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2 09:41:26Gloria
那个被我遗失了的女孩
睡得晚,一早却就醒了.拉开窗帘,迎着太阳的光.看着镜子里的女孩,没有微笑.那个早晨微笑着迎接阳光的女孩,不见了.
她遗失在我的身后,已有多时了.
阳光很好,风很好,花开的很好,外面的世界很好.我不好.我把我最喜欢的人遗失了,却不自知.
我最喜欢的人,她那年16岁,她刚刚脱离直线般的生活,冲进一个刺激的城市.她迷恋城市的颜色,鲜艳中带着灰;她不在乎拿快餐当正餐,因为她觉得很好吃;她穿格子裙子,梳着一个或两个辫子,痛恨高跟鞋;她喜欢的颜色是白,心怡的男孩子成绩优秀,口头禅是"真的吗,哈哈哈",笑起来眼睛发光,笑的时间长了,脸会变红,上气不接下气.
事隔十年,奇怪了,她的笑声,还在我耳边.我却连她的影子也抓不到.
我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很矛盾,惯性中带着厌倦,没有兴奋,也不想离开.它没有了色彩,或是我的眼睛里看不到.我不再容忍简单粗暴的进餐方式,我厌恶快餐的油腻,无营养,和排队的人群;我在办公室扮成熟,在街上扮运动,在夜店扮颓废,我有数不清的高跟鞋,穿的多了很习惯; 我没有喜欢的颜色, 但黑色是我的主调,这让我看起来成熟有魅力.喜欢老成的男人,经常说"就这样吧",认为开始是为了结束,过程可以不用再提.
不必问,也知道时间带走的是什么.
我们一直在变,从来不曾停.
因为活的太投入,所以忘记了自己. 所以,在某个醒来的早晨, 怅然若失.
她遗失在我的身后,已有多时了.
阳光很好,风很好,花开的很好,外面的世界很好.我不好.我把我最喜欢的人遗失了,却不自知.
我最喜欢的人,她那年16岁,她刚刚脱离直线般的生活,冲进一个刺激的城市.她迷恋城市的颜色,鲜艳中带着灰;她不在乎拿快餐当正餐,因为她觉得很好吃;她穿格子裙子,梳着一个或两个辫子,痛恨高跟鞋;她喜欢的颜色是白,心怡的男孩子成绩优秀,口头禅是"真的吗,哈哈哈",笑起来眼睛发光,笑的时间长了,脸会变红,上气不接下气.
事隔十年,奇怪了,她的笑声,还在我耳边.我却连她的影子也抓不到.
我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很矛盾,惯性中带着厌倦,没有兴奋,也不想离开.它没有了色彩,或是我的眼睛里看不到.我不再容忍简单粗暴的进餐方式,我厌恶快餐的油腻,无营养,和排队的人群;我在办公室扮成熟,在街上扮运动,在夜店扮颓废,我有数不清的高跟鞋,穿的多了很习惯; 我没有喜欢的颜色, 但黑色是我的主调,这让我看起来成熟有魅力.喜欢老成的男人,经常说"就这样吧",认为开始是为了结束,过程可以不用再提.
不必问,也知道时间带走的是什么.
我们一直在变,从来不曾停.
因为活的太投入,所以忘记了自己. 所以,在某个醒来的早晨, 怅然若失.
passby
2008-09-02 22:56:46
也许并不是一种遗失,却是人已经长大了, pity or lucky?。。。
gatzat
2008-09-02 10:03:02
有句話大概是說最愛最喜歡的人往往都不會是陪在身邊的人,若按照這個道理延伸下去,心中惦記著掛念著不著邊際才會是最美好的永恒?
当你在为夕阳的余晖叹息的时候,却又错过了繁星(泰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