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輝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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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金輝—003 (85)1996.02.08.四 03:37:00
△給金輝—003
金輝‥
很抱歉!不得不「打擾」你一下。
為了避免用「言語」,令彼此產生爭論,或是不悅,乃大至大小聲、惡言相向,也為了能夠,將自己的看法,說得更清楚,讓你能更明白,所以‥乾脆就用「寫」的。
你是個聰明人,也有自己的理想,所以‥讀書什麼的,都會自己來,而不用別人多管、不用別人操心,只是‥在生活上,有許多的「不好習慣」,讓別人有許多困擾……(大概只有阿文,會覺得「困擾」吧!?)
為了你「電燈」的事,也不知道告訴你幾次‥「不用的時候,就關起來……」
真想知道‥你為什麼非得,在那麼個小房間裡,一次點三個(六十燭光的)燈泡,照得讓人感覺‥又熱又亮的樣子,才行呢?
如果‥沒什麼特殊的「好理由」的話,還是請你,改善一下吧!看書時,把電燈移至身子的「左後方」,便能得到充足的光線,然後‥把那些不必要的電燈,給關了吧!
別說阿文,為了幾盞電燈,就如此「小題大作」的……
跟你差了十幾歲,成長背景,已大不相同;你們吃的「苦」,少了很多,那是你們的「福報好」,阿文並不需要羨慕,或是嫉妒、或是吃醋、或是不服,只是想提醒你‥「人在福中要知福、要惜福」,這是古往今來,乃至未來,不變的道理。
「當省則省、能省要省。」這是阿文,從小養成的習慣‥不因是在家裡,或是他處,不因是用自己的,或是用別人的,而有所分別——在別人家裡,用別人的衛生紙,「一抽」能解決的,不用「兩抽」;「兩抽」能解決的,阿文絕不會用第「三抽」;即使洗手,開水龍頭,也不會開得很大;即使到「社區活動中心」,去教小朋友摺紙,小朋友把‥「不需要用到電燈」之處的電燈開了,阿文也會馬上,過去把它給關掉。
阿文當了兩年兵,還存了四萬塊呢! 一條半的牙膏(半條是學長退伍時,丟給阿文的),用了二年,還剩下半條,一條牙膏用兩年? 怎麼用的? 每天還早晚,各刷一次牙呢!只是‥「用得其法」罷了!一條牙膏,擠個「一千五百次」,也不是個問題呀!(註‥牙膏的「有效期限」為「三年」。)
在軍中時,出外去爬電線桿(拆電纜,阿文當的是「通信兵」),見到別人買飲料喝,有時也想去買來喝,可是又想到‥〔喝飲料,並不能解渴啊!還是省了吧!〕於是,便去喝白開水。
有時,很想喝「養樂多」,買三罐十塊錢的養樂多,還得分三餐喝呢!
很想吃泡麵時,晚餐就少吃些,等到半夜「餓」了,再去泡泡麵來吃,只因為覺得‥〔肚子不餓,吃泡麵,就是一種浪費!〕
也許,別人聽了這些,會覺得很好笑,但是‥
阿文喝的養樂多,會比別人喝的養樂多——好喝!
阿文吃的泡麵,會比別人吃的泡麵——好吃!
阿文不是你,所以‥也不知道你花錢時,是何心態,但從阿文的觀點看來,你花錢時,總是「有時不思無時日」,總有那麼點「慷他人之慨」,只因為‥錢「不是自己賺的」,而且,要錢也很容易得到(至少,比阿文容易得很多很多),所以‥花起來,一點痛(不捨)也沒有——
看你‥鞋子,可以一雙一雙的買;那些「只能解嚵」的飲料,可以一罐一罐的買;CD可以一張一張的買(大概是借來的吧!?)……
生活是該「享受」的,不過,該追求的是「心靈」的享受,而非「物欲」——「物欲」是個無底坑,永遠填不滿的,也「只有知足,才有滿足‥知足才能常樂」,若是「寄情」於物質的享受中,便會在物欲中迷失~沉溺——
就像「玩火」的人,玩火自焚,本來是在玩火,結果被火給玩了;
就像「玩水」的人,在水裡「悠游自在、流連忘返」,結果溺斃了,玩水,反而被水給玩了。
想想自己,也真是好笑,竟為了幾個燈泡,而這麼的「大作文章」,還真是好笑呢!(本是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算了」,等你「長大」了,看你自己,會不會想到;多說,只是惹人厭罷了! 可是‥竟然連「做夢」,都夢見為了那幾個燈泡,而「訓」你一頓——可見得,自己還是「有罣礙」在,所以‥若不「一吐為快」的話,說不定哪天「暴發」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其實,也不過是為了「借題發揮」,告訴你一些,一直想告訴你的話。
「言語」,若不想聽的話,就會變得很「刺耳」,搞不好,就會引起紛爭,而「文字」,總教人能較「冷靜」的去面對,也有較多、較大的思考時間、空間,所以‥還是選擇用「寫」的。
生活,除了「享受」以外,也還有一分「責任」在的,而這「責任」,是一種「負擔」,負擔是沉重的,除了‥「學會承擔、準備承擔」之外,還要「願意承擔」,否則‥會被這負擔,搞得「怨天尤人」的。
想想現在的你,雖然可以逃避……(說「避免」好了),雖然可以避免一些負擔,就像抬不動的角鐵,可以跑了——不抬,自然有別人會抬完;不想洗碗,可以放著就走——不洗,自然有別人會洗……但是未來,有很多事,不是你能「一走了之」的,你必須為你自己的一切負責、承擔你自己的一切……
阿文不能要求你什麼,也無法要求你什麼(要求也沒有用),也只能希望你、建議你罷了!
希望你‥隨手關燈,不需要用的,就關燈!
希望你‥關門的時候,注意一下,不要「碰」的一聲!(阿母、阿惠,也都一樣。)白天,不覺得怎樣,晚上,可就會吵人了。
希望你‥洗完澡之後,不要馬上一走了之,不管是誰弄髒、弄亂的,請順便把浴室,沖洗、整理一下!
希望你‥音樂不要關那麼大聲! 很無奈的,你的周遭,還有別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或者都願意聽那些歌、那些音樂的。 雖然‥那些音樂,並不難聽,但是,對一個想要‥「安靜」一點的人來說,再好聽的音樂,也會是一種干擾;就像隔壁廟裡,放那些台語歌、放那些經;演那些「歌仔戲」,那麼大聲,你又作何感受呢?
還有,建議你一點‥「愛情是個(世人覺得)很好玩的遊戲」,但是‥要自己注意一下、要提醒自己一下‥「別被愛情給玩了!」 否則就‥「完了」!
晚了!累了!說得「語無倫次」……寫得「文無章法」了……
阿文覺得‥
〔人人都是以自己的認知,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的——
人的「認知」,都是「主觀」的,並沒有一個「客觀」的認知——
我的「客觀」,就是「別人的主觀」,即使是彼此的「認知相同」,
也只能說‥「彼此的主觀認知相同」(彼此有「共識」),
而非這「相同的認知」,便是「客觀」——
人,其實無法以「第二者」的角度,去看事情,
更何況是以「第三者」的角度,去看事情呢?
蓋以「第二者、第三者」的角度去看,
終究也是「自己主觀」上的一種「揣測」罷了! 因為‥
「我是我、你是你、他是他‥
我不是你、不是他;你不是我、不是他;他不是我、不是你——
『我』是別人所無法取代的呀!而我,也無法取代任何人啊!」
因為‥「他心終究非我心」啊!〕
所以‥此中所言所論,也只是阿文對你的看法(實際情形如何,也只有你自己清楚),很抱歉!沒能以你的觀點,去看你的世界! 就像‥阿文若不說這些話,你也不知道‥「阿文在想什麼」一樣。
所謂「溝通」,也就是要講出「彼此」的看法(而非「猜測」),從中協調。若人果真能「設身處地」(變成別人),了解別人的看法、想法的話,那人世間,也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那麼多苦惱了。
人,總是在錯誤中學習~改正,而進步的!
你有你的前程、有你的未來,別人不能去干涉,也無法干涉,更無法操控你——
你要過怎樣的日子,那是你的選擇、你的自由,
只是,要提醒你的是‥「你的世界,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而已!」
你要想過得自由自在的話,就得「看好自己」,別讓自己的「自由」,去「干擾、惱害」到別人,不然‥有的人,可以包容你,不跟你計較;
要是碰到,不能包容你的人,那就有得麻煩、有得苦惱了。
就像把音樂開得很大聲一樣,要是有人不能容忍的話,難保氣得跑來大鬧一番——讓彼此,都不過好啊!
好啦!休息了!
阿文
(85)1996.02.08.四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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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5.01.19.日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潘金輝_003。1996.02.08.四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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