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3 20:47:42D A N C E  政 仔

恐怖2

)... 別人硬要傳ㄉ..對不起我叫楊佳偉 , 我在民國94年6月29號,被人殺了, 屍體埋在金湖國小附近,如果你把這封信 刪除的話, 你的家人會在5天內死亡,如果你在看到這封信的24小時內, 傳給30個人你家 就不會鬧鬼,我是被逼ㄉ 請幫忙找到犯人 你把這封信發給你的30個好友,10天後,你喜歡的人就會喜歡上你。如果不發, 你媽媽就會在50天後,被車撞死 很靈 ...... ((不知道誰傳的....真的很煩但為了媽媽.....還是要傳
★ ,, [ [ 雞 蛋 2007-11-09 11:22:42

很濫耶!!這一看就是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