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如意解
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如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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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 封面
第一、二、三品………………………………………………………… 1
第四品 ……………………… 3 第五品 …………………………… 4
第六、七品 …………………… 5 第八品 ………………………… 6
第九、十、十一品 …………………………………………………… 7
第十二、十三品 ……………………………………………………… 8
第十四、十五品………………………………………………………… 9
第十六、十七品 ……………………………………………………… 10
第十八、十九、二十、二一品 ……………………………………… 11
第二二、二三、二四、二五品 ……………………………………… 12
第二六、二七、二八品 ……………………………………………… 13
第二九、三十、三一、三二品 ……………………………………… 14
《金剛經如意解》
第一品
聖賢五食如是展 |
1.念食,清淨時時念眾生,不為食而食。 2.法喜食,成果分享眾同修。 3.禪悅食,三昧總持,遊戲十方剎土。 4.願食,三世諸佛建立剎土,歡迎共修者來。 5.解脫食,三世諸佛加持故,無餘涅槃留下三身,供眾生修。 身──自性開發,入法性法身。 口──三藏12部,報身留三界。 意──無量分身現。 |
第二、三品
1.常法 三世諸佛 如來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二乘不在列,但可進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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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樂見 善男子、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具足善根因緣成熟故, 欲修行救度眾生者),無發而發,無所不發,發一切清淨心而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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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應云何住 佛住世授三藏12部,菩薩成立補習班,修行者成就三學。 三者應無所住,法應捨,何況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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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淨,云何降伏其心 所謂心即非心,三心不可得,無少法、少相可得。將心拿來, 我替你按。 用加持,暫伏安心安分。所謂加減乘除法,所謂持,即用37道 品一切法,直到無始無明沒有為止。 當用四法對治──隨順眾生圓覺慧、大悲輕安、寂滅輕安、 寂靜輕安。及參看《圓覺經》清淨慧菩薩第六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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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應如是降伏其心,按因果業力不同對治。所有一切眾生之類, 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所謂佛即非佛,有相即非,離相是空相。 無量、窮、邊際……,不生不滅、不多不少……。 成佛性滿,法界量滅,即名一真法界。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眾生互為資量,先後次第成佛, 每人有份。 如是滅度……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空法對幻眾,空空也。 一真法界,性德圓滿,法界量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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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菩薩有四相,名泥菩薩,名聞利養菩薩,要人募款菩薩, 用錢雕刻的菩薩。 我相,悲起菩提芽。 人相,慈收諸上善人。 眾生相,喜同共修。 壽者相,捨進各得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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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應如是降伏其心── 菩薩進階學佛如是,二乘進階學菩薩如是,發心進階學佛如是。 是大菩提心,同歸涅槃性海。 不動佛如是降伏其心,對一切人、事、地、物、時,食、衣、 住、行、欲、樂,身口意……,若不順、不合意時,不起瞋心。 阿彌陀佛滿足48願。釋迦滿足五百願。 成就願即是成佛時,廻向即招生入學考。 應如是降伏其心,三學無漏圓滿。若12類眾生(正遍知), 我皆令入……──成佛基本願,用不同願去完成,做人有始有終 名直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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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如是滅度……,成佛幾次計算。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度同未度,此彼二岸是虛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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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菩薩有四相,名相親菩薩。諸佛不作媒,因無法、空法故。 如是降伏其心,如是,學佛故。福功二德圓滿名降伏, 成就18不共法故。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用成就五明果去對治。 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幻戲無斷滅,修行當四觀。
①[補]:諸佛用相,修行無相,菩薩離相,二乘斷相,外道造相,眾生逐相,畫家畫相,老人說相,情人慾相,惡人亂相,……創業者想相,不得意者失相,精神病者幻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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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成就四自性皈依: 我相,成就佛,體解大道。 人相,成就法,智慧如海。 眾生相,成就僧,統理大眾。 壽者相,成就上師,與佛同壽。 |
11.成就四弘願: 我相,二德無量誓願圓。 人相,智慧如海誓願修。 眾生相,無邊眾生誓願度。 壽者相,諸佛無量誓願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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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成就四神足: 我相,欲足,滿眾願,建剎土。 人相,進足,無少法少相可得。 眾生相,思足,諸佛大願。 壽者相,心足,寂滅輕安。 |
13.成就四自性,破四無明: 我相,亂想,不垢不生淨。 人相,顛倒,不一不異。 眾生相,和合,不增不減。 壽者相,輪廻,不生不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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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成就四正勤: 我相,善法未生,本來面目。 人相,善法已生,應無住。 眾生相,惡法未生,清淨業故。 壽者相,惡法已生,入無餘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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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亂想:飛沉、橫豎、翻覆、新故,精耀、陰隱、因依、呼召, 潛結、枯槁、回互、食父母。 12顛倒:動、欲、趣、假、障、惑,偽、性、影、癡、罔、殺。 12和合:氣、滋、煖、觸、著、暗,染、咒、憶、頑、異、怪。 12輪廻:虛妄、雜染、執著、變易,留礙、銷散、相待、相引, 罔象、愚鈍、合妄、怨害。 12眾生,故有48無明要破。卵胎濕化,色無色、非有色非無色, 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故又可分六類。 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 色因相(感想)執著生有礙。無色欲離相,想像空間,欲另造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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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1.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
2.所謂法行布施,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即非法行布施, 相超虛空,福德不可思量。 |
3.因:法──應無所住,行──非僅布施,廣擴(闊)延至十度萬行, 或一般所謂身口意一切行。 (行,)無作無得而行,行相不可得,如空中雲。 空中雲,即現稱的雲端科技。 相,要離四相、六相、一切相。超,無線上綱。 虛空,本是無明造,如今常作喻,應言菩提空、純淨空,朗朗藍, 一片自在,無限追憶,能如影隨形相伴。 |
4.福德,是福德,但非福德性;福德性是體是身。福德是用是影, 福德性空是清淨性。福德是量,無限無窮量,雖能用能享, 但無所得。 |
5.福伏妄想 服人心、度化用的工具,潛伏行,無生法忍行。 體空,身幻,不二用,如影隨形(行); 清淨空,幻化身,無盡轉,心定能見十方佛。 法行,應無所住十度萬行; 法住,不住18不共法、佛法; 法相,無相、空相; 法福,無量,服三衣修行,戒定慧圓滿無漏行; 法量,不可思量,煩惱多少,量即多少。 |
第五品
1.不可以身相見如來之因: ⑴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⑵所說即非所說,語言道斷故。 ⑶身幻化千萬億,要見那一身? ⑷見即非見,見若成物,應能見「見身」,為何不見, 故名無見「見物」。 ⑸若見如來,隨從1250眾也僅見身相,內容一無所知, 故雖見卻無見。 ⑹成就佛故,身口意皆名身。離一切相,即見一切法,即見佛性。 即見一切佛,即能見一切法。是證得,非見得,二者不同。 |
2.凡所有相,包括有為、無為,一切法、一切妄想、四相、六相。 3.皆是虛妄,幻化卻不能用,為幻化所轉,為幻化所迷, 以為虛幻為實物。 4.若見諸相非相,已證18空法,轉修18不共法。 5.則見如來,補位菩薩功課,最後一生之事。 |
第六品
生實信否?
1.定有莫疑,勿犯謗法重罪。 2.如來六通得知是,如來滅後五百歲事。 3.是諸眾生已成就故,無復有六相事。 4.無量種諸善根,因緣成熟故。 5.實信名淨信、名智者,能直心通達佛法者,是行深般若者, 是成就佛子者。 |
6.預設立場,即三心可得,故能生障,故為虛位,故不能入法。 7.知我說法,行深般若,照見五陰皆空者,以空對空,故名知。 8.如筏喻者,進度到上面說者,功力已達者,航站已入佛城者, 門內修行者。 9.法尚應捨,已熟能生巧者,能幻化神通者,能利益眾生者。 |
10.何況非法,邪人用正,正亦邪;正人用邪,邪亦正。 能入外道度眾本事,一切法即一切用, 即一切佛法,不可思議也。 |
第七品
1.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⑴自然燈佛授記至成佛,供養22萬8千佛。 ⑵遍修一切佛法故,正等正覺。正遍知故,無有定法。 |
2.如來所說法 ⑴無有定法,眾生因緣不同故。 ⑵不可取,無少法可得故,本具有故。 ⑶不可說,言說即道斷。 ⑷非法,應無所住故。 ⑸非「非」法,不是沒有辦法,上等利根才能得。雖說隨類各解, 得智果不同,相互比較,則流落於非法。 |
3.無有定法、無有不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實無虛, 是空法故,無少法、少相可得故。非定非不定,不聖不凡, 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生不滅,不淨不垢,不增不減。 |
4.不二之理
色空不二 |
⑴ |
⑵ |
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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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自性空。 |
空自生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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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陰自性空。 |
剎土幻化諸寶自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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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不二(餓) |
男自謂男, 女自謂女。 |
陰陽不二,自身自生,非由外來,非自內生。不生不滅,不增不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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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無分別即是分別 ⑴心中有個無分別故。 ⑵若事件發生,則生分別,經不起考驗的。 ⑶預設立場會自然生起,習氣未空故。 ⑷故應無所住功力,練到會為止,即名不二雙運,人法雙空, 眾生相、壽者相亦空,不增不減,不生不滅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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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⑴差別在品位。 ⑵無為法亦為法故。 ⑶既是法即有異。 ⑷用者根器不同故。 ⑸佛名空王,能用空法讓眾生滿願,而得不同果位。 ⑹聖賢無法同佛功力,故不能讓眾生得果,因未得空法故不能用。 無為法不能通達眾生,仍是有礙,未究竟故。 有漏無法教眾生,自顧都不暇了,未解脫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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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聖賢當廻無為心,向涅槃路。所謂回歸涅槃性海,無有差別心 者,能運平等法,遍學一切。向上一指,不再停留在那一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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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品
1.是福德故多,但會少,仍在數中。 2.即非福德性故,但自性空,故沒有多少問題,就本質言。 3.為他人說,其福勝彼,因法會自生故,如影隨形故。 |
4.法財之母,即般若波羅蜜多。諸佛之父,成就佛法故。菩薩之兄, 習佛道故。二乘之弟,回小向大故。父母兄弟合成,名佛家。 |
5.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⑴離六相、一切相故。 ⑵不可取故,因本具足。 ⑶不可說故,說即語言道斷。 ⑷無少法、少相可得。 ⑸三心三世不可得故。 |
6.金剛經 ⑴又名放光般若,能照十方。 ⑵能轉法輪般若,故能立法幢。 ⑶五方佛灌頂般若,能迅速成就。 ⑷離四相、六相、一切相、一切法、一切心,即一切眾生成佛 之道,即名大手印,即名一切印。 |
第九品
1.不能作是念:我得四果。 2.不能作是念:我得一~十地果。 3.不能作是念:我今成佛果。 |
4.果無是念,念無是果。念果不異,即是念不異果,果不異念。 不一不異,不在數中。 5.無作、無念、無果,空法故。 |
第十品
1.習法清善、惡、無記三印記。 2.鏡面鏡體已清。 3.自然照一切。 4.照與照者,同時寂滅。 5.故於法實無所得。 6.鏡中見我成佛,見業慚愧……; 幻中不來不去,不增不減,不淨不垢,……。 |
7.菩薩莊嚴佛土否? 8.應是如生清淨心,應如是修行,根清淨、識清淨才能修。 9.不住六塵生心,住者名天女下凡,塵塵相黏,定成醜八怪。 10.身如須彌山王,名身大。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有形無形,有身無身,差異在此。 |
第十一品
1.財施,慈善家救濟單位。法施,大法師解脫之道。 2.財施有相,外相物質;法施無相,無形般若。 3.財施,建立醫院寺廟;法施,放光轉輪般若,立法輪、法幢。 4.財施福德多,但有限;法施福德性依般若,生無量福德, 且是功德,益眾生。 |
5.有財無法,空殼子,再多錢也沒用; 有財有法,建剎土的化財化才化物,般若傳三藏12部供眾修。 |
第十二品
1.隨說是經、諸經,自性皈依,三寶具足,人天供養,是三世諸佛 通則。 2.受持、讀誦、修行,能成諸果,自然世間希有。 |
3.經典所在處,法在、佛在、僧在、成就者在。一時具足,自有 法眷,來供來修。不愁、不會寂寞。仁者、修行者必有隣, 八自皈依自動會補足故。 |
『真實』諸義──
真如 實運 |
真性 實空 |
真巧 實慧 |
真因 實熟 |
真覺 實心 |
真心 實直 |
真法 實用 |
真假 實辨 |
真出 實法 |
真人 實活 |
真相 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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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辨 實對立 |
真深入 實知細 |
真外道 實一貫 |
真顯密 實遍修 |
真佛相 實離相 |
真聽話 實全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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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七用 實共乘法 |
真假不分 實無斷力 |
真心經義 實相法忍 |
真三藏法 實德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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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修行者 實三業清淨 |
真假幻化現 實以幻修幻 |
真佛顯現前 實得授記說 |
真行般若時 實無得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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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品
1.佛立經名,同佛立法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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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說般若波羅蜜多,則非般若波羅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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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來無所說。 4.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甚多。 5.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6.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7.不可以32相見如來。 |
4.5.6.微塵世界不住成住壞空。
3.7.無說無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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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2相即是非相,是名32相,離相能見故。 |
第十四品
1.往昔支解,借身能說法,即名離相,能說佛法。 身同草木,必歸腐朽。 身口意言,此時用身,能表三業清淨法,是個時機,不能放過。 反而是瞋多餘的,正是慈悲喜捨時。反向思考是顛倒,世間妙藥。 |
2.集、加法,堆業如山、如虛空。 苦、乘法,無常四面八方來。 道、除法,解脫成佛之路。 滅、減法,得寂靜、寂滅、大悲輕安,隨順眾生圓覺慧。 |
3.外在世俗諦,分別念、性空。 內在勝義諦,空性、能幻化。 般若超內外,超一體二面,能成立體,無限面,建無量剎土, 生不可思議境。 |
4.利他是責任及義務,利己是成就的必要,日用而不知,是無知 而日用。 5.三業印記在身口意上,能看得出才有辦法修行,才有辦法修 四正勤。 6.戒如船堅,使用者須智慧,才能至彼岸。 7.修道在出離心,成道在離出心。 |
8.清淨力菩提造剎土,無明力造穢土眾生,二者無二無別。 人無我、法無我、土無我,當離四相、六相、一切相。 |
第十五品
1.如來為五種人說此經: ⑴發大乘者。 ⑵最上乘者。 ⑶欲廣為人說者。 ⑷信心不逆者。 ⑸欲荷擔如來家業者。 |
2.樂小法者: ⑴易生謗法重罪。 ⑵把大說小故。 ⑶攻擊大乘者說。 ⑷作其他用途者。 |
第十六品
1.受持讀誦此經。(修行達到一定程度。) 2.先世罪業應墮惡道。 3.今世人輕賤故。(改變形式出現。) 4.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
第十七品
1.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即名菩薩。 2.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發即名無發,無所不發, 遍一切處發。 |
3.如來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清淨故能得, 無得亦無不得也,本具有故。 |
4.授記,無授亦無記。 5.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實無虛。 |
6.一切法皆是佛法,能解脫故,能提昇故,能入佛大道故, 最終還是要修行者。 |
7.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離一切法、離一切相故, 則得成佛,即名一切法皆佛法。 |
8.人身長大,是身大(有增減)。非大身,是名大身(不增不減)。 |
9.無有法名菩薩,故無我當滅度無量眾生事。一切法無四相故, 我無四相故,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 |
觀如佛土我樂敬供養,願諸有情共用此淨土, 妙香遍塗散花之大地,須彌四洲日月所莊嚴。 |
妙香遍塗散花之大地,須彌四洲日月所莊嚴, 觀如佛土我樂敬供養,願諸有情共用此淨土。 |
觀如佛土我樂敬供養,妙香遍塗散花之大地, 須彌四洲日月所莊嚴,願諸有情共用此淨土。 |
第十八品
1.五眼具足名真如眼。 2.故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如如相應故。 |
3.如來說諸心皆為非(飛)心。如心即亂心、妄想心、無常心、 假設心、不一定心、預設立場心。 |
4.三心不可得(如心)。若可得當應住,定成障,成有礙,無法過。 由是結,成煩惱、成陰、成暗、成倉,故應當下亦無住 (指一切人事地物時法想……上)。 成就亦無得,所得亦非得,皆依般若處理。 |
第十九品
1.財施,若福德有實即有虛,故得福德有多少,有虛實多少, 名無常法,故不安。 |
2.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無即空、即淨、即少欲、即知足, 已超多少虛實思量數,不在數中。故無罣礙,故遠離顛倒。 |
第二十品
不以具足色身(諸相)見如來 |
1.具足即非具足(有漏看無漏)。 2.色身即非色身(化身非法身)。 3.諸相即非諸相(相即飛相,應離一切相)。 4.見即非見,應無見之見,五陰自性空見,行深般若見, 五眼具足見。 |
5.說即無說,說如畫師,迷彼相。體性是畫不出的,畫一個蘋果, 但那不是真的,若假成真否。 |
第二十一品
勿謂佛當有所說法 |
1.說法者無法可說。 2.若有名謗佛。 3.幻師、幻說、幻法、幻聞、幻眾、幻地,以幻修幻。 |
4.非眾生非不眾生,所謂眾生即非眾生,眾生佛無別、無二相。 5.三世不可得,何況未來式(世)? 6.早已殖諸善根,只待因緣成熟時。 |
第二十二品
1.無所得 ⑴無「無」。 ⑵無「所」。 ⑶無得無不得。 ⑷清淨故。 |
2.無少法可得 ⑴無漏故。 ⑵有得即有業,有漏故。 ⑶本無故。 ⑷多少即罣礙。 ⑸有得必有失,必有捨。 |
第二十三品
1.是法,空法。 2.平等,眾生,修行者,成就者。 3.無有,無無,離有無。 |
4.高者生慢,高者知高;下者生瞋,下者不下; 高下互比,不出見聞覺知,此地無五毒事。 |
5.當離四相修一切善法。 |
6.所言善法,如來說非善法,善惡生是非故,藥到病除故。非光明 黑暗之戰,非正反集團對立,非是非黑白切。清淨無以上事。 |
第二十四品
須要 菩薩 提昇 |
鼓勵向上一指,成為大法師、大導師,去作領眾行,積更多的二德,去廻向眾生。 |
第二十五品
如來未作是念:我當度眾生。 |
1.實無眾生如來度者。 2.若有,則有四相,故成為四相佛、似相佛。四相佛去度四相眾, 怎可能出離? 3.我即非我、飛我、幻我、換我。 4.凡夫者即非凡夫,要離名相去看眾生。 |
第二十六品
32相見如來,轉輪聖王即是。 |
1.化(畫)妝舞會皆戴面具。 2.拿下面具往往出人意料,後悔也來不及了。因果不相應,故名 人行邪道。 3.如來三身是面具,見到要靠本事。 |
4.以色見我,名色佛,可是又見不到佛莊嚴幻化色。 5.以音聲求我是聲佛,92或94或60佛音聽過否? 6.是人行邪道,以邪看正,正亦邪。門縫裡看佛,見到是衣角。 7.不能見如來,因沒有修成就故,只好用以上方法。 |
第二十七品
1.諸法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取、不可(思)量、不思議。 2.但先要成就五眼六通、18不共法,才不會說諸法斷滅相。 3.離四相、六相、一切相,非斷四相、六相、一切相,抽刀斷水, 水更流故。 4.沒有具足因,那來無漏果? |
5.斷滅是因無法理解。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一不異,不增不減, 不來不去,不聖不凡。 6.頑空即斷滅,真如空才能生妙有。 |
第二十八品
1.成就地前伏忍。 2.一~三地信忍,能作如來種。 3.四~六地順忍,善解如來行。 4.七~九地無生忍,得佛業。 5.十地寂慧忍,斷三界無明習。 |
6.五毒轉為五智,清淨不受福德,故福德無,不應貪著。 |
第二十九品
1.如來若來、去、坐、臥,是名若佛、佛若。是假設佛、推論佛、無常佛、不確定佛、無法依怙佛,非因果律。 |
2.如來無所從來,來時願熟,有請;亦無所去,去時願滅,善逝。 |
第三十品
1.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世界實有則是一合相。 無明家有四兄弟:和合、亂想、顛倒、輪廻。 凡夫顛倒,故貪著其事,不想離四相故。 |
2.佛則不說是微塵眾,微塵眾亦離四相故。本質等同菩薩離四相, 菩薩無名,無少法可得故。 |
3.一合相者菩提,則是不可說、不可取、不可思、不可量。 |
第三十一品
1.佛未說四見、四相、六相、一切相,因見即非見,相即非相。 佛無法可說可得,因見、相、法皆空空,無生無滅,不增不減……。 |
2.發心於一切法,不生四相,不生法見,不生法相,不生非法相。 應如是知、見、信、解、行、證。 |
第三十二品
1.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作11不依,律行例行: ⑴依義不依語。 ⑵依法不依人。 ⑶依經不依論。 ⑷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⑸依法不依煩惱。 ⑻依菩提心不依二乘。 ⑼依佛不依魔。 ⑽依慈悲喜捨、常樂我淨,不依集苦道滅。 |
2.一切有為法、無為法、一切法、佛法、非法、菩薩法、二乘法、 外道法,皆是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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