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9 12:26:11Kelly

翻印原文書有理?沒錢什麼都可以?

  昨日看到新聞報導,台中地檢署將一位影印原版書籍的大學生起訴並求刑,起訴理由是違反著作權法...相信大家對這個新聞應該不陌生,新聞報導語末,還提及被起訴的大學生還反問檢察官:『難道你唸書的時候沒印過原文書嗎?不然你是怎麼考上檢察官的?!(語意大概是這樣,不完全相同,如有誤請大家指正蠢台長)』

  其實當這則消息前陣子報導出來後,台長一直很關注,尤其當此學生被起訴求刑後,台長我不由得打從心底為這位檢察官與台中地檢署拍手鼓掌叫好!不否認,台長是站在檢察官與地檢署這邊的!在此,表明支持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與維護此法的司法工作者,且呼籲大家嚴格遵守!並嚴厲譴責侵犯此法的任何人、事、物!

  在台灣,盜版、非法下載等侵權問題相當嚴重,而且有相當多的人視之為”理所當然”的”省錢之道”,購買正版商品甚至還會被周遭的人嘲笑並以”冤大頭”視之,總會聽到旁人或長輩說:『你竟然把錢花在這種沒用的地方!』或是『你很有錢喔!有錢不會省下來啊!不然去copy就好啦!』...等類似的嘲諷用語;由此可見,著作權在台灣並未受到相當的重視與尊重,而且觀念嚴重扭曲!

  台長當然明白民生經濟問題嚴重,『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這句話早在台長耳邊不知聽過多少回,但台長我只知道,就算再窮,也不能去偷去搶!對!沒錯!盜版、非法下載和翻印等侵權行為,就是”偷竊”與”強盜”的行為!再次重申~這就是小偷與強盜的行為!

  台長是一個非常喜歡聽音樂、看電影的人,自己最大的嗜好就是購買收藏喜歡的音樂CD和電影DVD,從小到大為了購買收藏,所費不貲!台長並非出生於富裕家庭,其實是在一個算得上是貧窮家庭生長的孩子,求學時代,尤其是小時候,為了要購買喜愛的音樂錄音帶和錄影帶,時常餓肚子或是只買最便宜的麵包果腹,把原本就為數不多餐費省下來,一點一滴慢慢存,直到存到足夠的金額為止!但台長從不以為苦,除了一顆單純想要購買的心情之外,還要對創作者與其相關工作者表達一份支持、尊敬與崇拜的心情!隨著年齡的增長,著作權意識抬頭,當台長慢慢明白這當中還有著作權等相關權益與問題,台長更是堅持這份支持的理念!

  在當台長一頭熱支持與關注這件新聞時,台長今日看到中國時報出了一篇論壇文章,內容提及,倘若想購買之原版書的作者已故、書籍絕版...等不同的意見!當然,台長不否認也重新檢視自己的想法是否太過主觀!但幾經思考,台長仍相信一定有可變通之道,況且就此案例來看,檢察官與地檢署起訴求刑的意義,是針對翻印等侵權做法氾濫而定,更何況被起訴求刑的大學生純粹只以書太貴、沒錢買的理由而擅自侵權、翻印,並嚴重藐視作者的嘔心瀝血與著作權法!甚至還反過來污衊司法人員起訴求刑的不正當性!此下流行徑令台長相當不齒!司法講究情、理、法,如果今天這位學生真的有如中國時報論壇文章內,有這麼多的不得已才去翻印,相信檢察官與司法單位一定會酌情量刑!請大家不要被混淆視聽!民生問題歸民生問題,侵權就是侵權!這絕不能混為一談!

  雖然台長沒有唸過大學,更沒唸過所謂的原文書,但台長曾經有過要勒緊褲帶過日子的生活,台長深信即使口袋沒有麥可麥可,也有很多可以變通的方法,跑圖書館、上網拍找、去二手書店找、求助學長姊借書或買他們用過的書...等都是可行的方法,甚至可能可獲得更多的資訊,例如學長姊賣的借的書裡面有上課筆記,或是搜尋書籍時而得到更多相關的知識,這些都是除了書本外更能獲益良多的事情!如果把自己侷限在書籍內容的框架裡,而不懂得變通、思考,那也只是把自己當成被填塞的可憐鴨子罷了!現在的世界已是資訊爆炸的年代,只要有網路和電腦,就可以獲得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豐富知識,任意翻印、盜取別人的心血,除了無恥之外,在台長的認知觀念裡,此舉更是沒水準、沒大腦的人才會做的事情!而非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應有的行為!如果上學是為了敎你侵犯別人的心血,那這書還不如不唸!

  人可以窮,但不能窮得沒志氣!就算餓了肚子,也不能因為沒錢吃飯就去偷、去搶!就算別人嘲諷你、恥笑你,你也要堅持自己的理念!甚至反過來大聲告訴別人,此風不可長!不能因為別人都這樣做,所以自己也跟著做沒關係!如果哪一天你自己的嘔心瀝血之作被人如此任意翻印、盜用,你做何感想?在此藉此文盼大家深思!


以上文內提及的中國時報論壇文章網路連結如下:

『殺雞儆猴 學生無所適從』

http://forum.nta.org.tw/tpctc/showthread.php?t=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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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寶貝 2007-12-14 14:50:17

妳是對的!佩服佩服!

版主回應
很開心祐吉哥的事情終於圓滿落幕!
真的很開心!
祐吉哥思考解決之道與處理、面對事情的態度和方式
真的值得所有人學習!
祐吉哥又替我上了一課!
2008-01-22 04:05:39
jeasa 2007-12-03 17:52:21

你很有種~哈哈
不過我也翻過...
但我支持你!

版主回應
不曉得有多少大學生看到此文會對我感到@#$%...?!

感謝妳的稱讚!妳也知道我一直都很帶種的啦!多謝提醒~哈哈哈哈
2008-01-22 04:03:01
水鳳伊 2007-11-14 21:06:54

看到大大的文章...=.=感到汗顏
因為我也有翻印過=.=

不過原文書買不起真的都有解決的方案...
大大提到很多...比如說借課本...我就記得自己的某一本課本在用完一年之後就很少待在自己的身邊...因為一直出借0.0

翻印原文書基本上只要不超過某歇業數就不會有罪=.=

不然就是絕版書已經買不到了^^

如果是工具書一類的還是買原版的比較好因為實用性很高...

犯錯或違反法律基本上就是錯了...所以支持檢察官的作法...

版主回應
無需感到汗顏!
只要有此正確觀念!就值得讚許!
2008-01-22 04: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