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 08:00:00Tinkle

勿以惡小而為之!何況這些「惡」一點也不小

農曆七月來臨,鬼門即將開啟,民俗說法常說要小心抓交替!然而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堪如鬼怪,時不時也在抓交替,將責任推給別人,以減輕自己的罪惡感或得到不義之利。

近來有個事件(詳見:媽獨留女兒吃麵打翻熱碗燙傷 她同桌吃麵旁觀遭斥冷血 2派戰翻 ),有個女生到麵店吃飯跟陌生人併桌,對方是一名媽媽和兩個女兒,中途媽媽帶其中一個小孩去廁所,獨留大女兒吃麵。

後來大女兒不知是想盛湯還是單純想玩,一直移動放在湯鍋下面的隔熱木板,沒多久整鍋湯就灑在她身上。大女兒被燙到後就開始尖叫大哭,店員馬上過來關心。但那名女生則認為事不關己,繼續吃飯玩手機,直到店員誤以為對方是她的小孩,詢問要不要先去沖冰水時,女生才回應自己不認識她。

結果那名媽媽回來看到女兒被燙傷,先責怪了店員,然後就把炮火轉向那名互不相識的女生,指責她沒有幫忙照看小孩,看到小孩被湯灑到卻什麼都不做,沒有同理心。但那名女生則回應:「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自己小孩自己不顧好怪誰。」隨後便結帳離開。

那名女生認為,當下沒有阻止小孩玩隔熱板,除了認為事情與自己無關,也怕被說多管閒事。小孩燙傷後沒有協助處理,則是不知道燙傷的正確處理流程。

她以「坐我隔壁的小孩被湯燙傷,干我什麼事」為題發文,引來兩方爭議。

認為她對的人是基於陌生人確實沒有責任幫忙照看小孩,覺得「媽媽不教孩子怎麼做才是安全的,發生意外了反而去責怪路人,真不知道怎麼想的」。

也有人說:「自己的小孩就自己顧啊,怎麼把小孩一個人放在位子上還要怪罪隔壁的人。我自己也有小孩,我一個人帶小孩吃飯的時候絕對不會把小孩放在位子上,要上廁所也會一起去。」

「她如果一開始有禮貌地問我能不能稍微幫她看顧一下,那我肯定會看顧的,但是這種默認別人應該當自己小孩保母的行為,我不能接受。」

而認為當事人過於冷血的則表示自己還是會幫忙,雖然不喜歡對方媽媽的態度,但如果看到還是會跟小孩說不要玩,畢竟人命關天。

有人說:「我是會幫忙啦,都燙傷了。畢竟我也希望未來如果自己在外面發生意外的時候會有人幫助我,而不是冷眼旁觀。」

「雖然媽媽也有錯,講話不需要這樣子,但也太多人可以輕易無視需要幫助的小孩了吧…如果一開始就幫忙的話說不定能幫到小孩,讓她燙傷程度少一點或是怎麼樣。」

以上看來,很多人覺得「幫一下」是小事,但我看來則是大事,無論是對出手幫助者或被幫助者。

 

出手幫助者:要幫助人之前,保護自己優先

首先,「坐我隔壁的小孩被湯燙傷,干我什麼事」這句話並沒有錯,當事者的行為也沒有錯,但有些事即使沒錯,卻也會使人觀感不佳。有些人說要保護自己,省得到時被賴上責任,其實我也認同,因為有些人的確會這樣做,比如旁人好心幫小孩,到時說「都是你弄她」,甚至連動口說說也不行,比如好心提醒「妹妹這樣小心會被燙到喔」,也可能會被說「都你這烏鴉嘴」,世上奇葩無恥者,說實在還真不少。

因此,我也不會直接出手,若我在現場看到小孩有在弄東弄西的跡象,可能會先叫來服務人員,請他稍微注意一下或是請他去詢問小孩是否需要協助,不要自己過去,因為我們並不是專業服務人員,也不知道面對的是恐龍家長還是怪獸小孩(事後看那名把小孩留下也沒叮囑教育、出事還怪po文者的家長,看來也不是什麼好家長),有幫助別人的心也要有保護自己的措施,這是不二法則。

 

被幫助者:不要以為世界繞著你轉,大家不是你的保母或傭人

以這件事的母女來說,媽媽本身就犯了三大低級的錯誤(以下三點真的是基本常識):

1.不該獨留幼兒在餐桌等危險區域,應該兩個小孩一起帶去洗手間,孩子少吃十分鐘的飯不會怎樣,但獨留在那裡十分鐘可能會受傷甚至致命。

2.若真的抽不開身,非得將孩子獨留在原地,至少要口頭拜託,但不是拜託同桌客人,而是該拜託服務生,因為同樣是客人,你沒付錢給對方,對方沒必要為你服務,況且對方可能中間有事要先行離開又該怎麼辦,這不是造成別人困擾嗎?

3.前兩點都沒做到,為何還有臉責怪別人?這一點太不應該了,對兩個小孩來說也是不好的身教言教

所以若要責怪po文者之前,應該要知道,媽媽才是害了女兒的真凶!

老實說,這個事件裡,po文者很無辜,但受害最深的是小孩,有這麼一位不盡責又推卸責任的母親,即使她不是責怪po文者,光是責怪店員也很糟,店員也在忙呀!在沒有受託之下,怎麼可能一直照看某個客人的小孩,不用做事嗎?

進一步放大來看,這種事情層出不窮,很多人擔心「好心被雷親」,比如看到車禍下車幫忙,結果被當成肇事者;看到別人受傷昏倒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被當作凶手;撿到錢包送到警局,卻被對方說偷錢……。這個社會實在發生太多類似這樣無辜的好心者卻受害的事情了,有的甚至無法還其清白,就算現在可以調閱監視器等工具來協助還原真相,也要耗費不少時間心力,根本是自找麻煩。


雖然我們都覺得「每個人都需要幫助,也希望自己需要幫助時,有人願意伸出援手」,但實際上伸出援手的風險實在遠大於冷漠。相信伸出援手的人,大多不會求什麼回饋,可是惹來一身腥,甚至身敗名裂,不是很冤枉嗎?

而那些冤枉好心人、反咬對方一口的人,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其實大多都是(反正都受傷了,不要白不要)或(懶得找出真凶,有現成的直接賴上),絕對不會是真的不知道真相,真的不清楚、不知道的人,不會在沒有證據下一口咬定是對方的錯,大多還是會以詢問、調查為優先。所以這樣的人說穿了就是「自私」的人,對自私的人講仁義道德是沒用的,因為他們本身就是仁義道德的「敵人」。

有句話說:「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雖然我們在事前可能無法得知對方是好人或自私的人,但我們可以在事前做好保護自己的動作。

例如前述事件,po文者的認知其實沒有錯,若我是當事人,光是看到媽媽把小孩獨自留在原地,就隱約察覺媽媽是不ok的人(自私的人),基本上我會敬而遠之。若好心一點,我可能會在媽媽離去前問要不要一起帶過去,放一個小孩在一個有熱湯的地方是具有危險性的。若媽媽一意孤行也沒辦法,但至少我有先問,或是直接請服務生來協助,我是不會主動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的,畢竟我不懂對方孩子心性如何,若是肯乖乖聽話便罷,要是那種「叫他不要用弄卻偏要弄」的那種,出了事要怎麼辦?對方就更理所當然的怪在你身上了。

 

旁觀者:不要檢討錯人,放任真凶逃避制裁與代價

世上不少人會先檢討受害者或無辜的人,而不是針對始作俑者,這是一種很奇怪的現象。再者,那些「真凶」絕不會認為自己犯了滔天大罪,但要知道,這個社會很可能就因為「一人」做了「一件事」,就讓整個社會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一如之前我提及的壽司郎事件亦是如此(詳見〈真正的「善」不是原諒「惡」,而是勇敢認真去做對的事--記「壽司郎」事件有感〉),使得人與人彼此無法信任,店家與客人也不安心,這樣來看,那些「小惡」之人,實則做了「大惡」之,然而其他人卻覺得是「小事」,反而變成「大惡」的幫凶,那些人又有何資格怪原本就沒有責任的人「冷血」呢?

若說「幫一下又不會怎麼樣」,倘若對方真的「幫一下」結果卻真的「被怎麼樣了」,那些講的人又會幫他嗎?所以我認為優先順序還是「要幫助人之前,保護自己優先」,而被幫助者自己也要先盡到應該的責任,別人幫助你不是應該的。至於旁觀者,請擦亮眼睛及自己的良心再開口。這樣一來,世界會和平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