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傍晚,他的情書--01--序曲
01序曲
我和他,可以算是「另類」的青梅竹馬。
一切都很連續劇,好比說我爸媽和他的父母是世交,又是住在對面的「好鄰居」,兩家的聚餐、開講更是常有的事,但我和他的生活,卻是井水不犯河水。
就算我們小學同班六年、初中同班三年,但是奇妙的,我和他就是不會因為父母親的熱絡而有連續劇中那種奇妙的好情誼,甚至我跟他一天根本講不到一句話。
坐在窗邊的書桌前,我很習慣性的往外看——看向樓下的他們家門口,期待在今天陰陰的雨天中,可以看到他……
* 在我還初中的那個年代,只要是學生,看到的一定是滿街卡其色的制服的男生,理著平頭,拙拙的背著書包玩玩鬧鬧,而女孩子一定是身著卡其色上衣、籃色過膝的百摺裙、留著一頭呆呆的西瓜皮頭、規規矩矩的將頭髮夾至一邊,靦腆的走在路上。
雖然我就讀的初中是男女合班,但古板的老師常告戒我們,男生女生要保持距離,誰要讓她看到男女不成體統的鬧在一起,就準備告家長……一直以來老師威脅學生的一百零一招就是告家長,偏偏這招是最管用,也是最令我們害怕的。
再加上那是古早年代的因素,男女間總是青澀的偷瞄、分路走,而我對他印象更是深刻,這大概是受兩家父母影響至深的關係,再加上聚在一起機會多,自當也互相認識,但沒什麼交集就是了。
比起其他男生,說來他也不算特別。一樣跟他們愛玩鬧,會跟他們打成一片、跟他們打球、跟他們一起作弄女生。
唯一特別的,大概是他的功課吧!
平常的他,總是故作瀟灑的跟其他男生打成一片,通常說到隔日的小考,他也不以為意的只是慵懶的聳聳肩一點都不擔心的樣子,卻能夠在每一次的考試都拿高分,更是在初中一年級時坐穩了冠軍寶座,上、下學期連三次段考拿全班第一名!
所以……二上時他高票當選了班長,我一點都不意外。
也或許是他眉宇間所散發出的慵懶不凡的氣息,否則在他平凡的表現下、平凡的一切下,又怎會吸引了許多班上女生的目光呢?
也就在升上二年級的時候,他每天收到的情書不斷。
不管是別班的還是班上的,都足以讓他身旁的那些男生羨慕個半死,尤其當時正值青春期,大家對「愛情」更是正值最好奇的年齡,男生會因為他收到的情書而起鬨,「豔福不淺」是當時用以形容他最貼切的形容詞,直到有一天,莫名其妙的事情發生了。
當時的他,有時的下課時間習慣一個人坐在窗邊,有時沉思,有時則看著漫畫書,反正一般男生會做的事,他無一不會,也就是這股慵懶的氣韻,帶有淡淡的漂泊與瀟灑感,那天又有班上的兩個女生走向他,其中阿珠一直推著阿花走,阿花則不好意思的一直想要回頭……阿珠又把阿花拉回,最後很有義氣的一股作氣把阿花推到他面前!
這下,阿花臉紅得像蘋果,羞怯的低下頭,緩緩的把手上被她揉的皺皺的、沾滿手汗的信封遞到他的面前。
剛從學校福利社回來、剛好從後門進教室手裡還拿著一瓶飲料的我,剛好很不巧的看到這一幕,這一刻,時間彷彿靜止了,可怕的事情來臨了,我與幾個女同學就這樣愣愣的看著他們,看著阿花的手僵在那邊,而他則是一慣慵懶看著那封信封,接著往我們這邊瞄了一眼,繼而順手接過情書,突地跳下窗邊,來到我的面前——
「從今天起,她是我的信差,有任何信要給我的,交給她就可以了!」宣誓般的對著眾人這麼說,然後把那封皺巴巴的信塞到我手中,然後走掉。
這就是他,冷不妨的使我莫名其妙的度過這麼黑暗一天的他。
當場,全部的人愣住,旁邊兩位同學吒詫異的看著我,現場最為震驚的我想就屬我了吧?
就像河水突然氾濫到井水一樣,掀起波濤洶湧……
成了他的信差,其實我大可以不必理他的。但是我沒辦法,就因為我和他從小一起長大、我跟他有別人所沒有的「交情」,所以我無法拒絕這檔事。
雖然這為我往後的生活造成不少的困擾,雖然他一天有不下百封的「情書」和禮物巧克力……所以後來我習慣每天帶一個塑膠袋在書包,以裝這些給他的東西。
尤其是他當眾宣佈我是他信差的隔天,我的書包簡直成了不折不扣的「信箱」!
也是在這時候開始,我才漸漸瞭解他的生活。
而也是在這時候開始,我的眼光會不自覺的跟著他的身影跑。
好比說他喜歡坐在窗邊吹吹風。
好比說他喜歡手插著口袋跟一大群男生去成群結隊去福利社,但通常他都只買了一瓶礦泉水。
但也是在那一天,我發現他放學幾乎沒有馬上回家,會留在學校跟男生一起打球。
當人家的信箱感覺不知道如何形容,我只是因為怕招謠才決定回家再把那些信交付他手中,但我發現我回到家的時候,他還沒回來。
我以為他只是逗留了一下晚了一點,所以在門口徘徊了一陣子,直到去市場買菜的阿姨回來了,我笑著打招呼。
「阿姨。」
「小雯?忘記帶鑰匙了嗎?家裡沒人在嗎?要不要進來坐坐。」
可能是因為我帶著書包在門口徘徊的樣子,她以為我忘記帶鑰匙。
「不是。我在等……等……」由於平常交際太少,我突然有些尷尬的說不出他的名字。
「等昭華嗎?」
「嗯。」被阿姨猜中了,我有點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
「他應該會晚點回來吧!他總是跟同學在學校打球。」阿姨和善的說。「妳等他有什麼事嗎?」
「我……」本來想跟她說我要拿東西給他的,但是如果我說了她一定會說要轉交,於是話鋒一轉,我對阿姨撒了謊。「沒事啦,我要跟他借東西。那麼……我晚點再過來好了。阿姨再見!」
說完,我頭也不回的奔回家。
太丟臉了,好尷尬!
尤其在那個年代,一個女孩子在男生家門前徘徊,實在有夠難為情的。即使我們兩家有著不一樣的交情,感覺仍然很奇怪。
回到家,上了樓來到我的房間,我把書包一拋丟在書桌上,襪子一脫丟在地上,脫下深藍色外套拔下髮夾,我下意識的走到窗邊,將窗戶打開。
因為從窗戶可以看到他家門口的情況,更可以隨時注意他何時到家。
於是,我就這樣傻愣愣的在窗邊吹著風、看著日落彩霞,想著書包裡那成百的信。啊,成百的信!
那天,我想了不下百次的問題。為什麼我得當他的信差?為什麼他要指定我當他的信差?就因為我們是「另類」的青梅竹馬嗎?
我有點不解。
像我這種乖學生,腦袋總是放空的,每天回家除了唸書睡覺、偶爾看一下電視以外,不會做別的事,近乎平淡無奇的生活,像一張紙一樣,白白的。
同學會做的事、追求流行的事,我不會做。家管嚴的我放假的時候也不會出門,只會在家裡看看書、看看電視、做做家事,偶爾爸媽跟對面家聚餐,就這樣而已。
從小到大的生活就這樣白白的過,我的生命幾乎沒有一點色彩。
那天就這樣發呆了一個小時,看著天上成群結隊的鳥飛過天空……然後,看到一個熟悉的人影,遠遠的騎著鐵馬回來了。
我像趕集似的,將書包裡的信件全數拿出隨便拿一個塑膠袋裝著,衝下樓,已煮好飯的媽媽看著我像趕車似的對我吶喊著:「妳要去哪裡?」
我沒有理她,逕自打開大門,穿了拖鞋出了門,剛好他到了他家門口、停好了鐵馬,拿出鑰匙正要進門,我在他將門打開之際叫住他。
「喂!」
他似乎有些詫異的回過頭,一見是我,挑了挑眉。「叫我嗎?」
「對。」我走了過去,將塑膠袋拿到他面前。「這是今天,你的信。」
他看了塑膠袋一眼,神情似乎有些嫌惡。當下我不知道他是嫌惡我這個塑膠袋、還是嫌惡那些信。但是他一開口,我變瞭解他嫌惡的是那種了。
「我懶得看這些無聊的東西,幫我拿去扔了吧!」說完,他將手上的鑰匙插入鑰匙孔,往順時鐘轉了一下,門開了,眼看他就要進去,我趕緊又叫住他。
「徐昭華!」
他滿臉疑問的抬頭看我。「還有什麼事嗎?」
「這是女生們的心意。」沒有收回遞給他的手,我第一次在男生面前堅持著。
「妳不說,沒有人知道。」他一派的慵懶與無謂,我有些同情起這些持筆寫信的女生們了。
「裡頭有些禮物跟巧克力!」我仍然沒有收回手。
「就當妳當我信差的酬勞吧!那些東西就送給妳了。」說完,他沒有再理我瞬間把門關上,我在原地莫約站了十秒鐘左右,才悶悶的放下手。
我突然間有些不能茍同他這樣無所謂的慵懶模樣,但是好奇怪,我卻沒有一絲討厭他的感覺。
女生寫給他的信,成為我跟他之間的秘密。
但是,我並未把那些信丟掉,也並沒有把禮物拆封,巧克力則是拿給妹妹吃掉了。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不照他說的做,但是要我狠心的將別人的心血當垃圾一般的扔掉,我發現我還真的做不到!
所以我留下來了,甚至拿一個小小的箱子,一天一天的將它分類,上面標示的日期。 信件沒有減少,反而一天一天的增多,每每女生們害羞的將信拿到我面前、或趁我不在的時候塞到我抽屜,我發現這為我帶來不少的困擾,於是我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每天帶一個塑膠袋,塞到書包裡,並在抽屜裡放了一張小紙條,藏在隱密處——因為女生們會把信件塞到隱密處的關係,紙條上寫著:「給徐昭華的信,請放置書包裡的塑膠袋,否則以律交予導師處理」,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明瞭了,為了防被老師發現,我將紙條拿下了。
每當看著書包裡塑膠袋塞了滿滿的信件,我總會忍不住的看了坐在窗邊悠閒的乘涼的他,想著:徐昭華究竟哪點好?
但是好奇怪,我總會被他那一副慵懶自在的樣子給吸引,彷彿天塌下來也無所謂的神情模樣,突然很羨慕他那樣的個性,每當想及此,再想想平淡無趣、安靜靦腆不敢表達自我的自己……此刻,我總會多看他兩眼,久而久之開始將目光追隨著他的身影,偷看上課時坐在窗邊的他、體育課時表現優異的他、每次段考總是拿全班第一的他、一派悠然自得的他……就這樣追隨了兩年,就因為我是他的信差。
直到初中畢業,箱子已經滿了,我將箱子封起來,往房間的角落裡塞。我以為當他信差的日子就要結束了,但我錯估了。
女中裡有許多同學都是初中同學升上來的,他的名氣沒有因此而稍減反而與日俱增,我在濱臨崩潰的狀態下繼續當他的信差!
* 高中生涯的第一天,穿著代表性的女中制服,望著書包裡居然還是滿滿的信件!我有點無奈的嘆一口氣,來到他的家門口。
我知道他喜歡貓,所以養了一隻貓,白貓的毛柔柔的,他將牠照顧得很好,我每次去他家時牠總是柔順得依偎在他懷中,每每看到這景象,我總會想:不知道要有多少女生羨煞那隻貓了!
這天,意外的看見平常只會待在室內的貓咪居然窩在門口睡覺,慵懶的模樣還真是跟牠的主人有幾分相像,尤其見我走近了,回頭對我一聲懶懶的「喵嗚」一聲,又窩回牠舒服溫暖的貓腳上,舒適的休息著。
風微微著吹動他柔順的毛,見那白白亮亮的毛在日落的景像下發光的樣子,我忍不住蹲下來,伸出手順手梳理著牠被風吹亂的貓毛。
牠也乖巧的繼續窩著,讓我又多梳理了幾下牠長長柔柔的白毛。末幾,隨著一聲犀利的叫聲只見牠伸出尖尖的爪子朝我順牠毛的手招呼過去,我為牠此舉嚇了好大一跳往後跳了起來,差點因重心不穩而跌倒,只見牠又是慵懶的趴了回去,恰北北的模樣險上彷彿寫著「犯我者死」似的,沒錯,我不小心梳理到牠打結的毛,弄痛牠了,因此牠瞬間變臉,對我發了一飆,亦嚇了我好大一跳。真是翻臉比翻書還快!
盯著三條紅紅血跡的左手,痛是我此刻的最佳寫照。只見我的手斑駁的淌著血,這下好了,我一個大人被一隻小貓咪給打敗了,真糟糕。
算了,我想牠的主人也不會那麼快回來,狼狽的揹起書包,我看我還是先回家好了。
「妳在幹嘛?」
此時,一道冷冷的聲音冷不妨的出現在我身後,我往後望了去,他牽著他的鐵馬,疑惑的盯著我看。
「啊,你回來得正好。」我打開書包,掏出一疊信件。幸好今天只是第一天上課,還沒裝什麼書,不過滿滿都是他的信件倒是真的。
只見他看著這一疊信件皺著眉。「告訴妳多少次了,這種東西扔掉就好,不必給我了!我沒有那美國時間看這些可笑的東西。」
我只是搖了搖頭,認命的將信件塞回書包。雖然這是他一慣反應,雖然我知道他每一次都會要我將東西扔掉,但是我就是無法視那些女孩子期待的心於不顧,每天總要一試才會罷休。
也或許,我是想利用這樣,與他有所接觸吧!
他並不知道我沒將信件處理掉,反而替他保存了起來,正等他有一天想通了,願意去讀這些女孩子的心情與心意。
信的事是我跟他之間的秘密,但是我的默默保存卻成了一個除了我自己,而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的秘密。
沒有多說一句話,我只是將書包合上,進了家門,原以為他也只會將鐵馬牽進去然後進家門,沒有想到他卻叫住了我。「喂!」
我回頭,他停好他的鐵馬,走了過來,抓起我的左手。「這是被貓咪抓傷的吧?」
我的手透過他的接觸,彷彿傳過了一股電流似的直衝心臟,我感到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我趕緊抽回我的手,藏在身後,臉頰瞬間燙了起來。
要不是天已經近黑了,我猜我現在臉紅的樣子一定被他瞧透了!
哇,好丟臉!
「妳幹嘛?」他疑惑的看著我,滿臉不解。
「沒……沒有!」我將手藏在背後警戒的盯著他,怕他再靠近我一步。
「過來啦!我只是要看妳的傷口,又不會吃了妳!」他改抓我的右手,硬把我扯過去,矮他一顆頭的我冷不妨被嚇了一跳,差點跟他撞個滿懷,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是眼睜睜的看著他抓過我的左手,低頭審視。
「我……」我無言亦無語。只是眼巴巴的看著這一幕。
「哇,還在流血,看來傷口還滿嚴重的耶。」接著他從口袋裡拿出手帕,輕輕的替我擦拭著血跡。
「嘶——」即使他已經盡量放輕動作了,敏感的傷口依然無法忍受他這輕微的碰觸而傳來微微的刺痛,他像是嚇一跳似的縮回了手,挑了挑眉看著我。
「算了,妳回去記得消毒傷口,還有,洗澡時小心一點。」
他說完,我轉身就跑,他在我進門之際又叫住我,我回頭,只見他將擦過我的血的手帕拋給我,我接住,疑惑的看著他。
「幫我洗一洗,改天拿給我。」說完,他也進去了,留下我在原地,愣愣的看著他早已消失的影子,還有那隻抓傷我的手的囂張貓咪。
看著他丟給我的手帕,我只是無奈的嘆一口氣。
這就是我們的互動,通常在他面前,我連一句話也講不完整,完全是他在主導我們的之間,從信差、情書以及那條手帕建立起來的關係,卻夠我回味一輩子。
因為那箱滿滿的信件,以及我們之間的秘密,外加我自己只屬於他的秘密,他那總是飄移的慵懶自在,我發現,我的目光追隨他已不只兩年了,尤其每當拿起那條至今仍忘記還給他的手帕,滿滿的是那天的回憶。
他的霸道與無謂、我的驚慌與失措,砰然的心跳聲、紅透的臉頰、滾燙的皮膚,全寫在那一個傍晚。
我和他之間並沒有因為這樣而結束,情書仍是一日反覆一日的源源不絕,直到後來的我再也不想忍受這樣默默的感覺和滋味,大學聯考的志願,我填了十萬八千里遠,選擇讓他離開我的生活、我的視線。
我將高中時代他的情書用另一個箱子裝了起來,同樣封得好好的,動也沒動過。
儘管那裡頭還殘留有一些信紙的香味,我仍然選擇不去觸碰!
* 我要離開的那天,天空下著綿綿的細雨,望著腳邊大包小包的行李,我伸手去感受天空的眼淚,不自覺的,鼻子一個酸,眼淚硬是被我強留在眼眶中,我知道我離開這個地方將不會是短暫的時間,但是我不能夠流眼淚。
因為我知道這是我的選擇。
也該是我去外頭闖一闖的時候了。
一但看多了,就會懂得一切。
也許懂了一切,也會懂得感覺。
懂得感覺,也就能闖出一個該屬於我自己的自我!
望著灰濛濛的天空,突然一聲喇叭聲響起。他把車開來了,我開了後車箱,他下車幫忙我將行李一件一件的拿上去。
如果可以,我寧願不要是他送我北上去。
但是沒有辦法,這裡除了他,沒有人去過台北。只因為優秀的他,早已在國中、高中時代為校北上爭光無數次了。而且這裡除了他,似乎在我要離開的這一天,沒有人有空送我北上。
「什麼?妳再說一次!考到哪裡?」這是媽媽的反應。
「台北。我得去台北唸書了!」我在聯考完畢時天天守著信箱,確定家人沒有看過它,然後在一次的聚餐宣布了這件事。
其實我是故意的,故意要對他說,我就要離開你的生活!我不再是你的信差!我的書包再也不會成為你的信箱!
「為什麼非得北上去?鄉下不好嗎?」爸爸語氣裡充滿不捨,我也不捨。我們家是標準的嚴母慈父的家庭,爸很疼我跟妹。
「好了、好了,你們兩個老人家也夠了吧?台北的學校有前途啊!老是在鄉下打滾,也混不出什麼名堂來是不?」阿姨勸勸爸、又勸勸媽,我低著頭之際不望偷偷的看了在圓桌對面的他,仍然是一派的悠然自得的吃著飯,我嘆一口氣。
看來我是個失敗著,他根本一點感覺也沒有!
「那麼,什麼時候走?」徐叔叔問了問。
「下個月3號。」我說。
這時,我終於得到他的回應了。
他的回應是抬眼看了我一眼,然後低下頭繼續吃著飯。
「3號啊……」爸爸沉思了一下,然後皺眉。「糟糕,那天我有個重要的會議非到不可!不得請假的呀……」
「阿彬,那你呢?」阿姨問了問叔叔。
叔叔也無奈的嘆口氣。「建生都走不開了,何況是我!」徐叔叔跟爸爸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
「那麼……昭華,只有你了!」阿姨這麼說的時候,我嘴裡的一口飯差點噴出來,見他依舊只是慵懶得連皺眉都嫌麻煩。
「幾點?」原以為他會冷冷的說:為什麼?
沒想到他問的是「幾點」……「我……下午五點。」提早一天去整理東西,隔天再報到。
「那我知道了。」他這是應允了,我知道。我只是傻眼了。
對我來說這是痛苦的。其實這才是我不願意掉淚的原因。不願意在他面前掉眼淚。
車上一路上是沉默的、是尷尬的。
過程中我偷看他十六回、他抽了二十支——也就是一包煙。我們說了三句話。
「考上哪裡?」「呃……X大。」「嗯,累的話睡一會吧,到了叫妳。」「喔。」「後座有薄被子。」「好。」
就這樣三句話。
我就要離開我的家鄉了。我就要離開當他信差的日子了。
我在車上睡著了,他在三義休息站停下來了,為我蓋上被子。
2號的晚上,我們趕夜車北上,他就睡在我的旁邊,這是認識他這麼多年以來,堪稱相處最久的一個晚上。
後來我終於知道在我一說出3號要離開時他那微微的反應是何意義,也知道為何從我認識他以來,他從不用心去看看別人、聽聽別人的聲音,我行我素到好像世界只有他一人是存在的。但是當我知道原因時,事情早已全然變了調,再也無可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