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6 23:51:34

荒唐公文 飯糰也能當受文者

屏東縣栗姓婦女因勞資爭議紛爭,寄給張姓女子離職證明的信件上載明「殘障女士收」的文字,因涉及貶損張女名譽,被當事人提告,栗女遭檢方依妨害名譽罪起訴。
    
國稅局為了追稅的荒唐公文,將市井小民改名換姓,就是發文給「飯糰先生」趕快來報稅,大腸香腸、雞排小姐也無一倖免;其蔑視基本人權更甚,無怪乎「雞排」「飯糰」在去年的十大賦稅人權新聞中,榮獲「最龍蝦(聾瞎)獎」,實在名至實歸。

    台中市政府接二連三在公文上出錯,胡市長為此連續震怒,不但不避家醜還外揚,勇於承擔與負責任,然而小市民還期待胡市長能有更積極的處置,以防止公僕再犯錯。

公務員都是經過國家考試嚴格把關,千挑萬選的優秀人才,位在金字塔頂端,手捧著打不破的鐵飯碗,然而層層把關蓋章負責再出門的公文,竟然引發如此荒謬事件,如此公門實在令人搖頭嘆息!但不知飯糰先生按鈴申告時,檢方是否要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