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之上的偽平等
2011年6月5日,在一個陽光普照的週日,我參加了【鬥陣12年】性別人權協會餐會。身為一個社會上的異性戀者(心理上的雙性戀者?),老實說,要在每次的性權活動上才有機會遇到這麼多的同志,聽到這麼多嗲聲嗲氣的娘砲聲音。喔,現在性別平等教育法剛通過,可不能隨便說人家「娘砲」呢!自己掌嘴!
民國100年以來,性別議題搭著政治和教育的順風車,突然變得火紅了起來。正面來想,有討論就是增加發言權;但負面來想,在衛道和保守團體模糊、炒作以及疲勞轟炸般地洗腦之下,真正的聲音是否有被聽到?立法通過的條文真的符合性別平等的真意?還是為了給退席抗議的同志一個善意回應,才做的一個「摸摸頭」偽平等?
真愛聯盟在Youtube上面放了一堆影片,告知(恐嚇?)家長,以後孩童會接觸到同志教育、鼓勵性解放、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和性濫交等「性教慾」。但很有趣的是,這些影片被很多網友表達不喜歡,但不准網友回應。其實從這點,我們已經可以看出真愛聯盟的態度,就是排除異己、製造恐慌,任何與他們立場不同的意見,都不能被接受。試圖操作假民粹來影響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的內涵。
真愛聯盟是在怕什麼呢?怕同志之愛摧毀了上帝的愛?怕同志之愛汙濁了真愛的意義?正如何春蕤老師所言,所謂的真愛,應該是指一種感情狀態,而非反對同志、反對性別認同、反對多元家庭。
一切的謊話,被後來反制真愛聯盟的真相聯盟一一揭發。如同我曾經在廣播節目裡表達過的,我希望用我自己小小的力量傳達一個觀念,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二元對立。多數的意見就是對的,少數就是錯的?社會需要的並不是把所有自己不認同都打入地獄的力量,而是更多元的理解和包容。否則,真愛聯盟阻止的不只是性別資訊的傳遞、不只是孩子不濫交,還可能強化了因缺乏理解所產生的性別霸凌。
「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罵人「死gay」、「娘砲」等性霸凌行為,比照性侵害、性騷擾予以規範,最重可依校規予以退學處分!但我在性權餐會上發現,「死gay」、「娘砲」在同志間就像個打招呼的玩笑話般,他們是這麼坦然面對自己的酷兒身分。所以性平教育的重點根本不應在於禁止使用什麼詞彙、符號,而應在於阻止反同、恐同的思想繼續禁錮多元性別認同和思考的觸角。把單一的標準灌輸在孩童的腦袋,這才是某種文化霸權以及阻礙社會變遷的毒瘤啊!
延伸閱讀:
運動對話 http://gsrat.net/events/events_content.php?et_id=135
拉子,同志愛http://mypaper.pchome.com.tw/cfsagnes/post/1309764660
missbill
不管誰相信什麼
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禮貌是必要的
別人的行為不對
應該由法律或上天來審判
我是人不是上帝
沒有資格處罰人
即便那人的行為有錯
版主回應
民主社會需要多元的聲音和看法
就算不接受
也不該惡意抹黑阻擋
光明頂
茲委託光明頂君代處艾姬事. 撲朔.
光明頂
以弗所書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箴言 22:6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版主回應
怎麼又是你
我沒有要跟你講話啊!
叫撲朔滾過來~~XD
光明頂
>_<
光明頂
是以愛之適足以害之.
愛 是光明使者
有此一說:
法律是給懂打官司的人用的
不是為保護不懂法的人用的!
司法品質如何 可有公信?
我是不信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
而什麼人來行?
[司法]? 好庸俗的字眼呀
直是打嘴砲人玩的家家酒!
法掩非法 無法無天!
誰司? 啥法? 直是政客賭場賭局
政客老鴇 政客嫖客之交易夜店耳!
今政客呀
霸天霸地 霸山霸水 霸凌時序
今政客水平 終將霸凌人類自己!
ps
給予孩童天然環境 就已是在教育
不見得制式的[教育]是教育
今之制式教育 多有著反教育!
社會媒體 天地山水
這環境 更是教育的部分!
人格 可是經由平常薰陶
不是口頭警告 法條就得以整治!
真愛 也應包含同志愛
不是量大之愛 才是愛
愛 不只攲向壓倒性多數的一方
少數之愛 也是愛
愛 不是經由民主表決以界定
愛 不有個標準型態
愛 就是愛 只是愛
愛 可是多面向的 不只一種愛叫真愛
愛 不分真假
愛 本由內而外 容許
愛 非由外而內 壓制
不要教太多
不管正或反!
愛 就不要過當恐懼!
版主回應
大哥
您的PS
寫得真精彩!
小妹我萬分佩服~
撲朔
唉, 不是所有教人為善的都是好教. 統一教, 密宗都是例子. 這樣的寛容會有問題.
好啦, 偶是大笨蛋, 這樣有沒有舒服???
版主回應
我只信睡覺啦!
對啊~你是大笨蛋...
迷離是小笨蛋的話
你當然是大笨蛋!
撲朔
黑人之間也常用 nigro 的貶字互相稱呼, 就像朋友之間會用笨蛋互稱一樣, 這是同類之間相濡以沫 sharing 的作法. 但如果是外人用這個字稱呼他們, 那事情會很大條...
知道沒, 小笨蛋.
撲朔
1. no. 是神定的公定價. 我們當然無權審判罪人, 但那不表示罪不存在.
2. 既不平等, 何用假為???
3. 何女士的真愛, 其實不是真愛, 只是慾望. 從她失婚遭受打擊之後, 她就迷失在自己的智慧裏了.
版主回應
1.宗教我沒辦法跟你談
因為我一直認為教人為善的宗教都是好教
但不需要去批評自己不信服的宗教
2.偽平等指涉的是新通過的法條
帶來的結論
3.不用攻擊
不用揣測
人家知道自己是什麼就好了
撲朔
至於偽平等...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平的, 它是圓的...而且因著有不平等而多元多變. 所謂的平等, 只是人類天圓地方那種觀念的狹隘表現.
版主回應
當然!所以我用"偽"平等一詞,而不用"不平等"一詞
正如你說世界本來就不平等
只是既要不平等又要偽善地裝平等啊!
撲朔
黑的也能被講成白的, 這樣的鄉愿要到何時??? 寬容, 並不是說不對的事可以被正當化.
當然, 迫害他們是不對的, 但...這絕對不等於他們作的事是對的. 這點要釐清.
版主回應
我還是不喜歡用"對"和"錯"來詮釋
什麼是對的?
和你立場相同的就是對的?
做的事情是對是錯,誰來判斷?
有犯法嗎?法律誰定的?人定的~
人都是對的?
所以我也不會說我的觀點或認同都是對的
但是讓世界有不同的聲音存在
我覺得是好的
小兒
以人為出發點,劃了線,
文字沒有語氣,賦予它生命的..也是人,
有趣的如同文中所表達的~毒瘤本身就是劃線的人。
不是才說眼界要寬心要廣?
框了一堆奇怪的規定..難保不會再有別的字彙出來?
屆時是否又該修法...==a
版主回應
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只能說是修法者的一廂情願
不管誰相信什麼
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禮貌是必要的
別人的行為不對
應該由法律或上天來審判
我是人不是上帝
沒有資格處罰人
即便那人的行為有錯
就算不接受
也不該惡意抹黑阻擋 2011-06-17 14: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