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9 00:01:23。暴風。

謎樣的雙眼。


【謎樣的雙眼 2010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

 

人們的眼神,才是關鍵。

這孩子盯著這女人,充滿崇拜。

那種眼神,會說話。

 

 

1974621

李卡多最後一次跟莉莉安娜共進早餐。

 

莉莉安娜23歲,學校老師。

不久前,與銀行職員李卡多新婚,居住在布宜諾斯艾利斯。

 

莉莉安娜被發現時,陳屍於家中臥室。

全身赤裸,遍體鱗傷,被先姦後殺。

頭下腳上,身體倒臥在床邊,雙腿張開於床上。

死後,沒有闔上雙眼。

 

這宗姦殺案由律師艾琳及書記官班哲明負責。

事隔一年,兇手,猶如人間蒸發,仍然逍遙法外。

 

有一夜,班哲明前往探視李卡多時,李卡多正在翻閱莉莉安娜的相簿。

 

李卡多班哲明:「告訴我一件事,兇手被逮捕時,他會判甚麼刑?」

班哲明回答:「強暴殺人罪,他會被判無期徒刑。我們沒有死刑。」

李卡多說:「我不同意死刑。」

班哲明則說:「我也是。但我想,或許對你來說,死刑代表著一種報應。」

李卡多卻有點激動地說:「甚麼報應?他會被強暴致死嗎?不,他會被注射毒藥,然後睡著死去,這並不公平。」

 

「無期徒刑,才是公平的。」這是李卡多要的結局。

 

班哲明繼續翻閱著相簿時,發現了一個可疑之處。

有一名男子,出現在許多相片中,而他的眼神,永遠盯著莉莉安娜

他叫做高梅茲,是莉莉安娜在故鄉的青梅竹馬,他們倆曾經交往過。

 

「人們的眼神,才是關鍵。這孩子盯著這女人,充滿崇拜。那種眼神,會說話。」

班哲明如此形容著他所懷疑的:高梅茲涉嫌重大。

 

但只是光靠「眼神」,並不能夠證明甚麼,一切都是班哲明的直覺。

連艾琳也無法認同他的憑空臆測,更何況是法庭及司法高層。

 

於是,班哲明與他的下屬山多佛,私底下展開了追緝高梅茲的行動。

只是,每當有所進展時,高梅茲就像已經聽到風聲般地,逃逸無蹤。

在好幾個月的追緝後,班哲明山多佛終於逮到了高梅茲

並且,由艾琳突破了他的心防,高梅茲承認犯刑,法院並將他定罪。

 

可是,過沒多久,高梅茲卻因一道高層指示的行政命令被釋放。

原來,高梅茲在犯下姦殺莉莉安娜的罪行之前,就已經在替政府工作。

高梅茲,也就是所謂的「線民」。

即使高梅茲犯下了重罪,政府在知情之下,仍然釋放了高梅茲

甚至,高梅茲為了報復,派人射殺了山多佛

班哲明艾琳的安排下,徹夜離開了布宜諾斯艾利斯。

 

這就是當時阿根廷的司法:不公不義。

 

 

一轉眼,25年過去了,已經從律師退休的班哲明,一直沒有辦法忘記這段黑暗的過去。

於是,他開始著手寫書,寫下有關於莉莉安娜一案的所有過程。

只是,他除了自己的回憶以外,他更需要其他關係人的回憶。

班哲明回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與已經是資深檢察官的艾琳見了面。

 

因為,班哲明的這本書,少了最重要的部分:「結局」。

 

令人不解的是,似乎從高梅茲被釋放出來後,就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而另一方面,李卡多,也一聲不響地,搬離了布宜諾斯艾利斯。

 

若依照班哲明艾琳的推測:

如果,高梅茲持續為政府做事,一定會有他的一些風聲。

李卡多在得知高梅茲被無罪釋放後,反而居然就此放手,遠走他鄉。

一切,在過了25年之後,回想起來,變得完全的不合理。

 

當過去的回憶再度被喚醒,

是否會改變所有人對過去的觀點,重寫所有人的未來?

 

法律無法制裁壞人,沒有公平正義。

班哲明25年後,找到失聯已久的李卡多時。

 

判決書上所沒有寫下的「結局」,將重現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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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緹 2011-05-13 14:05:10

這部是很棒的電影
尤其是結局
發人深省

(悄悄話) 2010-08-29 1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