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7 12:59:46solesoul

柔筆

 最近才發現其實毛筆寫字最不費力,比起用其他的筆。當然這是指中文書寫,洋文ABC以其目前的字型則毛筆尚不盡適用。可想而知我們的老祖宗應該沒甚麼機會用洋文,所以並無這方面的需求,自然不去做這樣的考慮,咱這祖傳的書寫工具也就不會具備這樣的功能了。

 說來你可能不信,但真的,單以中文字而言,其書寫效果、效能及效率,是沒有比毛筆更完善更完美的了。雖然我們平常的書寫內容非只中文,但對一般人來說,寫的還是以中文佔絕大部分,而毛筆在現代竟被如此棄而不用,這實在不能不說是一個歷史的錯誤!我甚至要很肯定的說,過去古老中國之所以會一直以這樣的軟筆來作為主要書寫工具,絕不是我們老祖宗們發明不出硬筆、或在技術上製作不出硬筆,而是毛筆之於中文書寫,功能已臻盡善盡美,所以豈有退而求諸硬筆之理?

 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古代那些具有實驗精神的先聖先賢們,他們一定也嘗試過用硬筆寫字的。別說蒙恬之前中國早有文字,所以邏輯上那時的簡冊當非毛筆所書﹝設毛筆始於蒙恬﹞。即使有了毛筆,也一定有人會想再開發其他的書寫工具。試想羲之當年鎮日與鵝為伍、鵝侶成群,居家四周鵝毛必俯拾皆是,他難道未嘗拾起其中一支以毛梗沾墨試寫看看、來體會其書寫效果麼?其時也、西夷已有鵝毛筆之書寫工具,我華夏之邦文明古國人文薈萃濟濟多士,豈會不知這種「不發而明」的簡陋東東乎?只怕是當初老王試沒兩下,就發現此類硬筆,寫起字來的確是稍嫌僵硬遲滯,不如咱固有毛筆之活潑妖嬈、婀娜多姿,所以還是採其纖毫、整束成筆回頭繼續寫他的王體字才是正辦。

 其實我于毛筆也還只能算是入門。雖然我們從小學就接觸過毛筆,但在學校無心,學生順理成章更是無意的虛應故事中,毛筆之為物,就在數日之前,坦白說我觀念裡它還是一種麻煩、不切實際、乃至是一種陳舊落伍即將被時代淘汰的書寫工具。我們總有一個印象,就是毛筆使用起來陣仗很大,又要硯台又要墨汁的,甚至要更正式一點的話,還得拿墨條來磨墨等等,一旦停筆時間稍長更須快快清洗,生怕它筆頭隨即會風乾變硬,所以時下壓根沒人會用它來做日常書寫的,即使他寫的是純中文,並不帶甚麼洋文字或計算式。偶然心血來潮,我們把那陣仗架式擺開了,旁人輒報以好奇、少見多怪的目光,或視之為附庸風雅、修心練字。或暗忖此人可能又受甚麼失戀或諸如此類的打擊而想藉此轉化心境、沉澱心情﹝其實自己之前偶爾寫毛筆,心態確亦近之﹞,橫豎就是沒有人看到你拿毛筆寫字會自然認為你是在抄書、作論、記日誌或寫情書的。毛筆之於書寫,給人的感覺,一言以蔽之,麻煩而已矣。不只啟用麻煩,用後收拾麻煩,它運起筆來更非可等閒視之,又是橫又是豎又是撇又是捺的,一個「永」字就有八法,那複雜一點的字該有幾法呀?執筆啦,坐姿啦,都有講究,指要實、掌要虛,端坐挺胸、頭正肩平,在在馬虎不得,就差沒要咱們齋食戒飲、沐浴更衣了。毛筆就毛筆,有這麼嚴肅威武,這麼多麻煩嗎?這分明是推廣書法的人,自己在上意識乃至潛意識裡都把毛筆當成禮器一樣,高高供奉起來,而不把它當成是平易近人的書寫工具了。如此崇高則崇高矣,神聖則神聖矣,但很明顯地,他自己也已主觀地認定毛筆之不切實用,只當在盛典之時才拿出來比劃比劃、排場排場,供大家遠觀膜拜一番罷了。

 然則,這是對毛筆的重視還是忽視呢?

 近日也不知是甚麼因緣際會,一支買了多年的現代毛筆──「墨筆」又重現案頭。這是一種拿掉筆套就可直接使用的毛筆,不用時蓋上即可,除了筆頭是軟的外,其餘內外與卡式鋼筆皆無二致,亦應歸為「自來水筆」一類。相對於鋼筆之以鋼為名,它應該可以被稱為「柔筆」。這是一種承先啟後的發明。我們要特別向開發出它的人致敬,主要非因筆本身如何巧妙,而是基於他對毛筆的不放棄,基於他肯定柔筆的價值。我想,那多半也是個會寫毛筆,甚至是愛寫毛筆的人吧?我這陣子常拿它來塗抹案頭餘紙﹝丟棄前最後一點賸餘價值之充分利用﹞,竟發現幾乎一用就上手,所寫比自己原來的硬筆字要好看得多﹝現在手寫的機會少了,有些字甚至幾寫不出﹞。我的蠅頭小楷有這麼楚楚動人嗎?以法書而言,它當然還難登大雅,但相較于自己之硬筆舊跡,平心而論眼前所見確要賞心悅目許多。我感覺用毛筆寫小字,似乎並無任何困難,還頗為怡然自得,字反而更美,速度反而更快,手也反而更輕鬆,這些都讓自己甚覺驚訝。而因它比硬筆得心應手,所以也讓人樂得檢拾零碎時間,寫字自娛。

 據我這幾日與毛筆第三類接觸的經驗和心得,我深覺不論如何,很多人那樣把毛筆神格化、不食人間煙火化、不可褻玩化,對它來說絕對是一種埋沒。毛筆確確實實是中文寫字最好的工具呀!為甚麼我以前都不知道?為甚麼以前我們的老師、學校沒有讓我們了解到這點呢?這也再次印證人類行事常自相矛盾適得其反而不自知。他們提倡書法,結果卻讓人敬毛筆而遠之,宏揚書道,最後卻讓人視以毛筆寫字為畏途。絕大多數人、甚至包括他們自己、也認定此為理所當然,以為硬筆才是進步的工具,毛筆則早已不供人日常書寫,而是用來「練」書法、修身養性或用於婚喪喜慶等特殊場合的。何以致此呢?

 然而事實就是如此,而且在不多日之前,我自己也還是這樣認為的。只是經過幾日與毛筆較密切互動之後,我現在卻不禁要做如上的質疑了。我只能說,我們大部分人雖然都知道、也幾乎都拿過、用過毛筆,但卻一直未能客觀、深入地去體會它、了解它、發現它,以致誤會它是一種不適用於現代的書寫工具,甚至在許多人眼底,它已變成是一種「半歷史文物」甚至是「準歷史文物」了。

 其實我們現在覺得毛筆不方便,那是拿他與鋼筆原子筆等比較所得的印象,這種比較說起來是不倫不類,以那樣來論優劣是不對的,毛筆要比,應該是與鵝毛筆或一直到十九世紀還在用的蘸水筆來比才對。鋼筆的所謂方便,主要得利於供墨方式的改進,它的前身蘸水鋼筆、乃至鵝毛筆是屬於外部供墨,我們的毛筆也是,所以如以取墨方式分,這些都應歸類為「蘸水筆」。鋼筆的大躍進是它改成內部供墨並能成功導墨,這是我們早期叫它「自來水筆」的原因。此名累贅,但較能顯示新筆的特性。對於西人來說,它當然是絕對的進步,但對於中文字,以鋼筆取代毛筆則是利弊互見了。「利」在「筆墨合一」所以取用、攜帶都極便捷,但如此,我們也同時放棄了毛筆柔性筆頭優異的書寫性能了,而這種性能,是它與中國文字一路走來相依相隨,互相激盪、自然互動才發展得來的,我們忽然間看到了鋼筆「墨水自來」的便利,就馬上認定祖傳的書寫工具跟人家相差十萬八千里、這下找到替代品了,殊不知這是拿自己不盡的長處給有限的短處陪葬了!

 嗚呼,我中華悠悠五千年,地大物博、人才輩出,老祖宗沿用了兩千年以上的東西,會這麼經不起時代的考驗麼?若非近代中國積弱不振,洋鬼子船堅炮利打得咱們信心盡失,進而全盤否定自己,何至於連最適合咱自家文字的傳統書寫工具,也要一併棄如敝屣呢?難道只因它傳統,就當被一視同仁、打成守舊落伍不適於現代麼?我想當初或也免不了曾有人堅持要使用刀叉湯匙來吃米飯,結果發現徒然自尋麻煩而作罷的吧?或者他因此一氣之下不吃米而改吃麵包西餐,也是不足為奇的事哩。以一個機械設計者的角度,我想,如果不是我們對自己的東西太沒信心,放棄得太快,類似墨筆這種產品,應該在民初就可以由國人開發出來的,因為自來水筆已經上市一百多年,也在清末就輸入中國,如果那時大家不要崇洋太過,肯冷靜客觀的思考比較一下軟硬筆與國字孰相契合?就很可能也「中筆為體、西筆為用」,在西方「自來水硬筆」的啟發下,很快就開發出「自來水柔筆」了。

 夫毛筆之為物,乃深具陰柔之德,且充分體現我道家貴弱輕強、守靜存虛之精神者也。宇宙有陰即有陽,有柔弱即有剛強,二者本來並存,未嘗偏廢。不過若論內涵底蘊,則陰柔之事物往往勝於為剛為強者。可以說,剛強的東西通常比較沒內涵、沒深度、沒靈性也比較不久長。毛筆本性細膩溫婉、柔弱如水,所以運筆需輕盈飄逸、柔滑委蛇才能盡其長,傳統之虛掌握筆法也就是因應毛筆這種特性所演進出來的。開頭說以毛筆寫字最不費力,實是不需費力,也費不得力,費力並不見得會讓你的字寫得更好,反有可能吃力不討好。當然,這裡談的是日常書寫,也就是小楷,如果寫大楷,那也是要費些力氣的,而如運人一般高的超大楷,那恐幾字下來就滿頭大汗矣。不過話說回來,這又是毛筆的另一長處了。你想假如我們用硬筆,能寫甚麼大楷麼?我要強調硬筆與毛筆沒得比,這也是比較項目之一。吾人以毛筆書寫,運筆即如蜻蜓點水,浮飛靈動,甚至帶點兒悠悠忽忽忽的,雖也必有所著力,但作功有限,但如吹灰耳。因之咱以前那些弱不禁風的文人,縱然手無縛雞之力,也都能長坐案前下筆萬言而不累斃。道理無他,因為柔弱,所以氣長。若飄風則不終朝,驟雨則不終日,吾師老聃早有明訓也。當然啦,我們也可以說這是尋常毛筆的唯一缺憾,即他對於我們鍛鍊身體可以說難有助益,它作興只是文具,不能兼作運動器具。

 毛筆除了身段柔軟,另又粗細有緻,其筆頭由粗而細,筆尖且細到成為一點,此所以其所書就之一筆一劃,皆能各有筆觸,各具神韻,皆能抑揚頓挫、百轉千回、風情萬種而款款動人。硬筆書法只能欣賞其形﹝結構、佈局﹞,不能更求其情。柔筆書法則讓人看到字的一點一撇一挑一勾,乃至字字之間的連筆殘絲,也都能供人遐想、引人入勝。凡此種種皆拜中國柔筆──毛筆之特殊筆形與筆性所賜。我們可以輕易的作出這樣的推論而不虞被譏草率:即毛筆的今日造型絕不是一朝一夕可幾,應是歷經無數次、長時間之嘗試錯誤而慢慢發展定型。可以想見,現今樣貌的毛筆,我先民用它來寫出的中國字,已是恆河沙數天文數字,這期間如果有甚麼瑕疵、不完善、需要改進的,早就改了,有甚麼需要變的,也早就變了,不會讓它有一絲苟且而傳諸千古的。假如你尚未親身體驗中國柔筆──毛筆的書寫之妙,至少可以先從這點邏輯上建立起絕對的信心。而那些口口聲聲復興中華文化之輩。如果自己不能體認,並且也教別人體認毛筆之完全適於中文書寫,而讓一般人重將它納為日常書寫工具之一,反讓人望之而生畏、喪失以絕妙好筆來書寫本國文字的機會,則當先到中華列組列宗靈前跪它三天三夜並痛切反省徹底懺悔!

 毛筆如此多嬌,引無聊文人們競折腰。我看毛筆多嫵媚,毛筆則看我應不是。但如揣想有一溫柔婉約飄逸靈秀之嫻雅女子,設坐綺窗之旁,此時清風徐來,髮波不興,但見其髮稍隨風微揚,女子則以纖纖玉手、捏管輕輕,佻達紙上,從容成書,筆柔人亦柔,字秀人更秀,其情其景思之真叫人心蕩神馳矣。惟好德不如好色如某人SoSo者,甚需戒惕遇此切莫情不自禁就趨﹝音ㄔㄨ﹞過去想要一親芳澤,否則必如蠢牛入鵝湖,頓教人家如夢似幻之情境毀於一旦矣,右軍且必叱曰畜生大殺風景也。

 中國文字之字型歷經幾次重大變革,想其間更替,必不免為書寫工具所左右。秦隸固可用毛筆順利書寫,然竊以為其字型結構不能盡得毛筆柔弱委婉之旨。至於小篆以上則筆緻皆呈現硬筆或半硬筆的書寫效果,更盡掩毛筆特殊之鋒芒。待得後世楷行草來臨,始充分顯露今日毛筆婉轉輕靈之妙,而毛筆與中國字之速配指數,亦隨著楷行草之落實於日常生活而臻百分之百矣。以此推之,他日西人若亦發現柔筆之善與美,或將取法我千百年前之字型革命,而發展出另一套適於柔筆之拼音字型亦未可知。

 ﹝註:全文以墨筆書成改就後鍵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