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4 12:08:53櫻.玥
我走了。
11/22號的茜茜,在245公車上和自己說,如果明天一整天你沒有遇見他的話,那就表示你是時候認真把他從心中剔除了!
11/23號的茜茜,等了一整天,甚至聽見你的號碼打來店裡,但是依舊沒有看到你的人。只要主動聯絡我就好,一通簡訊、一個留言都好,甚至把期限放寬,只要給在我睡前,在我隔天醒來之前有看到你的簡訊就好。
11/24號的茜茜,就算很難過,也要跟你說再見了。
我曾經以為,只要什麼都不改變,就可以維持現狀,但我卻忘了,現實社會是會改變的,更慘的是,我自己也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