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街的阿婆!這是我第一次寫市長信箱!
你好:市長大人,我是第一次寫這封信,我是一位基隆的小市民,因為看到這一位阿婆他實在很可憐,我拍下的照片前面穿白衣服好像是地下街的保全,穿藍衣服的是台鐵的保全,我知道地下街跟台鐵樓下是都不可以擺攤,但是他就這樣被兩位身材壯碩的保全趕來趕去,看了真的很於心不忍,個人的力量也實在有限,以下是我所搜尋關於這個阿婆的新聞,是不是可以幫助他呢?
阿婆
這是我在網路搜尋他的新聞,曾經報導一名阿婆在地下街賣報紙,由於阿婆非常瘦小,一隻眼睛看不到,卻依然每天坐公車來賣報紙;最近,阿婆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說她因為擺攤被取締,欠繳高達31萬元的罰單,阿婆很心急的說她願意繳,但是不是可以算少一點,也讓她慢慢分期慢慢付。
接到法院執行書的通知,阿婆打開一看,竟然是累計31萬多元的罰單。張愛寶:「1天一張、3天一張、5天一張,我不在警察都開一張罰單。」
操著這一口濃厚寧波口音,加上瘦小的身材,也許觀眾對她有點印象。張愛寶(資料畫面):「來喲來喲,來買報紙喲,阿彌佗佛,阿婆賣完要回家。」
去年底,TVBS曾報導,已經80歲的張阿婆,雖然只剩一眼的視力,卻天天獨自搭公車來到地下街,靠著「叫賣報紙」努力生活;但最近,阿婆卻突然收到執行令命說,她在青年公園賣報時期,因為違反交通道路條例,至少累積了177張罰單沒繳。
舉94年為例,平均每個月被開3、4張,最多也有7張,每張原本1200,但逾期就變2400元,由於阿婆賣報一份賺2元,一天賣200份也只有400元,31萬罰單的意思就是,阿婆得不吃不喝天天賣報784天,整整2年1個月才能付清。
今天看著這位阿婆被趕來趕去,眼淚都快掉下來了,但是也只能買一瓶水,買個便當,買一份報紙,跟寫寫台北市長信箱,畢盡個人的力量有限!這也只是社會的一小角~
我們應該要知足了!雖然有H在身,但這不是藉口~
我們有一個很好的環境可以生活,也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跟收入,付的起基本的開銷,不用去賣報紙!不用被警察開單~我們要感謝的人太多了~
沒時間~也沒資格在自怨自憐了~要感謝的人太多了!身邊的家人~朋友~謝謝你們~
我會加油的!7/14志工的第一天~
下面有幾段話想要跟大家共勉之~
如果相遇,你會感到相知,那麼,有一種習慣~叫做陪伴。
如果陪伴,你會感到珍惜,那麼,有一種甜蜜~叫做存在。
如果存在,你會感到壓力,那麼,有一種善良~叫做離開。
如果離開,你會感到輕鬆,那麼,有一種勇敢~叫做放棄。
忙的是後想要休息,休息之後會想到未來~
窮的時候想要富有,富有了又怕幸福不能長久~
.決定的時候,擔心結果不能預期。
明白了,後悔當初沒有下定決心。
不屬於自己的~常常心存慾望~
屬於自己了~又懷念未擁有的輕鬆!
人生若不是現在,那又是何時?
有話就說,有屁就放,這是我的生存之道~
要能隨心所欲的去過生活,這才是我的人生~
附上照片投稿到蘋果日報
不知會不會更有用
因為蘋果日報現在銷量好
而且有自己的慈善基金會
歐 天阿
我喜歡白衣服地下街保全
好MAN的褲檔和體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