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4 01:35:55snowbaby

買房子

自從Janet結婚後,
我們兩個聊的話題就更"務實"了。
因為結婚關係,
她暫時住在老公台北的家,
當然是公婆居住的。
不過除非特例,
小夫妻們當然還是希望有自己的小窩。
可是台北居大不易,
即使是到台北縣,
房價依舊讓人瞠目結舌。
想到自己回高雄似乎也是一件不錯的決定,
至少除了吃住方面的開銷,
自己還能在唸書的狀態下過著還算舒適的生活。
不過,
由於跟BB有結婚的可能,
我們也會討論到一些比較現實面的話題。

高雄買屋確實比台北便宜多了!!
但因為我跟BB的狀況,
幾乎有點趨近於"單薪"家庭。
雖然BB的工作還算穩定,
可是一份薪水要應付兩個人的開支,
甚至購買房子,
就變得有點吃緊了。

之前跟BB說不一定要買房子買車子後才能結婚,
可是BB認為一定要先買房子才結婚。
我不曉得BB是怎麼想的,
倒是我小自私地認為,
如果先不買房子,
我還可以用學校離家比較近的理由,
常常回娘家撒嬌。
萬一買了房子,
要是又離學校很遠,
那我就沒有理由不回新家,
即使唸書做實驗搞到很晚還是得奔回新家!!
總不能放BB一個人獨守空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