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2 14:27:57Pomelo

藥師經劄記.九

 


 

 

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身如琉璃。內外明徹。淨無瑕穢。光明廣大。功德巍巍。身善安住。焰網莊嚴。過於日月。幽冥眾生。悉蒙開曉。隨意所趣。作諸事業。

 

 

  以此大願,顯見報身之殊勝。復以熾盛琉璃光色覺悟眾生。幽冥眾生尚且得蒙開曉,況復其他。而欲作事業,必先發心,否則終不得行。是故如來先以光明加持,開悟其心。

   再者,如來開悟眾生之心之後,是令眾生隨意所趣,作諸事業」,而非教令做何事業。既蒙開曉,當知自立,隨所因緣、發願而作諸事業。若能發願起行,非但藥師佛,十方一切諸佛諸大菩薩及其眷屬,亦當隨喜贊助。

   又,既是學佛,當學佛發心及其行願。人有善願,即使僅僅一念之善,亦當歡喜讚嘆,助其成就。若忌妒害善,不僅不與藥師法門相應,亦不善為佛弟子。

   於《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中,與此一大願相近者,有無憂最勝吉祥如來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眾生。造諸惡業。生在無間黑闇之處。大地獄中。受諸苦惱。由彼前身。聞我名字。我於爾時。身出光明。照受苦者。由是力故。彼見光時。所有業障。悉皆消滅。解脫眾苦。生人天中。隨意受樂。乃至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