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1 17:42:33叫我高董

身後

梅艷芳50歲冥誕 千件遺物將拍賣


昨天看到這則新聞
梅艷芳走了十年了......
雖然我稱不上是她的粉絲,覺得她長得不夠漂亮,又太瘦,
可是很欣賞她的歌! 喜歡她的聲音! 

她生前累積的財富,成立信託照顧家人,
才十年的光景,數億的金額花到所剩無幾,
落到要賣房、拍賣遺物...令人不勝唏噓!
梅姑若地下有知,不知做何感想? 

曾經是那麼耀眼的巨星,曾經獲獎無數,受到各方肯定,
曾經坐擁豪宅,曾經擁有的紀念品,無價...
可是,人兩腿一伸,什麼也帶不走! 
昨天看到新聞裡講到金馬獎座拍賣價一千多台幣,真是昏倒! 

我很感慨! 扼腕! 
為什麼她的家人只知道為爭產打官司? 
為什麼不好好將她的遺物保存,甚至規劃紀念館之類的? 
幾億的錢那麼快就花光了......

巨星的結果都尚且如此,我還有什麼捨不得丟的呢? 
穿不下的衣服,捐吧;數年不用,完好如初的東西,捐掉;
朝"家無長物"的目標前進,台北市的房價那麼貴,
我要住得舒適,我不要將昂貴的空間拿來堆東西,
我不要家裡最大比例的空間是儲藏室,
走到人生的最後,我要把財產都捐掉 (如果我能賺那麼多錢的話) ! 

此時想起林則徐祠堂前的對聯,以此與大家共勉: 
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賢而多財,則損其志;
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愚而多財,益增其過。


趕時間公司董事長特助 2013-10-12 14:21:59

金山銀山也禁不起這樣的搬錢法, 東西拍賣所得的款項能夠讓梅媽母子花多久呢? 唉, 真令人感歎!

東西太多也真的是件煩惱的事, 嗯~ 我也該來研究研究我那一大堆的物品怎麼樣整理呢? 看來本人的戀物癖還頍重, 有點傷腦筋 @_@

版主回應
我現在規定自己只要買新衣服,就要丟舊衣服;我們想要的很多,但真正需要的不多,擁有與捨得,也是人生的功課之一啊! 2013-10-12 15: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