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7 09:30:17檸檬子

路霸(37)出口

真理不需浮誇論

因果善惡判是非

狡辯卸責遭天譴

知錯認錯道之本

 

總認為

知錯認錯是解決問題

根本之道!

狡辯卸責是社會規範

不可容許! 

路霸們毫無悔意

從未當面認錯道歉

坦承竊占土地罪刑

不合常理、邏輯的

自由心證判定

強制化解路霸們

竊占土地的事實

讓人無法心服口服

更不是大眾所期許

再提上訴

期盼芭樂市高等法院

公平、對等審理,

還我完整的地上權

讓人民相信

是可要求公平和正義!

上訴狀寫道:(上訴內容第1部分)

民國1077月前路霸等人

收獲地政事務所通知鑑界

王八4447地號土地

鑑界當日被上訴人路霸等人

並未出席且避不見面,

民國1079月前原告曾試圖尋獲

王八段4447地號違建物持有人,

但是里長和警察均以個資保護法無法透漏,

上訴人只能於民國1079月提告刑事

(證物1:王八段4447地號土地複丈成果圖

可查證鑑界日期,108xx日呈遞陳報狀)

檢警依職權找出路霸等人後,

檢察官於民國108XX安排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等人

協商解決土地佔用問題,

當日上訴人風塵僕僕

由北部至芭樂市調解委員會,

被上訴等人未曾與上訴人協商

就向調委搪塞擇日協商離席!

就在檢察官因過追溯期

而不起訴被上訴等人後,

路霸等人未想與上訴人

解決佔用土地問題,

高姿態擺明霸占土地

且不願意付土地租金與賠償金,

上訴人僅能提告民事,

訴請被上訴人路霸等人

自行拆屋還地並賠償

民事訴訟過程中被上訴人路霸等人

從未向上訴人當面表達歉意,

故意擺爛、堅決否認觸法事實!

 

上訴人始終認為,

人都會因無知而犯錯,

知錯勇於承認才是

解決問題根本之道,

而不是心存僥倖、狡辯的

規避責任歸屬,

是社會規範所不容許,

 

上訴人看完判決書後非常失望,

因為不合邏輯的判決

讓公平正義找不到

出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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