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12:10:31尼亞人

行文用語

起首語

查、關於

通用

 

盡量少用

制定、訂立、修正、廢止

公布法令使用

 

 

特任、特派、任命、派、玆派、玆聘、僱

任用人員使用

下行文

 

經辦語

遵經

對上級機關用

上行文

已經辦理

遵即

同上

上行文

已經立即辦理

業經

通用

 

業經辦理

均經

通用

 

均已經辦

當經

通用

 

當時即辦

迭經

通用

 

屢次經辦

旋經

通用

 

其後不久即辦

核准或同意或駁回語

應予照准

機關對人民申請函同意時用之,或對下級機關核准時用之。

平行文

下行文

 

准予照辦、准予備查

機關對人民申請函同意時用之,或對下級機關核准時用之。

下行文

 

未便照辦、礙難照准、應從緩議、應予不准、應予駁回

對下級機關來文之請求不准時使用。

下行文

應予駁回須列舉駁回之理由或法令。

敬表同意、同意照辦

對平行機關來文表示同意時使用

平行文

 

歉難同意、礙難同意、無法照辦、不能同意辦理

對平行機關來文表示不同意時使用

下行文

 

引述語

接獲上級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盡量少用

 

接獲平行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盡量少用

 

接獲下級機關來文,於引述時使用。

 

盡量少用

 

奉悉

接獲上級機關來文,於引述完畢時使用。

 

例:鈞部○年○月○日第○號函奉悉

 

敬悉

接獲平行文,於引述完使用。

 

 

已悉

接獲下級機關來文,於引述完時使用。

 

 

引述語

……

於復文時使用

 

例:復貴局○年○月○日○字第○號函

引述語

依據或根據……辦理

陳述告知辦理之依據時使用

 

例:依據  大部○年○月○日○字第○號函辦理。

………

諒蒙鈞鑒()

對上級機關發文後再繼續行文時使用。

上行文

例:本部○年○月○日○字第○號函諒蒙鈞鑒

………

諒達、計達

對平行或下級機關發文後,再繼續行文使用。

平行文或

下行文

計達:計算時日公文應已到達。

期望及目的語

希、希照辦

對下級機關有所期望時使用

下行文

平行文偶用之,但應避免。

對受文者有所請求或期望時使用。

平行文或上行文

下行文亦可用之。

轉行

對下級機關希望將本文輾轉發行(轉行)下去時使用。

多屬下行文

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核公務,請求上級機關轉行其他單位亦偶用。

鑒核

對上級機關使用

上行文

請鑒察考核

核示

同上

上行文

考核後請指示,以便遵行。

核備、查照

同上

上行文

考核後,留存備查。

查照、查照辦理、查照見復、查明見復復。

對平行機關使用

平行文

查照意即「使其知悉」。

希查照、希照辦、希辦理見復。

對下級機關使用

下行文

 

請示語

是否可行、是否有當、可否之處

通用

 

 

除外語

………

………………

通用

 

 

抄送語

抄送

對平行機關使用

平行文

 

附件語

抄發

對下級機關使用

下行文

 

附、附送、檢附、檢送

公文有附件時,對平行或下級機關使用。

平行文或下行文

 

附陳、檢陳

公文有附件時,對上級機關使用

上行文

 

結述語

謹呈

對總統簽使用

上行文

 

謹陳、敬陳、右陳

於簽末使用

上行文

 

此敬、此上

於便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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