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15:05:51喬治詩潘

金釵(上)



金釵坐到輪椅上,讓莎莎推出門。

轉眼已經來到十一月,但天氣還不是很冷。金釵只套了件薄外套,裡面還穿著短袖。以前媳婦都會要求莎莎在金釵的大腿上蓋一塊毯子,無論夏天還是冬天,只要出門就得要蓋。但金釵不喜歡,出了門之後就會叫莎莎把毯子收起來,塞到輪椅下方的置物空間去。

金釵認為,只有病人才會在大腿上蓋毯子。

「去農會那邊嗎?」莎莎問。

「去公園。」金釵想都沒想就回答。

「又去公園喔。」去公園的路上有一小段上坡,莎莎總是推得氣喘吁吁。

「很久沒去農會。」莎莎還沒放棄。皮膚黝黑的她,說起話來有個腔調,感覺好像要跟人吵架。

金釵搖搖頭。最近都沒有人要去農會了,那排藍色塑膠椅總是空蕩蕩的。

莎莎慢慢推著,金釵也不心急。出門時看了一下牆上的時鐘,才剛過三點半,距離晚餐時間還有兩、三個小時。

陽光照在臉上,讓金釵覺得臉癢癢的。

「阿嬤,」莎莎習慣跟著金釵的孫子叫。「我昨天聽到你們說樹根阿伯去住院了?」

「沒你的事。」金釵沒好氣,因為她知道莎莎是在擔心以後看不到照顧樹根的那個姐妹。

得不到答案的莎莎用印尼話嘟囔了兩句,聲量大到刻意讓金釵聽到,這反而讓金釵笑了出來。

「這女孩真的跟我年輕的時候好像。」她心想。

年輕時候的事情,感覺就像上輩子一樣久遠,但畫面卻很鮮明。金釵清楚記得在那些年跟誰吵過架、跟誰去了哪裡玩,還有跟誰談過戀愛。

到了公園,金釵看到熟悉的面孔,一方面安心、一方面又覺得有些無趣。她心情複雜地嘆了口氣。

坐在輪椅上的老人有男有女,不規則地各據一處,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天。推這些老人來的都是清一色都是外籍女傭,她們一起坐在長長的水泥花圃上,用家鄉的語言開心地嬉鬧。其中只有一個是來自越南的,其他都是印尼籍,包含莎莎在內。要跟越南籍的姐妹聊天時,她們就說中文。

說是公園,但其實這裡有的也只是一座簡易的涼亭、一顆滿是氣根的老榕樹,以及種了一些花花草草的花圃。會來這裡的,都是附近鄰居。

「老大姐,今天比較晚喔。」一個老男人熱情打招呼。

「就在看日本歌星唱歌,看完才出來。」金釵笑著回應。

「換你唱給我們聽。」另一頭傳來慫恿的聲音。

莎莎把金釵推到定位,踩下煞車後便跑著過去找姐妹們。

金釵站了起來,巍顫顫地走了幾步。「不要太勉強。」旁邊有人擔心地提醒,但這句話反而刺激了金釵。她聽到後一咬牙,又多往前走了幾步,實在喘得不行了,才慢慢轉身往回走。

坐回輪椅,金釵一臉得意,好像剛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一樣。

以前那個年代,很少照著真正的時日去報戶口,所以雖然金釵是九十五歲,但她總愛說自己早就超過了一百。「我去讀一年級的時候都已經十二歲了。長得比其他同學都還要高。」

活到了近百歲的高壽,還能自己走路,思緒也算清楚,在旁人來看是非常難能可貴,但對金釵來說卻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她認為自己此生是來修行的。

「我的兄弟姐妹們,全都六、七十幾就走了,有的還更早。只有我活到現在。」金釵逢人就這麼說,語氣中帶了點驕傲。

七十歲過後,金釵參加了一場又一場的喪禮,好像傳染病似的,同輩的人在幾年間接連死去。不過她並沒有因此而擔憂起自己,只是帶著平常心,照禮俗一一去致意,為死去的兄弟姐妹們念幾句佛。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就不再為了喪禮出門了。許久之後她才明白過來,同輩的親人,表的也好堂的也好,全都離開了,只剩她還活著,這讓她更加篤定自己修行有成,將來是會成仙的。

「因為我心好,像是在地上撿到錢,不管是一百塊還是一千塊,我都會拿去派出所。那種會貪的,我看不起。」拾金不昧是金釵判斷道德的標準,她喜歡用來肯定自己,就像展示身上的徽章一樣。

莎莎剛來沒多久,金釵就跟她說了撿到錢不能占為己有的道理,但莎莎誤以為是家裡丟了錢,而自己被懷疑了,著急地說:「我才沒有拿錢。」

「我的意思是,」金釵還沒意會過來,繼續說教:「不該是我們的錢就不要拿,這才是做人的道理。不要以為沒有人看到,老天都在看。」

「反正我沒拿。」莎莎聳聳肩。

「那不然,」金釵換個方式。「如果你走在路上撿到錢,你會怎麼辦?」

「花掉啊。」莎莎回答得理直氣壯。

「這就不對了。要問問看是誰掉的,或是拿去給警察。」

莎莎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畢竟那是「靠自己撿到的」。

「而且丟錢的人會心急啊。」金釵接著說。

「但他也可能會撿到錢啊。我也有可能會丟掉錢啊。」莎莎回應。

隔了好一會兒,莎莎又補了一句:

「假如我丟掉錢,我不相信有人會還給我。」

金釵沒有再多說什麼,只是在心底覺得可惜。

看來莎莎也不是個能活到她這歲數的人。

 

 

固定會來公園聊天的幾個老夥伴,全都還不到八十歲,明明都比金釵還年輕快二十歲,但卻沒有一個可以像金釵一樣自己站起來走走。

在大村這一帶,金釵還沒聽過有誰比她年紀大的。

市內倒是有一個,已經超過一百了,但躺在床上動彈不得,只是在拖日子而已。市長還去探望過,親自祝福那位人瑞能活到一百二。

光是一直躺著,活到一百二有意思嗎?金釵不以為然。

今天的狀況不錯,多走了好幾步,而且感覺還可以再多走一點距離。在輪椅上休息了一會兒之後,金釵再次站了起來。

「別那麼累了,來唱歌啦。」老男人又再起鬨。

「好吧。」金釵露出開朗的表情。「那我唱一首蛍の光。」

十二歲的時候,金釵進到南郭國小讀一年級。那時候,老師全都是日本人,學校裡也只准許講日語。她因為從小跟著媽媽到日本軍官的家裡幫傭做事,所以雖然看不懂日文,卻說得相當流利。

能夠有機會進學校讀書,也是日本軍官的好意。不過讀了三年之後,媽媽就讓她退學了。因為家裡實在沒錢,媽媽打算把她賣給一個大戶人家的老爺,讓她以後替老爺生個男丁。金釵不肯,自己靠關係找了份洗衣的工作,雖然書讀不成了,但至少有收入,不會被賣做小妾。

去小學讀書的那三年,金釵已經忘了自己究竟學到了些什麼,然而對於日本歌卻記得很清楚,「蛍の光」就是那時候學的。

「ほたるのひかり、まどのゆき……」

金釵像開演唱會一樣,邊走動邊唱。不過幾句之後就有人聽出了端倪。

「這不是送山頭的歌嗎?不要唱這種的啦。」

夕陽西下,外傭們不約而同站起來,各自推著自己的主人離開。莎莎也來到金釵身後。

「回去吧。」金釵說。

「好。」

「老大姐,明天還來嗎?」老男人問金釵。

「沒有,明天禮拜天啊。」

一群人就在有一搭沒一搭的對話中散去,沒有人互相道別。

最後,像是突然想起來似的,金釵問:「樹根有沒有好一點?」

沒有特定問誰。

也沒有得到答案。

回家的路上,金釵很想說說話,覺得心裡空蕩蕩的,但又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莎莎來工作也兩年多了。一開始金釵非常排斥,她認為自己不需要被照顧。不過,她並沒有硬是將莎莎趕走,一來是因為身體的現況的確由不得她逞強,再者是怕牴觸了兒子的好意。

「還能怎樣?」這句話成了她那段時間的口頭禪。

記得莎莎來工作滿一年後沒多久,就在農曆過年期間請了七天的長假回印尼一趟。

對金釵來說,那是漫長的七天,因為一年的相處已經讓她習慣了莎莎的存在。莎莎請假時,由來拜年的孫輩暫代工作,這讓金釵渾身不自在,不管旁人問什麼,她都說不用不用,深怕會麻煩到別人。

好不容易盼到莎莎回來返工了,卻看到她滿臉愁容,金釵問她:「怎麼了?」

結果莎莎的理由竟是:「想我兒子。」

「你不是沒結婚嗎?」這個答案讓金釵一家人全都感到詫異。莎莎才二十二歲,看起來一點都不像生過孩子,基本資料上也顯示未婚。怎麼會?

「兒子幾歲了?誰在照顧?你老公呢?不是沒結婚嗎?」一連串的問題反而讓莎莎笑了起來。

「兒子長大了。跟我媽媽一起住。」莎莎想了一想,繼續說道:「工作幾年之後,我就可以回去買房子了。」

「老公呢?」金釵追問。

莎莎臉一沉,沒再多說什麼。

知道莎莎有孩子之後,金釵的兒子和媳婦主動提議每個禮拜讓莎莎用家裡電話打回印尼一次,但莎莎灑脫地表示「不用了」,因為「沒什麼好說的」。

這麼年輕的莎莎,到底經歷了些什麼?每次想問她家裡的事,她都閉口不談。

一晃眼第二年過去了,她很快可以再回印尼一趟了。

「你快可以看到兒子了。」順著思緒,金釵說了這麼一句。

「我不回印尼。」莎莎的聲音從後面傳來。

「不想兒子嗎?」

「我要跟朋友去花蓮玩。」莎莎說著,跟叛逆的台灣少女沒什麼兩樣。

轉變還真大。果然跟我年輕的時候很像──金釵暗自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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