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5 21:19:17,, 珮珮 - -*
事情的真相♥
還記得這一本嗎?!
是我們寫的‵
當初‵封面是我設計的。
是我們寫的‵
當初‵封面是我設計的。
那這一本呢‵
是你跟他寫的
跟我說是誤會
這就是證據
偷我的設計去跟別的女生愛來愛去
會部會很過分
原以為沒什抹
看到內容才知道
是你跟他寫的
跟我說是誤會
這就是證據
偷我的設計去跟別的女生愛來愛去
會部會很過分
原以為沒什抹
看到內容才知道
用爛理由離開我‵
步要讓我成績退步
幹‵ 為什抹不跟我承認
你明知道他很愛他的
我耖 現在是怎樣
騙我騙不夠
還要騙自己的好朋友
真是有夠虛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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