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區】愛滋同志「無套」雜交8人觸法7人緩刑!?法官:追求性邂逅可減刑 。(2023.09.01)
愛滋同志「無套」雜交8人觸法7人緩刑 法官:追求性邂逅可減刑
2012年台北驚爆11名男同志利用社交軟體「約砲」、「開毒趴」,互相隱瞞已感染愛滋病的事實,不戴保險套雜交;檢方將他們全部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判8人有罪。
有罪的8人中,有7人獲判有期徒刑1年4月到1年5月,均可緩刑4年,但都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另有1人判有期徒刑1年4月,未獲緩刑宣告,還有3人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涉案11人都罹患有愛滋病,2012年間透過通訊軟體「約砲」、「開性愛趴」,但其中有人另涉毒品案,被檢警循線查獲。
檢警調查,擔任藥頭的男同志明知已感染愛滋病,仍於2012年5月透過MSN在同志網路聊天室使用「BB」(不戴套)」、「菸S」(吸毒性交)、「煙HI」等術語找人開毒趴,此舉吸引10名同好共歡,1個月左右開近10次毒趴。
1名同歡的男同志在開毒趴前隱匿病情,不戴套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但他因毒品犯罪被法院傳喚作證,遭法官查知是愛滋傳染病的列管人口,法官於是將全案移交台北地檢署偵查。
受偵查的當事人共11人,檢方查出,他們都是衛福部列管的愛滋病患者,檢方指控他們隱瞞病情與別人不戴套性交,多數人坦承犯罪,由檢察官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起訴。
判決指出,8名男同志犯隱瞞感染致傳染於人罪,未遂犯可依法減刑,再審酌8人都是在網路約炮聊天室中認識,並非惡意、主動邀約他人或強迫進行無套性行為,可再次減刑。
判決指出,8名男同志的工作分別是從事旅行社業、服務業、居服員、寫作、人力資源工作、醫療機構工作、業務工作、送貨員等。
法官審理認為,他們案發時年輕氣盛,在網路尋求與不特定人性邂逅、追求性自由及性歡愉,是因一時失慮而犯案,案發時間距今逾10年,10年來也未再犯,況且,以現今醫學發展一日千里,愛滋病早非不治之症,為使他們有效回歸社會,給相關被告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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