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29 23:32:03koone
從魯迅《吶喊》中看「希望」
一、
「以筆殺人」,是我對魯迅最初的耳聞。殺人者,想應是既冷酷又無情,寫出來的文字想必是展現出令人發狂的壓迫;就這麼,魯迅的小說、散文被我隱藏在角落,直到今年才真正翻閱。翻閱《吶喊》後,他筆下的字句顯示不出是一個殺人者,因為殺人者是不會覺得被嘲諷、被歧視、被羞辱、被殺害的人是悲哀的;但是,魯迅字字之中卻鋪陳著悲傷與憤憤之氣。
《吶喊》這本小說集共收錄十四篇短篇小說,大約是魯迅在1918~1922年的作品,於1923年8月編輯出版,正值魯迅壯年時期(1918年,魯迅37歲;1923年,魯迅42歲),當時中國正踱足於五四前後、新文化運動時期,書中故事真實地呈現出鄉下小民對政治、社會的感受與驅動是那麼冷漠、不關心。這些故事應是魯迅親身經歷的一部份,當他將經歷投射於文字上時,也許他是真的嘲諷著這個社會人民的愚昧極深深為其悲傷。
魯迅時逢亂世,身為一個知識分子他可以選擇進或退;進者,投身革命或保衛清朝;退者,隱居教書不言世事。魯迅在《吶喊》自序中表示,他的熱情與夢想已經不復從前,但是他又不能忘卻那份希望在中國青年的可能性;所以他才會在書中寫下令人覺得心寒的社會寫實面,發出嗚戚的悲鳴希望有人能聽見。
《吶喊》自序中有一段話我一再咀嚼,「…因為那時的主將是不主張消極的。至於自己,卻也不願將自以為苦的寂寞,再來傳染給也如我那年輕時候似的正做著好夢的青年。」,這才是魯迅書中真正想表達的意涵吧,也是當時整個中國的風潮,即充滿嘲諷、不安、無力,卻擁有著對明天的渴望。因此,由《吶喊》來緊扣當時中國的時代精神是十分貼切。
二
在這裡我不想將魯迅的十四篇短篇小說細細講解,這並不是因為我的懶惰,而是覺得揀出自己所喜愛的、最印象深刻的勉強描述一番,畢竟文字最玄妙之處在於意會而非言傳,更不用說是筆述了;所以我也盡了我的力氣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作品。
整個世界都瘋了-看〈狂人日記〉
1918年《新青年》第四卷第五期,魯迅〈狂人日記〉發表,文中「我」有兩個人:一是「我」指本文前作小識的日記抄錄者,也是打開這個故事的人;另一個「我」是指寫日記的人,即「狂者」。故事敘述著因聽聞故友生病前往拜訪,卻只見其兄長及提供的日記二本,為使日後習醫者對「迫害症」有所依據,將昔日發狂友人的日記抄錄一篇以供參考。故事主要內容就是文中的要角-狂人,有著「迫害症」。他日夜操心、憂煩著自己將被這個村子裡的人吃了去;然而,令他覺得深沉的不是他自身的死亡,是他驚覺村里的人不覺得食人是不容於世,這樣的事件將會形成文化傳給下一代。
文中並無清楚交代,為什麼狂人認為自己會被吞噬?只隱隱約約點出是為二十年前踹了古九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古九先生的陳年流稅水簿子」是指什麼?也許是指整個中國背後漫長的歷史與傳統吧!後文中又述及,翻閱史書滿頁說什麼「仁義道德」,從字縫中看出原是「吃人」二字;至此,才明白為什麼狂人將被齧食。因為他與整個中國文化作對,自然被當作狂者,自然會被噬殺。當狂者發現噬人者有他的哥哥,也許在幾年前妹妹也被哥哥吃了去,他極力勸阻村人與哥哥再度吃人行為,卻發現也許自己可能吃過人肉,和他所想要勸阻的人沒有什麼不同。
至此,文中充斥著悲情與無力。狂人知道不能食人,食人不容於世;但他自身又屬於這噬人文化的一部份,他繼承了食人者的血與肉活了下來,現在卻為食不食人而徬徨、掙扎。這麼想想真是可悲,他無法與有血緣的兄弟割捨,代表他無法脫離這個文化圈;但是,他又無法認同這個文化圈,更試著反抗,真是可憐。螳臂擋車又能發揮多少成效?為什麼要發出這樣的悲呼?都是為了還沒吃過人肉的孩子、救救孩子而呼喊著,將一切託付給不食人的孩子,冀望去改變這個中國。
最妙的是,這位狂人下場如何?抄寫者聽狂人的哥哥說他已經病癒,而且正赴某地候補。到底是病癒,再度投身於中國往昔漫長的文化傳統;亦或是已經被吞噬,屍骨棄於荒堙野草中呢?反過來想,狂人真的發狂了嗎?還是社會發狂了?假使,整個世界都瘋了,只有狂者是清醒的,狂者被視為發狂也是很自然的道理。因為,大家都發狂了,你沒有,當然是你不正常。
笑裡藏刀-從〈孔乙己〉看冷漠
孔乙己,是魯迅《吶喊》中我最悲憐的人物。他是一個老書生,名落孫山對他而言應是家常便飯,在主角「我」(指溫酒的小弟)眼中,是一位可以嘲笑、漠視的對象。魯迅對於孔乙己的描述相當精采,他是唯一穿著長衫而站著喝酒的人,是一個連溫酒的小弟都可以是為無物的人;這樣的人物是魯迅筆下的主角。
孔乙己,有著知識但他的知識無法運用於現實上,只能用於科舉;他愛書,買不起就用偷,卻便說唸書是讀書人的事,哪來的說偷這個字。他既沒錢,卻不願放下讀書人的身段,那身的長衫穿二十餘年不脫,也顯示出他的好面子。
在魯鎮賢亨酒店中,只要孔乙己來就有笑聲,不過是那種譏諷的嘲笑。最後,孔乙己又偷東西被打斷腿,卻仍將錢花在喝酒上,更顯示出他的好吃懶做。他在魯鎮的地位,清楚顯現在咸亨酒店掌櫃、酒客的戲謔中,是那麼被輕忽與微不足道。
對於這樣的角色,魯迅大概對於一樣人物有著深深的厭倦,只讀死書、好面子、好吃懶做等等諷刺字句加諸其身;我卻憐憫他有著讀書人的硬脾氣。孔乙己最後如何?沒有人知道,就連錙銖必較的掌櫃不到一年也不再提他的名字,最後記著他的是一個溫酒的小孩。孔乙己大概是死了吧?我想是的,被那樣冷漠的環境包圍,即使腳傷好了大概也被凍死了吧。
魯迅為什麼要描述這樣的故事呢?對於孔乙己的死亡他又是怎樣看待?我不得而知。但在字裡行間,也許魯迅主要責備的並不是這位落魄致死的老書呆子,而是這個社會的冷漠。他冀望透過溫酒的小弟眼中,去突顯這樣的社會,去諷刺它,希望它有所改變。這才是它筆下所真正討伐的。
有沒有明天-論〈藥〉與〈明天〉
兩個生病的孩子,故事終了都死去。他們的死喚醒什麼?
〈藥〉描述是兩個乍看不相干的死亡卻有著細絲般的牽連。一個是久得癆病,最後舐人血饅頭仍舊不治的孩童;另一個是反抗清廷而死的少年,是人血饅頭血液提供者。這無疑是對革命與民眾的一種反諷,革命者的血成為久病良藥的藥引;到最後,誰記得革命少年的犧牲?來掃墓的只有他的母親,被人瞧見掃墓還面有愧色,看見墳上的鮮花卻說是當年審判不公、死者顯靈。這革命的少年似乎是白白喪命了,因為他的犧牲並沒有使大眾覺醒。
〈明天〉則是以一個寡婦的孩子在求神、聽庸醫意見後,急救終於死亡。魯迅對於整個社會的迷信及庸醫的草菅人命作一批判,他怨著迷信風氣也哀憐著失去兒子的寡婦,文中也呈現出當時社會對女人的不公,而男人見到寡婦總是要揩點油,她得到是輕薄的待遇,她所依恃的是那病弱的孩子。「早春二月」中也有一幕描述失去兒子的寡婦最後仍選擇自殺;對於寡婦而言,失去兒子就代表沒有明天。
這樣的故事哪有希望可言呢?人,不都死了嗎?〈藥〉中,夏瑜(革命青年)的墓不就有花嗎?這代表還是有人支持、肯定這樣的國家政府需要改變,只要有聲音出現,不論多微弱,這個國家明天也許會被改變,因為人心未死啊。〈明天〉,魯迅終究是不告訴我們那位寡婦是否有夢見他死去的孩子,而明天在夜裡寂靜奔波即將到來,魯迅控訴了文化對於寡婦的束縛與女性的不公,單四嫂子必須挨著日復一日的煎熬直至死去,孩子是不會復生,活著的人明天依舊要過日子;煎熬的人畢竟還有希望,因為明天終會到來,這也是魯迅的希望吧!
對未來的冀望-〈故鄉〉
這是我相當喜歡的故事,敘述著許久未見面的兒童玩伴相會的故事。和孩時光陰不同的是,一個稍微發達了,一個貧困落魄了;再相見時,緬懷著舊時光陰似乎只有主角,兩個幼時好友相會卻只能說些無關緊要的話,到底是什麼改變了呢?
魯迅不只描述出因身份不同而顯得困窘的友誼,他也描寫出近代中國鄉村的困境,吃不飽、偷東西的人多的是,也包含自己的親戚,可悲的事實。
有沒有不變的事物呢?魯迅應該是希望有的吧!?不然他不會讓宏兒與水生相會,如同他們的父親再幼時一般,熱切的情誼如此真實令人激動。作者沒有透漏日後宏兒與水生是不是也會像他們的父親一樣,日漸隔閡。但魯迅卻透過主角的思考吐露出他的懇切「我想:我竟與閏土隔絕到這地步了,但我們的後輩還是一氣,宏兒不是正在想念水生麼。我希望他們不再像我,又大家膈膜起來…然而我又不願意他們因為要一氣,都如我的辛苦輾轉而生活,也不願意他們如閏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願意都和別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新的生活,是好還是壞,並不在魯迅的祈禱內,而是這生活是「他們自己的」不是我的或其他人附加的,這才重要。這段話不知為當時多少青年振作氣勢,肯定自己的價值,這可能是魯迅對未來的冀望吧。
三、
故事終有結局,魯迅書中沒有英雄,只有鄉下小人物;他們的悲喜怒罵全被文字所網羅並記憶,在睽隔七十餘年後,於台北市的小角落再被掀起。魯迅是深愛著中國的,而被我們所譏笑頑固不靈的老學究,他們的青春為了這個國家耗費多少?生長於偏安奢華的我們,是他們寄予希望的下一世紀之主宰,想著想著,不由的心虛起來。
魯迅應是相信雖然潘朵拉的盒子中裝滿疾病、自大、驕奢、嗜血等等不良物,但是為了箱底的那絲希望,打開盒子也是值得;古人說哀大莫過於心死,現在的我們剩下多少熱情?多少希望?我們的心,還剩多少?
細閱《吶喊》,午夜時翻覆著遲遲無法入睡,害怕醒來,熱情減少一點、心失去一些,終成為眼見人群冷漠又只能盲從的人,致死方休。
若以畫來比擬《吶喊》一書,那彷彿是一塊乾枯裂崩的焦黃色黃土,頂著大艷陽,在生機滅絕的當兒,卻有一株極小的綠草戰戰兢兢地發了芽。這株草應該會死吧!卻又無人可以否決它可能會生存的希望,甚至於會碩壯到可以支撐、救活這片焦土。希望雖渺小,卻不是不可能實現。距離《吶喊》出版也已七十餘年,到底我們實現了他們的遺志了嗎?還是昔人夢遠,我們已不復記憶?究竟我們該怎麼做,才不會醉生夢死酣糊一生?還是我們該醉著不醒或假裝沒看見現在的社會種種?我們到底讓中國活了起來,還是加速它墮落的死去?
「以筆殺人」,是我對魯迅最初的耳聞。殺人者,想應是既冷酷又無情,寫出來的文字想必是展現出令人發狂的壓迫;就這麼,魯迅的小說、散文被我隱藏在角落,直到今年才真正翻閱。翻閱《吶喊》後,他筆下的字句顯示不出是一個殺人者,因為殺人者是不會覺得被嘲諷、被歧視、被羞辱、被殺害的人是悲哀的;但是,魯迅字字之中卻鋪陳著悲傷與憤憤之氣。
《吶喊》這本小說集共收錄十四篇短篇小說,大約是魯迅在1918~1922年的作品,於1923年8月編輯出版,正值魯迅壯年時期(1918年,魯迅37歲;1923年,魯迅42歲),當時中國正踱足於五四前後、新文化運動時期,書中故事真實地呈現出鄉下小民對政治、社會的感受與驅動是那麼冷漠、不關心。這些故事應是魯迅親身經歷的一部份,當他將經歷投射於文字上時,也許他是真的嘲諷著這個社會人民的愚昧極深深為其悲傷。
魯迅時逢亂世,身為一個知識分子他可以選擇進或退;進者,投身革命或保衛清朝;退者,隱居教書不言世事。魯迅在《吶喊》自序中表示,他的熱情與夢想已經不復從前,但是他又不能忘卻那份希望在中國青年的可能性;所以他才會在書中寫下令人覺得心寒的社會寫實面,發出嗚戚的悲鳴希望有人能聽見。
《吶喊》自序中有一段話我一再咀嚼,「…因為那時的主將是不主張消極的。至於自己,卻也不願將自以為苦的寂寞,再來傳染給也如我那年輕時候似的正做著好夢的青年。」,這才是魯迅書中真正想表達的意涵吧,也是當時整個中國的風潮,即充滿嘲諷、不安、無力,卻擁有著對明天的渴望。因此,由《吶喊》來緊扣當時中國的時代精神是十分貼切。
二
在這裡我不想將魯迅的十四篇短篇小說細細講解,這並不是因為我的懶惰,而是覺得揀出自己所喜愛的、最印象深刻的勉強描述一番,畢竟文字最玄妙之處在於意會而非言傳,更不用說是筆述了;所以我也盡了我的力氣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作品。
整個世界都瘋了-看〈狂人日記〉
1918年《新青年》第四卷第五期,魯迅〈狂人日記〉發表,文中「我」有兩個人:一是「我」指本文前作小識的日記抄錄者,也是打開這個故事的人;另一個「我」是指寫日記的人,即「狂者」。故事敘述著因聽聞故友生病前往拜訪,卻只見其兄長及提供的日記二本,為使日後習醫者對「迫害症」有所依據,將昔日發狂友人的日記抄錄一篇以供參考。故事主要內容就是文中的要角-狂人,有著「迫害症」。他日夜操心、憂煩著自己將被這個村子裡的人吃了去;然而,令他覺得深沉的不是他自身的死亡,是他驚覺村里的人不覺得食人是不容於世,這樣的事件將會形成文化傳給下一代。
文中並無清楚交代,為什麼狂人認為自己會被吞噬?只隱隱約約點出是為二十年前踹了古九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古九先生的陳年流稅水簿子」是指什麼?也許是指整個中國背後漫長的歷史與傳統吧!後文中又述及,翻閱史書滿頁說什麼「仁義道德」,從字縫中看出原是「吃人」二字;至此,才明白為什麼狂人將被齧食。因為他與整個中國文化作對,自然被當作狂者,自然會被噬殺。當狂者發現噬人者有他的哥哥,也許在幾年前妹妹也被哥哥吃了去,他極力勸阻村人與哥哥再度吃人行為,卻發現也許自己可能吃過人肉,和他所想要勸阻的人沒有什麼不同。
至此,文中充斥著悲情與無力。狂人知道不能食人,食人不容於世;但他自身又屬於這噬人文化的一部份,他繼承了食人者的血與肉活了下來,現在卻為食不食人而徬徨、掙扎。這麼想想真是可悲,他無法與有血緣的兄弟割捨,代表他無法脫離這個文化圈;但是,他又無法認同這個文化圈,更試著反抗,真是可憐。螳臂擋車又能發揮多少成效?為什麼要發出這樣的悲呼?都是為了還沒吃過人肉的孩子、救救孩子而呼喊著,將一切託付給不食人的孩子,冀望去改變這個中國。
最妙的是,這位狂人下場如何?抄寫者聽狂人的哥哥說他已經病癒,而且正赴某地候補。到底是病癒,再度投身於中國往昔漫長的文化傳統;亦或是已經被吞噬,屍骨棄於荒堙野草中呢?反過來想,狂人真的發狂了嗎?還是社會發狂了?假使,整個世界都瘋了,只有狂者是清醒的,狂者被視為發狂也是很自然的道理。因為,大家都發狂了,你沒有,當然是你不正常。
笑裡藏刀-從〈孔乙己〉看冷漠
孔乙己,是魯迅《吶喊》中我最悲憐的人物。他是一個老書生,名落孫山對他而言應是家常便飯,在主角「我」(指溫酒的小弟)眼中,是一位可以嘲笑、漠視的對象。魯迅對於孔乙己的描述相當精采,他是唯一穿著長衫而站著喝酒的人,是一個連溫酒的小弟都可以是為無物的人;這樣的人物是魯迅筆下的主角。
孔乙己,有著知識但他的知識無法運用於現實上,只能用於科舉;他愛書,買不起就用偷,卻便說唸書是讀書人的事,哪來的說偷這個字。他既沒錢,卻不願放下讀書人的身段,那身的長衫穿二十餘年不脫,也顯示出他的好面子。
在魯鎮賢亨酒店中,只要孔乙己來就有笑聲,不過是那種譏諷的嘲笑。最後,孔乙己又偷東西被打斷腿,卻仍將錢花在喝酒上,更顯示出他的好吃懶做。他在魯鎮的地位,清楚顯現在咸亨酒店掌櫃、酒客的戲謔中,是那麼被輕忽與微不足道。
對於這樣的角色,魯迅大概對於一樣人物有著深深的厭倦,只讀死書、好面子、好吃懶做等等諷刺字句加諸其身;我卻憐憫他有著讀書人的硬脾氣。孔乙己最後如何?沒有人知道,就連錙銖必較的掌櫃不到一年也不再提他的名字,最後記著他的是一個溫酒的小孩。孔乙己大概是死了吧?我想是的,被那樣冷漠的環境包圍,即使腳傷好了大概也被凍死了吧。
魯迅為什麼要描述這樣的故事呢?對於孔乙己的死亡他又是怎樣看待?我不得而知。但在字裡行間,也許魯迅主要責備的並不是這位落魄致死的老書呆子,而是這個社會的冷漠。他冀望透過溫酒的小弟眼中,去突顯這樣的社會,去諷刺它,希望它有所改變。這才是它筆下所真正討伐的。
有沒有明天-論〈藥〉與〈明天〉
兩個生病的孩子,故事終了都死去。他們的死喚醒什麼?
〈藥〉描述是兩個乍看不相干的死亡卻有著細絲般的牽連。一個是久得癆病,最後舐人血饅頭仍舊不治的孩童;另一個是反抗清廷而死的少年,是人血饅頭血液提供者。這無疑是對革命與民眾的一種反諷,革命者的血成為久病良藥的藥引;到最後,誰記得革命少年的犧牲?來掃墓的只有他的母親,被人瞧見掃墓還面有愧色,看見墳上的鮮花卻說是當年審判不公、死者顯靈。這革命的少年似乎是白白喪命了,因為他的犧牲並沒有使大眾覺醒。
〈明天〉則是以一個寡婦的孩子在求神、聽庸醫意見後,急救終於死亡。魯迅對於整個社會的迷信及庸醫的草菅人命作一批判,他怨著迷信風氣也哀憐著失去兒子的寡婦,文中也呈現出當時社會對女人的不公,而男人見到寡婦總是要揩點油,她得到是輕薄的待遇,她所依恃的是那病弱的孩子。「早春二月」中也有一幕描述失去兒子的寡婦最後仍選擇自殺;對於寡婦而言,失去兒子就代表沒有明天。
這樣的故事哪有希望可言呢?人,不都死了嗎?〈藥〉中,夏瑜(革命青年)的墓不就有花嗎?這代表還是有人支持、肯定這樣的國家政府需要改變,只要有聲音出現,不論多微弱,這個國家明天也許會被改變,因為人心未死啊。〈明天〉,魯迅終究是不告訴我們那位寡婦是否有夢見他死去的孩子,而明天在夜裡寂靜奔波即將到來,魯迅控訴了文化對於寡婦的束縛與女性的不公,單四嫂子必須挨著日復一日的煎熬直至死去,孩子是不會復生,活著的人明天依舊要過日子;煎熬的人畢竟還有希望,因為明天終會到來,這也是魯迅的希望吧!
對未來的冀望-〈故鄉〉
這是我相當喜歡的故事,敘述著許久未見面的兒童玩伴相會的故事。和孩時光陰不同的是,一個稍微發達了,一個貧困落魄了;再相見時,緬懷著舊時光陰似乎只有主角,兩個幼時好友相會卻只能說些無關緊要的話,到底是什麼改變了呢?
魯迅不只描述出因身份不同而顯得困窘的友誼,他也描寫出近代中國鄉村的困境,吃不飽、偷東西的人多的是,也包含自己的親戚,可悲的事實。
有沒有不變的事物呢?魯迅應該是希望有的吧!?不然他不會讓宏兒與水生相會,如同他們的父親再幼時一般,熱切的情誼如此真實令人激動。作者沒有透漏日後宏兒與水生是不是也會像他們的父親一樣,日漸隔閡。但魯迅卻透過主角的思考吐露出他的懇切「我想:我竟與閏土隔絕到這地步了,但我們的後輩還是一氣,宏兒不是正在想念水生麼。我希望他們不再像我,又大家膈膜起來…然而我又不願意他們因為要一氣,都如我的辛苦輾轉而生活,也不願意他們如閏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願意都和別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們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新的生活,是好還是壞,並不在魯迅的祈禱內,而是這生活是「他們自己的」不是我的或其他人附加的,這才重要。這段話不知為當時多少青年振作氣勢,肯定自己的價值,這可能是魯迅對未來的冀望吧。
三、
故事終有結局,魯迅書中沒有英雄,只有鄉下小人物;他們的悲喜怒罵全被文字所網羅並記憶,在睽隔七十餘年後,於台北市的小角落再被掀起。魯迅是深愛著中國的,而被我們所譏笑頑固不靈的老學究,他們的青春為了這個國家耗費多少?生長於偏安奢華的我們,是他們寄予希望的下一世紀之主宰,想著想著,不由的心虛起來。
魯迅應是相信雖然潘朵拉的盒子中裝滿疾病、自大、驕奢、嗜血等等不良物,但是為了箱底的那絲希望,打開盒子也是值得;古人說哀大莫過於心死,現在的我們剩下多少熱情?多少希望?我們的心,還剩多少?
細閱《吶喊》,午夜時翻覆著遲遲無法入睡,害怕醒來,熱情減少一點、心失去一些,終成為眼見人群冷漠又只能盲從的人,致死方休。
若以畫來比擬《吶喊》一書,那彷彿是一塊乾枯裂崩的焦黃色黃土,頂著大艷陽,在生機滅絕的當兒,卻有一株極小的綠草戰戰兢兢地發了芽。這株草應該會死吧!卻又無人可以否決它可能會生存的希望,甚至於會碩壯到可以支撐、救活這片焦土。希望雖渺小,卻不是不可能實現。距離《吶喊》出版也已七十餘年,到底我們實現了他們的遺志了嗎?還是昔人夢遠,我們已不復記憶?究竟我們該怎麼做,才不會醉生夢死酣糊一生?還是我們該醉著不醒或假裝沒看見現在的社會種種?我們到底讓中國活了起來,還是加速它墮落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