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30 17:31:24*羭
讓台灣歷史回到原點
請大家一定要有耐心的看完,please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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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後的佔領與恢復
台灣的情況是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複雜的,
從二次大戰後,不論是殖民地,或被託管的小國家,
總共有一百二十九個國家獨立,
其中一半以上,領土與人口都比台灣小,台灣的地位非但沒有被提昇,
反而在美國的操弄之下,地位逐年下降,
台灣人民的人權從未獲得「軍事被佔領國」應有的保障,
特別是從1950年十二月十五日聯合國認定「台灣地位未定」迄今,
由先前所介紹日本與伊拉克的戰後重建,似乎循著一定的軌跡在進行,
台灣的情況固然由於蔣氏流亡政權以不合法的手段強佔了台灣,
但是美國沒有履行其主要戰勝國的責任,也難辭其咎。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台灣目前的情況。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命令對日軍所屬的台灣,進行管理與授降事宜,
當時台灣是屬於太平洋戰區,與中國民國所屬的中國戰區是不同,
但是盟軍基於軍力的調配,委託蔣介石派人與日本軍隊在台灣進行授降事宜,
蔣氏政權是屬於「被委託軍事佔領」的代表,
可是沒有想到蔣氏政權竟然以「行政長官公署」
與「警備總司令部」取代了一般國際戰爭法中的「臨時軍事政府」,
當時的蔣氏政權以其軍事武力強行將台灣人由「日本國籍」
變成「中華民國國籍」,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更不幸的是1949,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在中國政變成功,
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廢止「中華民國憲法」,
兩個月後,1949年十二月十日,已經不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
竟然在蔣介石自行宣佈復行視事下,死灰復燃。
蔣介石的運氣似乎很好,可是台灣人卻很悲哀,
1950年韓戰爆發,和冷戰的架構形成,
美國政府基於自身的利益,對台灣的地位故意模糊曖昧,
緊接著美國尼克森總統,為了聯合中國,防堵蘇聯在亞洲地區的擴張,
竟然暗助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
並於1972年與中國簽定震驚台灣人民的「上海公報」,
然後假惺惺的說只是「認知」,
不是「承認」所謂的世界上
「只有一個中國」。
這種故意不履行對台灣人民的「軍事佔領」與「重建」,
而放一個流亡政權在台灣進行屠殺、剝削、掠奪,
這種情況美國政府還是一意孤行
我們堅決徹底的向美國國會及人民
公佈美國當政者公然違反人權
與美國憲法的惡行。
我們所要求的只是台灣人民應該的的,
我們所要求的只是美國政府應該嚴格執行 舊金山和平條約,
因為1945年,日本是被美國戰敗,而台灣是日本領土之一,
在法理上,美國必須對台灣進行重建的程序,也應該早日將台灣主權還給台灣人民,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問題應該是無可置喙,
因為早在1895年的「日清戰爭」中,台灣已經歸日本所有了,與中國無關,
如果這個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想要併吞台灣,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合的,
因為日本與清朝已正式簽定「馬關條約」,
而且兩個國家都執行條約內容,
事隔五十年,不能因為太平洋戰爭日本戰敗,
而就宣佈「馬關條約」無效,
因為這是完全不符合國際法的規定。
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並沒有接受台灣與澎湖的規定,
換句話說,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勝國的領土的重新分配,
台灣與澎湖沒有被分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
如果每個國家要追討歷史上所失去的土地,
那全世界將永無安寧之日,
要知道,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簽定,
其法律效力早就比「開羅新聞聲明」有效,
因為,舊金山和平條約是屬於最終結論,
所有的五十一個對日本參戰的國家,
都應該確實遵守,
包括美國或「那一個中國」。
作者: 林志昇 、 何瑞元
「台灣平民民主黨」政治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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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很早就想po這篇了xD。
(後來是基於Dad 的鼓勵)
如果還想知道,請來 http://www.taiwanus.net/roger/home.htm
p.s.直接從我無名貼過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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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戰後的佔領與恢復
台灣的情況是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複雜的,
從二次大戰後,不論是殖民地,或被託管的小國家,
總共有一百二十九個國家獨立,
其中一半以上,領土與人口都比台灣小,台灣的地位非但沒有被提昇,
反而在美國的操弄之下,地位逐年下降,
台灣人民的人權從未獲得「軍事被佔領國」應有的保障,
特別是從1950年十二月十五日聯合國認定「台灣地位未定」迄今,
由先前所介紹日本與伊拉克的戰後重建,似乎循著一定的軌跡在進行,
台灣的情況固然由於蔣氏流亡政權以不合法的手段強佔了台灣,
但是美國沒有履行其主要戰勝國的責任,也難辭其咎。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談台灣目前的情況。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命令對日軍所屬的台灣,進行管理與授降事宜,
當時台灣是屬於太平洋戰區,與中國民國所屬的中國戰區是不同,
但是盟軍基於軍力的調配,委託蔣介石派人與日本軍隊在台灣進行授降事宜,
蔣氏政權是屬於「被委託軍事佔領」的代表,
可是沒有想到蔣氏政權竟然以「行政長官公署」
與「警備總司令部」取代了一般國際戰爭法中的「臨時軍事政府」,
當時的蔣氏政權以其軍事武力強行將台灣人由「日本國籍」
變成「中華民國國籍」,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
更不幸的是1949,十月一日中國共產黨在中國政變成功,
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廢止「中華民國憲法」,
兩個月後,1949年十二月十日,已經不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
竟然在蔣介石自行宣佈復行視事下,死灰復燃。
蔣介石的運氣似乎很好,可是台灣人卻很悲哀,
1950年韓戰爆發,和冷戰的架構形成,
美國政府基於自身的利益,對台灣的地位故意模糊曖昧,
緊接著美國尼克森總統,為了聯合中國,防堵蘇聯在亞洲地區的擴張,
竟然暗助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
並於1972年與中國簽定震驚台灣人民的「上海公報」,
然後假惺惺的說只是「認知」,
不是「承認」所謂的世界上
「只有一個中國」。
這種故意不履行對台灣人民的「軍事佔領」與「重建」,
而放一個流亡政權在台灣進行屠殺、剝削、掠奪,
這種情況美國政府還是一意孤行
我們堅決徹底的向美國國會及人民
公佈美國當政者公然違反人權
與美國憲法的惡行。
我們所要求的只是台灣人民應該的的,
我們所要求的只是美國政府應該嚴格執行 舊金山和平條約,
因為1945年,日本是被美國戰敗,而台灣是日本領土之一,
在法理上,美國必須對台灣進行重建的程序,也應該早日將台灣主權還給台灣人民,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問題應該是無可置喙,
因為早在1895年的「日清戰爭」中,台灣已經歸日本所有了,與中國無關,
如果這個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想要併吞台灣,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合的,
因為日本與清朝已正式簽定「馬關條約」,
而且兩個國家都執行條約內容,
事隔五十年,不能因為太平洋戰爭日本戰敗,
而就宣佈「馬關條約」無效,
因為這是完全不符合國際法的規定。
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中國,並沒有接受台灣與澎湖的規定,
換句話說,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勝國的領土的重新分配,
台灣與澎湖沒有被分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
如果每個國家要追討歷史上所失去的土地,
那全世界將永無安寧之日,
要知道,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簽定,
其法律效力早就比「開羅新聞聲明」有效,
因為,舊金山和平條約是屬於最終結論,
所有的五十一個對日本參戰的國家,
都應該確實遵守,
包括美國或「那一個中國」。
作者: 林志昇 、 何瑞元
「台灣平民民主黨」政治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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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很早就想po這篇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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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想知道,請來 http://www.taiwanus.net/roger/home.htm
p.s.直接從我無名貼過來,XD
上一篇:密碼是1234
小色 就是上面那個畜
2007-07-31 00:28:20
XD 其實我沒有看文章
但是瞄一下大概也知道是那種東東0.0
看到好多字又是政治就沒興趣看了-..-
Cryth*
2007-07-30 21:30:22
所謂獨立與統一目前並無明確之界定,
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取代蔣政權後同時取代台灣政治與領土控管權。
戰後USA固然也因韓戰而鞏固己身勢力以及基於歷久以來的[假正義]原則,
承認中華人民共合國為聯合國唯一公認之[中國],
但此文章中似乎省略了戰後欲協定台灣歸還事宜之時,
中華人民共合國已在中國推翻蔣政權,
並已無政權之糾紛,(政治實質上)
因此,
日本戰敗後,
台灣是否理應歸還改朝換代後的[中國],
而非因所屬國滅亡而獨立化?
以上僅屬辟人私人意見,
以供諸君參考。
學姊,
畢業後一切尚好?
敬祝,
學業順利
哈 又沒有關係
我也常常眼殘 但還會手殘
可能是我之前有路過你朋友報台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