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非相解
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非相解
目錄索引
頁次
目次……………………………………………………………………封面
第一~六品………………………………………………………………1
第六~十二品……………………………………………………………2
第十三~十六品 ……………………………………………………… 3
第十七~十九品 ……………………………………………………… 4
第二十~二十四品 …………………………………………………… 5
第二十五~二十七品……………………………………………………6
第二十八~三十一品……………………………………………………7
第三十一~三十二品 【補充】信 身大、大身法義 ………………8
金剛經非相解
第一品 |
賢劫第四尊佛會。 |
第二品 |
四問即離四相問。 |
第三品
四問解答。 |
1.應如是降伏其心。如三世諸佛修行經過 |
2.所有他方、十方、無方世界,12類眾生,九品……分類。 |
3.我皆令入無餘涅槃,三世諸佛的我皆令12類眾生、九品…… 之類,發心、成就、授記、成佛。 |
4.而滅度之,自度非他度。爬佛山各自努力到頂。師父領進門, 修行在個人。 |
5.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無盡分身度故。 |
6.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自度、他度,無二無別故。離六相、一切相故。無始妄想習氣清淨故。本自具足故。 迷時師度,悟時自度。清淨無二度故。 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所謂得滅度者,實無所得滅度者。所謂三世諸佛,即非三世諸佛。佛與眾生無二無別故。 |
第四品
於法,應無所住,故生無住相十度行。福德大於虛空也。 |
第五品
身相見如來,只見身或相,但不知內容修法。(參見:27品) 三身法報化、身口意,是有成就者修的功課, 不在於「見」,而在於「修成就」。 |
第六品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能生信心,以此為實者。 是已成就離六相功力。問者有漏,故佛言莫作是說。 |
第七品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無有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有法可說,因言語道斷故,皆斷滅法(相)故,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 無有定法故,仍有法故,二乘斷滅,賢聖不平等,因無為法仍是法故。 |
第八品
量是福德,是產品。質是福德性,是能生產者。 皆從此經出,有法才能成。 佛法者,佛成就之密法。即非佛法,清淨不可說(取)。 修是事相,三大阿僧祇劫修。聞思是理相,須頓悟。 |
第九品
一果、我相清淨。 二果、人相離是非。 四果、慧命,即離壽者相,能出生死海故。 |
第十品
三世諸佛,於法實無所得。 故菩薩莊嚴佛土不? 應無所住,身大如須彌山王。 而生其心,非身是名大身。 |
第十一品
七寶布施是量,為他人說是質。質能生無限量,量無法生出質。 除非是由質生的。質不好,量再多也無用。 |
第十二品
此處,即佛所,即成就處。 一切12眾自來應供,三寶四眾當然不缺。 |
第十三品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立無生法故,如來無所說。 故諸微塵非微塵,世界非世界,三十二相即非相。 無聲勝有聲。說無生法大於身命布施,因身命為有聲故。 |
第十四品
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何來深解義趣,涕淚悲泣? 四相即非相,何來見聞覺知事?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也。 |
聞是經不驚、怖、畏。是人已成就無生法忍,如忍辱仙人度歌利王。 離相發心,名精進清淨行。將來自同忍辱仙人成就。利益眾生故如是施。 成就無生法忍者,即知佛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
心注(住)於法,有個影武者,故滿天諸法,滿心妄想,不瞎才怪。頭昏眼花,能作什麼事? |
第十五品
身布施,得金剛身、無邊身,身外身的分身法。 |
為人解說,能得廣長舌相。 辯才無礙,流泉無障。如大海納百川之深深慧。 發大乘者名大雄。發最上乘者大力。 廣為人說,名能演大海佛慧。能隨順因緣眾生,廣說大藏、無盡藏、佛法善法。 |
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名十地一切補處菩薩,能得三世諸佛灌頂,成為法王。 |
樂小法者名小器。怎堪大法,大雨、大佛法灌注?故常處井底之蛙。無法演法,無法總持,何況解說? 諸華香而散其處,自有天人持妙香、天香、一切香來供。 |
第十六品
先世罪業為人輕賤,過去無明造作故。 今世人輕賤,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因已成就離六相之功力,如忍辱仙人成就無生法忍故。 因緣成熟時,放光自然能滅諸暗。 |
供養承事諸佛,無空過者,名值佛在世,名三學具足,名能入三藏,名已達八地,名老實修行,名唸佛起行,名不入外道,名正法久住。 |
持經者如實能入,能已進行上路,能步佛行。 |
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自家有寶,佛指,人人不信,以為佛才有寶。自己不成就,拿他人寶比較快? |
第十七品
善男子、善女人,指已具足修行條件者,等同上位菩薩。 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不名正遍知、正等覺。因落在有位,必然有漏,必然隨12因緣轉。 有之前為取,名分別心。有之後為生,必入斷滅。 三者(取、有、生)一合相,不可得、不可說。 |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隨順眾生,常演七真如,故有三世可作教材用。 |
無實無虛。故一切法皆是佛法,不取、不捨……離一切二邊法。 離一切法、一切相,名佛法。遍修一切善法故,能對治一切過去惡果故。 |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僅對治,諸妄有無量,故法亦無量。清淨者無妄故,無法可對治。 |
人身長大,如一切法。非大身,是名大身。即無法。 無有法名為菩薩,故無有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
一切法離六相故,無法是空法。 莊嚴佛土者名佛,無少法可得。 通達無我法者,尚未達莊嚴力。 |
第十八品
五眼具足,才能無漏觀。故12眾生心皆知。 三心不可得故,名諸心非心。 |
第十九品
七寶布施,得福德多,是量。名福德有實。 福德無故,是質。故比前多多。 |
第二十品
具足色身,尚欠17法。見?見到什麼? 具足諸相見?可是相即非相,怎能見到佛? |
第二十一品
如來未作此念:我當有所說法。 清淨故稱佛,法離法性故無法。 |
如來有所說法,是第二步,故永達不到「無法」功力。 若再說佛有所說法,故名謗佛。 |
頗有眾生,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破。 生信心不?具離六相功力者生信心。 |
第二十二品
非所得,非無所得。發心異故,有三乘及佛位, 雖菩薩、佛同依般若。 |
第二十三品
是法平等 |
①空法故。 |
②空性恆相隨,無障礙空間。一切法皆佛法。 非斷滅空,是清淨的空。 |
|
無有高下 |
①不增不減故。 |
②性空當離自性。高下是障眼相,高下是漸頓行, 高下是鈍根利根,高下是快慢行,高下是差別行。 |
|
以離四相修法,易得成就。名正觀。 所言善法,在他為非善。不用守律,不用去修。 如來說非善法。持善法即名法住,故如瞎。 是名善法,應無所住,而非定法,或不定法。 |
第二十四品
七寶施,是愚施、財施。 為他人說,是智施、法施。 |
第二十五品
實無眾生,如來度者。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本具佛性。所謂度即非度,要自度。 有我,故有眾生、佛、度。非有我,故離六相,清淨,無法可度。 |
第二十六品
三十二相觀如來,觀轉輪聖王,二者不同,勿魚目混珠。 騙子與被騙因果關係,在於無八正道,不具足五眼故。 |
18法見如來,故世人、12眾生各有境界,但不能見如來,就近修行、學法。 |
第二十七品
⑴釋迦不說,三乘不會。 ⑵釋迦說,三乘不會問。 ⑶三乘說,釋迦即破說。 ⑷三乘有念,但不會說。 |
四妄念,妄念即斷滅相。有念即斷,有相即非。 ①汝若作是念。 ②莫作是念。 ③汝作是念。 ④莫作是念。 |
不以具足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①相是副產品,非本。 ②具足或非具足相。 一切相即非相、暫相、飛相、換相。即斷滅相。 應無所住,即名離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③有念即斷,非正念。有相即離,因是斷滅相。 ④不能:Ⓐ現成,自然、素然。 Ⓑ裝,化而成。 能:16觀,各種觀……。事修久才成。 真人不能畫,能畫是假相。 |
莫作是念──不要小看、輕忽。 Ⓐ當然成佛者,自生具足相。 Ⓑ而非以三十二相、或相、諸相、具足相,求佛、見佛、念佛。 Ⓒ成佛是修其內容。三十二相是副產品。不要本末倒置, 顛倒修行。 Ⓓ不以、是以,皆非正念。有念即非清淨。清淨的是: 問內法如何修才能成相。 Ⓔ不以具足相故,非定法、非不定法。 法無實無虛,無定或不定、非漸非頓……離二邊法。 |
汝若作是念: Ⓐ有以上顛倒念去發心。 Ⓑ當然只得二乘果。 Ⓒ二乘果當然說法斷念(滅)。 |
莫作是念──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非法,不說斷滅相、念。 法,清淨,離一切相、離一切法。 |
第二十八品
成就無生法忍(質)>七寶布施功德(量)。 菩薩福德:①不受。②不應貪著。 |
第二十九品
如來若來、去、坐、臥。是外道理解。 ①若是不定法。 ②若是如果法。 ③若是預設立場法。 ④若是非因果法。 ⑤若是偶然法、或然率法。 ⑥若是因果不相應法。 ⑦若是待法。 如來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是不生不滅法,不來不去法,如如不動法,不垢不淨法。非二邊法,非一切相可喻。 |
第三十品
微塵眾實有者,報業執我。 佛說非微塵眾,人法雙空也。 三千大千世界,執恆有。則非世界,因要經四期。 則是一合相,故墮入輪迴。無法離六相故。 一合相可說,凡夫貪著其事故。 本不可說,偏要說,顛倒故。 |
第三十一品
佛說四相、四見,離相……。無法可說,無相可離。 若有說即謗佛。應不生法相、見相、說相、離相。 |
第三十二品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不二法)>為人演說(無為)>七寶布施功德(有為)。 無為不住,有為無盡。不住,無無盡,無依、無本。是佛法,是清淨法。 |
結偈總說
1.三世諸佛從ㄇ中唱出無言歌,ㄇ即佛門。 |
2.左無為法分聖賢,右有為法分12類眾生。 左出世法,右世俗法,上連不二法,任運空、性。 |
3.依空出二德,空,無所得故。成就故、清淨故。非無故、 非有故。 二德──慈悲、福功德具足,名二足尊、天人師、明行足、 世應供。 |
直心是道場: ①總持。 ②老實。 ③單純。 ④無疑。 ⑤精進。 ⑥毅力。 ⑦執行力。 ⑧經驗值。 ⑨巧妙。 ⑩非投機取巧。 ⑪信心。 ⑫目標要對。 ⑬善知識指引解脫門;非惡知識誤導,入輪迴門。 ⑭中觀,非擇善故(固)執,拒絕一切。 排他性,眼中不容一粒沙。 ⑮非五毒利根,是五佛善用。 ⑯清淨非妄想,菩提非無明。 |
【補充】信
1.能入「帳」生利息。 2.銀行即佛所。 3.有各種優惠,那是佛給予的,名託福。 4.剎土有其作用,俗世國家卻不能。 5.入帳是精進修行成果,而非空無一物的修行。 |
身大、大身法義
第10品 |
1.身(大)如須彌山(王)。 2.佛說非(離)(飛)身(相)。 是名大(無限)(無法)。 身(身口意皆是)(法報化亦是)。 3.菩薩莊嚴佛土不?身成就?他成就? 大身而非身大。 |
第14品 |
身大故,無法作忍辱仙人。 大於身故能作,離相故。 |
第15品 |
無量億劫身布施(身大)。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大身)。 為發大乘者說(大身)。 若樂小法者(身大)。 在在之處(大身亦身大)。 |
第16品 |
應墮惡道(身大)(有四相故)。 今世輕賤……(大身)離四相故。 心則狂亂……(身大)。 比較14品「涕淚悲泣」(大身)。 |
第17品 |
一切法者,譬如人身長大。 即非一切法,則為非大身。 是名一切法。是名大身。離一切相故。 |
第25品 |
如來說有我者(身大)。則非有我(大身)。 凡夫者(身大)。如來說則非凡夫(大身)。 |
第26品 |
三十二相見如來,身大。 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大身。 |
第28品 |
得成於忍(大身)。 |
第29品 |
若來去坐臥(身大)。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大身)。 |
第30品 |
一合相(身大)。 非一合相(非身大)。 是名一合相(大身)。 |
大藏經研習班暨閉關中心公告 [金剛經研習]每隔二周六下午上課,歡迎有緣者報名參加! 十三本結集法要已出版,其餘正陸續打字排印整理中。凡欲影印、索請法本,或欲解惑釋疑者。歡迎來電聯絡!☎:0912613450 張澎居士 地址:台中市民權路225巷12號2樓 【如有意流通,須PDF電子檔者,☎請撥:(04)22298801 或E-mail至ku0315ku@gmail.com度凡居士收,末學當儘速為您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