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
其實,合則來不合則去罷了,東家不打打西家,再找另一份工作便是,何以較真至此?
當然不排除那些員工本身精神就有不健全之處。但是一般人都愛惜生命,如果不是被傷得體無完膚,很少會做出玉石俱焚的決定。
相信被解僱的人,委屈和難受的程度,與被解僱時所用的原因和態度,有很大的關係。
其實我們自己或身邊朋友,或都有曾被『炒魷魚』的經歷。
自問有盡心盡力為這份工作努力付出,但老闆卻仍以『莫須有』的理由將你解僱。這的確很傷人,相信有的人可能會委屈得連眼淚都流下來了。
即使老闆其實知道你工作表現不錯,但只因為公司經濟負擔不來,或被收購,或部門改組,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僱用你,你心裡還是會覺得難受。
因為無論是什麼原因也好,自己都是被放棄的那位。會被認為是沒價值的人,多少總有點難過。心裡不禁會問,為什麼會是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然而,既成事實,多想無益。反正公司已決定不再錄用,解僱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已經不再重要。與其花時間糾纏,不如再找一份好工算了。
一般而言,有品有遠見有肚量的老闆,即使有多不滿意你,都會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讓雙方好下台。
有的除了補足工資,甚至提供公司介紹信,好讓你方便再找下一份工作。
因為即使以後也許不會相逢,但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何必要為自己豎敵?
萬一遇到情緒不穩定,愛鑽牛角尖的傻人,懷有報復心理,來公司破壞或淋紅油什麼的,便糟糕了啊。即使能訴諸法律,但卻已讓公司亂七八糟,那不是替自己找麻煩了嗎?
又萬一他日這位員工時來運到,當上了別家公司高級職位,而又與自己業務有關連的話,要是對方不能釋懷當日被解僱的決定,或多或少亦有影響吧。
所以聰明的老闆都明白,和平分手永遠都比激動決裂來得更好。
做人做事何必一定要狠得趕盡殺絕,不留一點餘地?說話圓滑一些,讓別人好下台,無論做任何事都適用。
天生我才必有用,被解僱只不過因為『資源錯配』而已。那趕緊去找能與你配對又懂珍惜你的人好了。實在不必浪費時間在舊崗位上糾纏留戀。
套用於感情上亦然。
嗯˙現在˙太后好像蠻忙的˙要照料好身仔啊˙˙
小御˙見到妳都好開心的˙˙嘻˙˙開心˙˙
夜 歡心˙御筆
另外還有溫習和排練等...
再加上自己有時會偷懶,
所以少了上來啦...
5月份之後應該會沒那麼忙了...
你也要照顧好自己身子喔! 2014-04-04 13:22:58
嗯˙了解囉˙˙夜 歡心˙˙˙
太后吉祥˙小御 貴 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