早晨不見了。
我打電話給韓左左的媽媽:“阿姨,韓左左有沒有回家?”
“你又玩什麽,誰是你阿姨?”韓左左的媽媽生氣地摔了我的電話。
看來除了韓左左沒有回家之外,韓左左的媽媽還是沒有接受我作爲他女兒男朋友的事實。那她去了哪裏呢?我每天看店的時候,希望她在家裏。每天回家的時候,又想她是不是去了店裏。
但是,事情過去了一個禮拜之後,我明白,這不是玩笑,韓左左不是一個有耐心的姑娘:她每次跟我吵架不理我都堅持不到兩天半,她會心癢難耐地逗我跟她說話,只要給她個台階,她就眼淚汪汪地說自己錯了,然後我們就若無其事地和好如初。這次,已經整整一個禮拜了,韓左左都沒有一點消息給我,看來她是真的失蹤了。
我沒有報警,我要弄清楚是不是我哪件事做錯了得罪了韓左左,導致她一聲不響地跟我分了手我還不知道——這事有可能地。但是我總覺得,如果分手,韓左左至少會帶走她的東西,可東西都在。我們沒有分手,我堅定地這樣認爲,她是個善良的好姑娘,不會分手了也不通知我一聲,讓我在苦苦等待的過程中虛度光陰。
韓左左走了半個月,我還是每天堅持早起喝加鹽的牛奶,然後去店裏賣韓左左親手挑回來的首飾,只是韓左左不見了這件事弄得我焦頭爛額。我好像是瘦了,衣櫃的衣服都打了,但韓左左不肯回來,我不能給自己買衣服,她喜歡看我穿他親手挑的衣服。店裏的電腦壞了,我居然像韓左左一樣完全沒有辦法,不知道是因爲學業扔下太久,還是因爲跟韓左左一起生活了太久。我有時一個人坐在窗台上抽煙,我的韓左左什麽時候回來呢?
我去看我媽媽,我媽媽很喜歡韓左左。我按照韓左左的習慣帶了時令的水果去看媽媽。敲開門,媽媽愣住了:“你怎麽突然來了?”
“回來看看你。”
“好孩子,你去裏面坐吧。”
我徑直進了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越想越不對:媽媽見到我的表情像是要哭出來,而她居然沒有問到韓左左——自從我和韓左左談戀愛後每次回家都要帶著她。這兩個疑點讓我坐立不安,我在房間裏來回踱步,想沖出去找韓左左,又不知道去哪裏找她。我坐下,想睡一會兒又睡不著。我看見寫字台上擺著一張我和爸爸媽媽在海邊的合影,卻想不起來這事在哪裏照的。我拿出書架上的一本書想看一會兒,裏面落出一張張怡菲的照片,我覺得很生氣就把照片撕掉。
我醒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孩子,你起來吃點飯吧。”媽媽在外面敲門。
我站起來,推門出去,發現桌子上擺了很多菜。我坐下來,吃飯。
“媽。。。。”我本來是想問問她是不是知道韓左左的什麽事情。
但我剛叫了一聲“媽”,她就哭了起來。
“怎麽了,媽,出什麽事情了?”我越發覺得她有事瞞著我,是不是左左除了什麽事情?
“沒事,沒事,看到你特別高興。”媽媽一邊擦眼淚一邊往我碗裏夾菜。
媽媽的這個謊話太蹩腳了,我知道她一定是有什麽事情才會這樣支支吾吾。吃完飯,我沖回家裏:韓左左,就算你是一只會挖洞的鼹鼠,我也要掘地三尺把你找出來。我找出韓左左的電話簿,一個一個地給她的昔日男友打電話:“你最近有沒有看見韓左左?”
但韓左左確實是個太愛開玩笑的姑娘了,這讓我在打聽韓左左行蹤的時候遭遇了極大的障礙:有一個人聲稱她去了火星,有兩個人說她坐了飛天小女警維護世界和平去了,有一個人告訴我他眼睜睜看著韓左左變成了護城河邊的一根大理石柱子,最正經的一種回答是他很忙沒有時間陪韓左左小朋友玩捉迷藏的遊戲。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我很生氣,我愛的姑娘不見了,卻沒有人願意認真地幫我找。
在韓左左無故失蹤的一個月又一天後,我決定忘了韓左左,我搬到了店裏住。
店裏的生活很規律,早晨,我還是先喝一杯鹹牛奶,等著跟我們有長期合作關系的批發商李老板來送貨。李老板是個四十多歲的碎嘴女人,經常給我講其他批發商的花邊新聞,但是她也沒有問爲什麽店裏只有我一個人,她沒有問起韓左左。到後來我簡直期望她跟我談起韓左左了,她也沒有問,直到我最後在發票上簽上“王義坦”三個字結束我們交易的時候,她都沒有問起,只是輕輕歎了一口氣。
我越發懷疑整個世界都知道韓左左的去向,只有我不知道。
我翻出聯絡簿打電話給原來的那些朋友。但他們好像都忘了我,聽不出來我是誰。我聽到他們的女朋友在一旁問“是誰”,他們說不知道不認識,然後匆匆忙忙地挂斷我的電話,好像我是一個不詳之人。
最後我想到一個人:張怡菲。我實在是太想找個人說說話了,雖然我對這件事很抵觸,但是我還是打電話給張怡菲了。
我說:“你好。”
她響了一會兒然後說:“哦。是你啊?”
我說:“是啊,你最近怎麽樣?”
“還不錯,剛從歐洲回來。”
“那挺不錯的。”
“你怎麽樣呢?”張怡菲反問我,我知道她只是客氣。
“就是那個樣子,開了個小店賣首飾,有空過來看看,我便宜賣給你。”
“好的,我哪天過去看看。”張怡菲很客氣。
我說了再見,挂了電話。
我一個人在街上閑逛。這條偏僻的街上沒有什麽人,我們當初也常常在這裏三步,韓左左會突然跳到馬路中間張開雙臂假裝被迎面駛來的車撞死狀大聲說“我們殉情吧”,現在沒人再跟我玩這樣的遊戲。失蹤的還有那種叫****情的東西。我要逐漸忘記韓左左。
如果不是那天張怡菲突然造訪,我想我會安心過完我的人生。
那是一個下著雨的下午,店裏沒什麽客人,我百無聊賴地想著把最後一批首飾賣完,就把店盤了去做別的。這時,店門開了,珠光寶氣的張怡菲出現在我的店裏。
我愣了一下,站了起來:“你怎麽來了?”
“不歡迎嗎?是你邀請我來的牙。”
“不是不是,只是沒有想到你會來這種不起眼的小店。”
“我在附近逛街,下雨了,我又沒開車,想起你在附近,就來看看,順便避避雨。”張怡菲漫不經心地看著店裏的首飾,拿起一樣又放下一樣。
張怡菲拿起一件首飾:“這個多少錢?”
我看了一眼,是韓左左的廉價指環,本來不准備出售,所以沒有標價.
“這個你喜歡就送給你,難得你看上我這裏的東西。”
張怡菲被我的話刺的臉紅了一下:“我知道你還對以前的事情耿耿於懷,可是這麽多年過去了,你找呢麽就不能忘了呢?”
我不想說話,我只想趕她走。
張怡菲看著我,突然艱難地開口:“你們的事情我聽說了。他出車禍了,我很難過,那時我在歐洲,聽見這個消息就哭了。雖然當初他沒有什麽錢,但是他是好人。我知道他其實根本不喜歡我,覺得我沒內涵又貪慕虛榮,但是他對我很好,一直像哥哥一樣照顧我,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年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我幾乎要瘋了:“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左左,當初是我不對,我知道你喜歡他還要你把我介紹給他,我知道只要我先提出來,你就不能告訴他你喜歡他了。。。。。。但是現在他已經不在了,你還不能原諒我嗎?”
“住口!”我一巴掌扇在張怡菲的臉上。
張怡菲吧那個戒指放在桌子上走了。這是我親手挑的,現在,沒有意義了:沒有人來爲我戴上它了。
有些事情,你永遠都忘不了,哪怕你假裝自己是另一個人,你也忘不了:王義坦來報到的那個下午,我就覺得這個人是我要找的那個人,所以他才來來回回跑了幾趟;我頻繁地換男朋友,是想引起王義坦的注意;在我准備跟王義坦說明的時候,張怡菲求我轉交給王義坦一封我當然知道內容是什麽的信,當初我那麽傻,認爲自己快畢業了,而張怡菲和王義坦同級又比我漂亮,他們才最合適;我知道張怡菲和王義坦分手後,特地回學校參加70年校慶,“偶遇”王義坦,我知道他還沒有決定自己的去向,就偷偷辭掉了工作和他一起開小店。。。。我們有過那麽快樂的三年,這一切最後讓我自己親手毀了:我是那麽沒譜的一個人,我喜歡鬧,和他開沒深沒淺的玩笑,我怎麽知道當我第一百零一次站在馬路中間喊“我們殉情吧”的時候,會真的有一輛車開過來呢?我又怎麽知道他沖過來推開我的時候,會真的像電影裏演的那樣倒下就再也沒有醒過來呢?
我一直不敢相信他再也不會來了,我不知道沒有他的日子該怎麽過,光是聽起來就那麽地讓人絕望。最後,我想到了唯一的辦法:如果我變成了他,那麽我就不會失去他了。我穿他的衣服,用他的名字,抽他抽的煙,去他家裏看他媽媽。。。。我幾乎小心翼翼地騙過了自己,可是自以爲是的張怡菲卻把這一切給毀了。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韓左左,你哭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