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9 22:14:02大鳥飛飛
有一天,我們會相遇。(10)
我們回到警察偵查隊,
警察就要我們開始填寫資料,
其實我心裡是有百分之八十不信任警察的,
因為在我抓這個賊的過程,
我就碰了不少警察軟釘子,
諷刺的是我一抓到賊且有有力的證據,
竟然還有警察想銷假跟著去邀功。
不過,
我都還來不及給警察壞臉色,
嫌犯女友氣沖沖的跑到警察局質問警察,
被警察大吼一聲:「出去!妳給我出去!讓妳來是來關心不是來質問的!」
怕壞人的峱種在下就只敢乖乖的坐在那看警察打算怎麼做?
我們兩點左右到警局,
陪嫌犯在那邊耗,
好在我們準備的證據實在很充分,
小鳥很快就被證明是我的車沒錯,
(最主要是認前一代烤漆的顏色和軟墊的破損點相符)
只差嫌犯不承認車是他偷的,
一直強辯那是他去凱汰廠買到的,
三四年前就牽回來了,
好笑!我三月時車才失蹤他三四年前就牽回來了?
呵~我看是他害怕他在當兵期間犯法會被處以軍法吧。
時間過得好慢,
我也不知道他怎麼認了這條罪,
我只知道在警局的這幾個小時過得非常久,
這一輩子我沒花這麼多時間和別人鬥心眼過,
急性子的我,
一度不耐煩到很想爬起來揪住他衣領搖晃他要他認罪。
後來,
換我做筆錄的時候,
我突然發現警察給彼此打了暗號,
筆錄最頂端的抬頭由『贓物罪』變成『竊盜罪』,
時間已經是晚上六點半,
雖然後面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至少我們真的抓到『賊』了!
我覺得非常欣慰,
我們先將小鳥留在警察局驗引擎號碼,
今天至少可以安安心心的睡上一個大覺。(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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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叉
2008-01-10 11:37:33
能找到小鳥真是太好了!:)
妳們的緣份沒有斷,
未來一定會更珍惜彼此,
加油~~~:3333
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