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30 23:05:12笑
究責 摘除惡官的保護傘
「江國慶冤死案」重啟調查一年後,仍舊做出第二次不起訴起分,政府這種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讓人民難以接受;民間司改會出動200名人力,在中央藝文公園綠地排出「究責」兩個字,要求政府認真「究責」!否則,就是政府官官相護,幫犯錯的違法官擦屁股,而政府卻要背負著騙騙百姓的歷史責任。
長期以來,公務員不管在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但少數違法濫權的官員,知法犯法走法律漏洞;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但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請長官找各種理由拖來拖去,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結果,受害者活該,加害者呢?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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