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5 06:31:21京子

裁員、能力、選擇

去年九月開始,因為金融海嘯所產生的相關新聞不斷地出現:

a.    企業獲利大幅衰退,甚至虧損
b.    企業倒閉
c.    年終縮水
d.    減薪
e.    無薪假
f.    裁員

a → c、d、e、f;
b → f。

以員工的立場,年終縮水、減薪、強迫休無薪假,再怎麼樣都比裁員好。而裁員最容易衍生再後續的新聞,如【哭訴與抗議:認為公司對待員工不公】。

我一直認為,這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裁誰不裁誰,與世上許多事相比,反而公平地多。不認清此事而早點為此準備的話,人生應該會增加不少風險。【居安思危】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

不是公平的問題。關鍵或許在於【能力】與【選擇】。

提升工作能力是最重要的事(這裡所說的工作能力是指廣泛的工作能力與職場求生能力,在樂樂活中的第七章有清楚的說明),因此如果工作能力夠好,被裁員的風險相對地低了許多。試想:
公司要裁同職級同薪資的員工,什麼樣工作表現的人會先被裁?
一個薪水十萬元,但每個月仍幫公司賺500萬的業務會不會被裁員?
如果公司少了一個行政人員一樣可以運轉順暢,裁掉是不是也說得通?

企業【此刻】裁掉這些人,一樣可以經營,甚至可以經營地更好;一台機車要能上路,可以丟掉幾顆置物箱上的螺絲釘(即使那幾顆螺絲釘之前拴地多麼牢),但卻不能沒有輪胎(即使這顆輪胎常常爆胎)。企業賺錢的時候,可以容許這些不一定需要的職務人員,但不賺錢的時候,只能容納一定需要的人員,能幫公司賺錢的人,幾乎沒有公司願意裁。

如果被裁員之後仍找不到工作,毫無疑問,許多人缺少的就是能力,也可能是缺少與希望待遇相匹配的能力。在人力資源市場中,人就是商品。被裁員又找不到工作的人,在此市場上就代表沒有太高價值與競爭力。這樣回推,當初公司裁員的行為反而是對的,繼續花錢在一個在人力市場中沒有其他人願意購買的商品反而不明智。

再來就是選擇。企業招募員工,員工應徵工作,是一件倆相情願的事情,沒有誰拿著刀子架在對方脖子上脅迫對方。因此就員工立場,到公司上班,就代表他【自己選擇】了將人生從自己的手中交給了公司,也認同由公司管理他的風險比他自己管理會好上許多,但這不表示風險就因此變成零(可是許多人卻以為變成零)。員工有主動辭職(等同於Fire這家公司),換取更好待遇的權力,企業也有資遣員工的權利。不管員工主動辭職或是企業資遣員工,從對方眼中,都不太會是一件快樂的事。只是社會上會同情弱者,而在台灣的勞資關係中,勞方幾乎都是弱勢的一方。不管怎麼說,這不是對錯、不是公平的問題,關鍵是選擇。想要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就得儘可能地將選擇權控制在手上,或是說,盡力不要將自己事業的風險交付給他人。只是這又會牽扯到能力的問題;畢竟有能力掌握自己事業風險的人畢竟不多(大多數的人也才一直上班領薪水)。總之,能力最重要。

不過,看到SONY、鴻海、台積電、微軟、奇美電、LV……超級企業都裁了一大堆菁英,連菁英都被裁了……這樣想,對於被裁員的人,多少心裡會舒服一些些吧!?

最後祝福大家求職與工作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