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12:12:31尼亞人

稱謂用語

稱謂用語

適  用  對  象

文別

備    註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使用。如鈞院、鈞部、鈞府等。

上行文

鈞字上須空一格表示尊敬對方

鈞長、鈞座

1、屬員對上級長官使用。

2、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使用。

上行文

鈞字上須空一格表示尊敬對方

無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使用。如大院、大部等。

上行文

如台北市政府行文給考試院文中提到考試院應稱為「大院」。

1、無論有無隸屬關係,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一律用貴。如貴部、貴校、貴局。

2、無隸屬關係之平行機關,或機關與民間團體間稱貴。如貴會、貴社、貴公司。

下行文

平行文

為表示敬重「貴」字上可空一格。

 

先生、女士、君

機關對人民依性別稱先生或女士,或通稱

平行文

 

台端

1、機關或首長對屬員使用

2、機關對人民行文,文中提及受文者(個人),一律稱台端

下行文

平行文

 

機關或人民行文時,文中一律自稱本。如本院、本部、本市、本人

上行文

下行文

平行文通用

 

該、稱

公文中提及第三者之機關、團體時稱「全銜」或「簡銜」,如一再提及,必要時可稱該。如該部、該省、該公司。對職員則可稱該或其職稱

 

 

上一篇:行文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