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3 21:28:19阿基米

她他們謾罵著不存在的東西

  剛在FB上讀到了一篇文章,內容是有關於獨立樂團的現況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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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嗎?在台灣的法條之中,『Live house』是根本不存在的,因為有販賣酒精飲料的營業性質,造成台灣法條將『Live house』歸類為跟林森北路的酒店、Piano Bar是一樣的東西。但Live house辦獨立樂團表演、賣門票,賣掉幾瓶啤酒能賺多少錢?卻得跟獲利相差甚遠的酒店一樣,向政府買同樣昂貴的八大『酒牌』。

   有人說獨立音樂是『次文化』,本來就不被政府官員所關注,但『文化』這兩個字的定義到底是什麼?什麼是『主流文化』?什麼是『次文化』?什麼樣的人叫做『有文化』?

 

對許多人來說,『有文化的人』,就是居住在師大之類的文教區附近,媽媽參加社區讀書會,小孩放學後去上才藝補習班爸爸坐台灣大車隊計程車上班時還會順便聽到愛樂交響電台。對他們而言,這些『玩樂團的』,喝酒、刺青、在陰影下對社會不公平面發出巨大的怒吼與反動;這些不良少年,超沒有文化的。

 

農村武裝青年、濁水溪、閃靈、交工他們對體制直接宣戰;1976、甜梅號、瓢蟲他們帶我們由私領域自省與體制對決。台灣獨立樂團什麼類型都有,MetalPunkSKAPost-Rock…不但什麼音樂風格都有,最特別的,是幾乎所有樂團成員間都是好朋友、都在同一個大家庭內,擁有同樣的價值觀與社會意識!這對全世界的地下樂團文化來說都算是相當特別的一點。







讀完之後有一種「又來了...」的聲音出現,又是一個奢望政府會自動無限進步的傻子

用點腦袋想想,『你們知道嗎?在台灣的法條之中,『Live house』是根本不存在的』。這件事情有很難讓人理解嗎? 立法委員長年都是由具有良好政商關係背景的人所出任,有誰會去改這種連立法委員本身都不感興趣的法條呢?如果妳真的那麼期待改變的話,那麼就把妳的人生賭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