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寬容
最近引起大家熱烈討論的話題就是「寬容」
看到王建煊先生的媒體投書,他說寬容不應該無限上綱,要不要有死刑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但如果法官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雖然寬恕是美德,但不能用錯地方。
我一直相信法律是用來規範守法的人,但也應該要來懲罰犯罪的人。
如果你不是每天在和罪犯打交道或是親眼見過手段極其殘忍的殺人現場,
你可能永遠不知道為什麼人可以把另一個人當做畜牲一樣的宰殺~~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人類可以被規範、人類的道德意識比動物更高、人類是可以自我主宰和自我約束的生物。
如果教育和感化可以讓所有的人都不再犯罪,
世界到處充斥著和平、溫暖的歌聲時,
誰又願意去當行刑的判官和劊子手?
我的親人曾在多年前曾被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
用美工刀架著她的脖子要將她強拉進巷子,
幸好一名計程車司機見狀有異下車察看,那個人才跑走,但刀子還是輕微的劃傷她~~
坦白說,當我接到通知趕到派出所時,如果那個男子有被逮捕(很可惜沒有),我一定會狠狠的修理他,我無法寬容他,因為他想要傷害對我來說很重要的親人~~
老公的同事曾被一名人犯趁他不備時用一把預藏的美工刀,重重長長 的劃開他的臉頰~~
老公趕去醫院探視他,那位同事看到我老公,還自責掉淚的一直和我老公說對不起,因為他怕他的疏失會害我老公被連帶處分。
那條傷疤現在仍然清晰印在他的臉上,如果你是他的妻子,看到那樣的傷疤,你會想寬容嗎?
我們多年前買下透天新房子開心入住,
我還和老公說前陽台不要做鐵門,免的破壞造形~~
結果搬進去後的第二個星期六我們就被闖空門,
竊賊進來把房子翻的一蹋湖塗,也損失了一些金錢,
老公當天立刻通知人來把二、三、四樓前陽台和地下室的木門換掉,全部加裝鐵門~~
當時老公在外勤一個星期難得回來一趟(他曾經為了一件重大刑案二個月沒回來家裡睡過)~~
當時我也還沒生這二隻,整個家裡只有我一個人,就算把自己放進鐵籠子內,那一陣子我仍是輾轉難眠~~一有點聲響我還是會汗毛直立,因為知道太多的犯罪結果…因為太害怕萬一再被人闖入由偷~變搶~變殺~~現在想想如果被傷害的是我的孩子,那該怎麼辦?…那種親身經歷過的害怕和恐懼永遠是無法形容的~~這要如何寬容呢?
令人不解的是,守法的人,法律不能帶給我們最大的保障,我們仍然無法免於恐懼、免於受害,如果這時法律再不能對作惡多端的人予以懲治,法律制定的意義,憲法的宗旨一切都是建在雲端上。
當然人類不是上帝,無法決定生死;但當一個人可以不受上帝的約束去決定奪取、傷害一個人的生命時,他是不是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我奶媽的一位朋友他的獨生子被挷票勒贖結果撕票,他的老婆也認識白冰冰小姐,為了能再生一個小孩,他們夫妻嚐試了多次的試管嬰兒都沒有成功。
如果當初那些歹徒只要拿了錢就放人,不要對一個年僅十一歲的小孩痛下殺手,他們也不用老來獨嚐膝下無子的悲衰~~有些傷害是就算用一輩子來填補也填補不了~~那些犯下罪行的人能瞭解這點嗎?
法律的標竿就是在「懲兇治惡」,讓犯下罪行的人接受刑法的處罰,罪行輕的人也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絕不是讓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認為只是蹲個幾年苦牢,就可以換得假釋或特赦。
「執行死刑」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在奪取一個「無辜的生命」,而是在警惕世人有一天你仍然要為你所做的惡行「付出代價」。
在道德的層面上 ,只要你做的到也願意,每個人都可以去寬容別人、也寬容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但在法律的層面上就是「一切依法執行」,否則警務人員可以捉了就放,司法人員可以審了不判,公理正義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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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上到底保護的是好人?還是壞人?每每叫說人犯艱人權,那好人、沒犯罪的人權在那裡?
這個社會的道德正義已經變相了~~
做壞事的人只要在法官人權份子牧師面前懺悔就有機會得到原諒
但是對於那些被傷害的人和他們的親人呢
對於那些被無情殺害的生命呢
誰來拯救他們? 原諒他們? 2010-06-08 11:45:16
真的
只考慮犯人的人權
那受害者的人權誰來顧
我不贊成廢死刑
應該斬立決
所言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