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拒不過戶-如何辦理過戶登報刊登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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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過戶辦理汽機車註銷登報及注意事項:
1、刊登報紙催告過戶啟事或向郵局辦理存證信函(須送達),逾一星期後,如買受人仍不辦理過戶登記,即由原車主(出賣人)辦理不過戶註銷。
2、如有交通違規、環保違規、違反強制險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
3、拒不過戶註銷不得越區辦理(若重領亦不能越區辦理)。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動保註銷登記。
5、除機車、自用小型車外,其餘車輛不得辦理拒不過戶註銷。
6、如非本人親自辦理者,代辦人亦應攜帶身分證。
催辦過戶申告單
本人***原有牌照號碼*-*號
業已於**年**月**日 □出售 □贈予,並交付實際所有人***、身分證字號 ***保管使用,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逾期本人即逕向**區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車主:***啟
(範例範本如下)
本人***牌照號碼*號業已於中華民國100年*月*日贈予並交付實際所有人***、身分證字號*保管使用,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逾期本人即逕向台北區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車主:***啟
本公司原有牌照號碼*號機車業已於100年*月*日出售並交付實際所有人*保管使用,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逾期本公司將逕向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車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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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專線:02-22633538
帳務專線:02-22608916分機11或12E - MAIL:ypad123@yahoo.com.tw或ypad12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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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汽機車失竊註銷牌照登記?
應備文件:
1、(a)車主身分證正本、通信辦理者可用影本(個人名義)
(b)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3、行車執照。
4、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警察機關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單。
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2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行車執照遺失應同時申請補發。
4、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
5、公路監理機關車輛(綜合)異動窗口辦理。
內容僅供參考,實際仍依各監理站、所規定為準
拒不過戶註銷車輛已出售,可是新車主卻拒不辦理過戶,交通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一) 辦理拒不過戶案件案件登記為監理站權責,但有關過戶後之交通違規,仍應向監理站辦理申訴:
(二) 新車主拒不過戶,交車後新車主產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原車主可提供雙方買賣契約書及新車主之駕籍資料,則可併違規通知單申請辦理指定駕駛人。
(三) 如果新車主拒不辦理過戶,請原車主先刊登報紙公告車輛已出售,7天後再持登報資料及身分證、印章,於結清車輛違規案件後,至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手續。
(四) 完成拒不過戶程序後,如再出現新交通違規紀錄,請檢附刊登報紙公告及新車主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相關資料併違規通知單辦理申訴(指定使用人)。
拒不過戶註銷車輛點交前,交通違規案件歸責新(舊)車主辦理方式
由法院點交函內所點交的公司或銀行提出
(一)申請函。
(二)法院點交函。
(三)監理站函。
(四)買賣車輛時所訂契約書。
填妥使用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及其統一編號,等資料逕寄至監理站即可,監理站將依據其申請將違規案件移轉與車輛當時買受人(既使用人)負擔。
拒不過戶註銷辦理應備文件
1.異動登記書二張。(欲由電腦列印書表者免具)
2.身份證明文件:
個人:國民身分證 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
公司行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正本 ,並提具財稅機關編發統一編號。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應另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機關、學校或團體名義:機關、學校或團體正式證明文件正本及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
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執業證明文件正本或所屬公會證明、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個人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國民身分證、有效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文件等正本。
3.印章。
4.新領汽車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催辦過戶之報紙(登報證明)或郵局存證信函。
6.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
拒不過戶註銷汽機車辦理地點
1.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車輛異動窗口辦理。
2.作業流程:服務台取號碼單→依電腦叫號至指定窗口→審核、收費→發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