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 20:00:50JOSH

生態足印

生態足印(Ecological Footprint)是由W. Rees及M. Wackernagel兩位學者於1990年代所提出的永續發展衡量指標,該指標的目的在衡量個人、都市、地區或國家所消耗的可再生自然資源數量,並以「具生物生產力土地(biologically productive land)面積」的形式表現。例如我們所吃的穀物蔬果可換化為所需的耕地面積;肉類及乳品可轉為牧地面積;水產品需要漁場面積;家具紙張木材等需要森林地面積;住的房子、使用的辦公大樓、工廠、道路等需要建地面積,甚至我們使用化石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都需要大量的森林面積吸收以避免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過高。於是每個個人、都市、地區及國家皆使用到一定面積的「具生物生產力土地」,這個面積即代表某人或某國在地球生態系統上所佔的足印大小。是故國際組織在計算各國生態足印排名時往往戲稱是在”尋找大腳哈利(looking for the Bigfoot)”。吾人可以通過計算足印的大小比較各國對地球生態的佔用情形與其國內永續發展的程度,亦可由全人類足印總面積與地球「具生物生產力土地」總面積之間的差距得知人類的永續發展程度。
台灣的平均每人生態足印遠超過世界平均值得吾人檢討,然而更值得擔憂的是世界平均值亦已超過地球的承載力,依照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在2006年的統計,全球平均每人生態足印已超出地球可負載量的25%。這種情況可以維持一時,但不可能維持長久,人類當前使用自然資源的方式必須立即進行調整以避免將來油盡燈枯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