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16:41:00

風燈詩社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一、制定時間:

   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

 

二、成立宗旨:

   為了讓詩社有個良好明確的財務管理制度,且整理清楚社團財務支出與收入的方法,讓

   社員們知曉經費來源,並擬定賺取及管理的對策。

 

三、訂定者:

   社長-文北辰 副社長-林姸希 社員-溫元凱

 

四、本社團主要經費來源:

  (1)課外組及學生會的補助金(辦活動時方申請)  

   (2)社費之收入(每學期一人一百元)

   (3)每次活動結算之盈餘

   (4)社員及老師的自行捐助(自掏腰包)

 

五、經費存取:

 (1)款項統一交由總務,並由其存在郵局的帳戶

  2)存摺印章全由總務管理

  3)提領時需報備總務

 

六、執行流程:

 社費部份:

    1.每學期收取社費一百元(每人),作為社團辦活動時的儲存積蓄

   2.總務將所有款項收齊後,逐一開收據給各社員,並將錢存進郵局帳戶裡

    3.需用款時向總務報備,並提交支出的收據單(所支出之物品必和社團事務相關)向總

     務核銷,方可從戶頭裡領取補助費用

 

 學校(課外組)申請金部分: 

    1.擬定好活動總預算後,每筆和活動相關之支出皆要向總務如實報備,以方便總務清楚

     登記在社團支出記錄本上(已準備供統一記載的簿本)

    2.辦活動自行所支付的開銷,必須跟店家要發票並蓋店章;購買的東西需寫清楚項目,

     以方便跟總務進行核銷。

 3.若無向店家要取發票者,所支付的金額就不可跟社團申請。

 *捐贈部分:

    1.捐助者自行交給總務即可

 

七、辦法有效期間:

  從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至往後擬訂出全新方案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