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話)
凌台大
謝謝問候,祝福在北地一切安好。
Republicrex
一年容易又秋天 又見到楓葉一片片......(北京香山)
已在路上等你
鳳姐已逝世.愛好他ㄉ歌迷都會不捨~~
法律是一條不好走ㄉ路.年薪高ㄉ大牌律師與無名差異很大.只是除錢途外有些律師也想為社會出力.之前台主不是發表文章對司法風紀主張清理自己人著手.是故學法之人多少都有剛正性格~~
凌台大
敬愛的學長,感謝您無私的分享和鼓勵,這樣的境界,我還有待不斷的修練。也要時時提醒自己,社會的進步其實繫於每一個個人的努力。也歡迎有時間時,到風城來走走。
Mary
老師加油,台灣應該用差別取價給老師們薪水,及淘汰掉不好的師資,這樣才能高薪留住好的師資啊.
Wall-E
能夠結合研究與實踐,在法律學領域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期盼我國法學教育、研究、及實務界(廣義的業界)往這方面發展,因為這其中每一個角色都是法學發展的重要元素。我深深相信:相互交流學習,而非攻訐鬥爭,才是有正向的發展。與同在此領域之法律人共勉,也自勉。
凌台大
給學生:我現在沒有理由離開你們啦,只是覺得就像Wall-E網友所言,其實實務與學術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並沒有互斥的關係,學術的存在,不也是為了讓實務的問題得到解決,刺激實務繼續進步嗎?
學生
老師不可以不要我們,我們真的都很喜歡上您的課喔!
凌台大
謝謝wall-e網友真摯誠懇的留言。我在寫文章時,純粹只是想讓學生知道我對他們的期待。台美的薪資結構有差異,何況六七年前,逢各國外大律所競相開拓中國市場之際,亟需人才派至亞洲各地,就業情況良好,這和金融海嘯之後的困頓,確實有不一樣的景況。
您講的很對,國內目前對法學界教師的限制其實是相當可惜的,我相信如果我能一邊教書一邊執業,甚或帶領學生一起進行訴訟,其實對自身的研究也會有幫助,因為會更貼近市場的需求,能夠解決社會的問題,更具有實用性。
至於國內法律就業現況,因律師逐年提高錄取率,競爭更加激烈,學生就如同瞑夢網友所言,必須強化自己跨領域的能力和專業知能才有機會發展自己的一片天。
其實或許有一天我會考慮再回到實務界,用一種不同的方式與觀點,也許未必回去當律師,轉任法官檢察官或進入業界也不無可能。但至少不是現在。畢竟目前我的學生還需要我。
總之,謝謝您舉劉德華金馬獎的感言,我那時聽到,也覺得他講得非常語重心長但充滿希望。
Wall-E
後面的回應,實在有些跑題,其實賺多少錢,都能是典範人物,端看你做了什麼事,盡了什麼心,花了時間在什麼上。
在國外,許多法學教授同時是很傑出的律師或國際機構的法官。我以歐洲舉例:
歐盟法院Advocate General Kokkot 寫出了很多振聾發聵的意見書。 http://en.wikipedia.org/wiki/Juliane_Kokott
又怎能忘了英國律師出身的Advocate General Francis Jacobs 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cis_Jacobs, 也是University of London的教授。
更有很多律師,同時也結合了他們的實務與研究,例如有名的荷蘭智財權律師(及教授)Willem Hoyng 及稅法律師(及教授)Kees van Raad。 google 就可以看到他們的事蹟,我想在美國一定也很多。他們賺很多錢是事實, 也不會遜於華爾街律師,但被傳頌與佩服的,不是他們的年薪,而是他們的志也與專業。
(我國對於公立大學教授的限制,讓這種結合的情況幾乎不可能,我個人覺得很可惜)
我想,版主決定全職教書,是認為教育值得奉獻生命與時間,放棄年薪多少其實不是重點。回應者不需針對此點太過激烈;但版主的500萬這詞,確實觸動了目前本地法律就業市場的不景氣的緊繃神經。我最後想引用劉德華在金馬獎頒獎典禮的感言做結:“在台灣看到十幾年電影最低迷的時候怎麼撐過去,現在是香港電影最低迷的時候,'希望我們能撐過去“。所謂正面的想法,就是希望能一起把這個環境改善提升,不是嗎?盼望別為了台灣或美國律師年薪一事,模糊了本文的可貴訊息。
忍不住跳出來
瞑夢大哥啊,法官檢察官一個月薪水都有十來萬,你真的是不知道凌台大老師當年的豐功偉業,他是第一名台大法律系畢業、第一名進台大法研所刑法組的ㄟ(不好意思爆一下台長的料了)
我想上述爭執真的不是台長要寫這篇文章的用意,大家可以體會台長期許大家的正面力量吧!
凌台大
瞑夢網友不必動氣,我非常謝謝您的留言,謝謝您提出業界現況的擔憂。
如果不是因為擔心我的學生的競爭力,我不會走到教育界來想要改革法學教育,您說的一點都沒錯,本來就是要專業而且跨領域才有前景。我不知道其他學校怎麼做,但交大科法所的學生,很早就會認清現實的環境,也會在這個所內學習他們該有的技能,我斷不會讓我的學生重蹈當年我要進入職場才開始學習的困境。
如果你願意多瞭解一些,歡迎到科法所課程網站看看,以及我們所提供電子報,就會瞭解我在講什麼。
不過,您的留言似乎不斷影射我在吹捧自己或詐欺學生,以便讓學生崇拜,那我只能告訴你,你大概真的不清楚我過去的經驗和履歷,我在2000年時,月薪是現在的兩倍,若加上教補習班,我當時的收入確實十分豐厚。即便至今,我若要繼續執業,我也相信自己仍然會很好的實務工作者。這沒有什麼好自我吹捧的,我有擅長者(如當一個很好的律師),有不擅長者(如電腦數學),我無需為了要我的學生崇拜我去欺騙他們。也請你留言時注意對他人的尊重。這是法律人最基本的素養。
我沒有騙人的動機,但告訴學生我對他們有期望,那確實是我寫本文的目的之一。你不可能叫一位老師在犧牲了物質的生活後,在精神上毫無投射或期待。
來自業界
@瞑夢 :
閣下一直不斷強調大型專業訴訟,當然有大型的訴訟案件律師才「有利可圖」, 這在業界也不是秘密,但訴訟往往只是最後的手段,如果能透過協商談判甚或仲裁就能解決的問題,何需一定要走上訴訟之路,如果律師不能站在業主最有利的位置設想, 而一心只想訟爭謀利,實非委託人之福, 難道這就是教導法律從業人員所應認清的「正確的方向」、「正向力量」?!
Bless your clients!
瞑夢
樓上的來自業界,不太清楚您想辯駁的是什麼?凌台大台長所言自身放棄500萬年薪投入月薪6萬教職的動機和真實性多少也不是我所關心的。業界包括律師和顧問的行情也不是秘密,需要的條件和經歷更是公開的,爭論或是解釋都是多餘的。關於您所說的入行多年收入不豐就是能力不佳不適合律師職業?更是難以認同,社會變遷對於訴訟的需求會改變,傳統陽春律師收入大幅遞減是不爭的事實,取而代之領航的是商業活動衍生的大型專業訴訟,跨領域專業化跟上國際腳步本來就是趨勢。老師要被學生崇拜看得起有很多方式,但老師的職責包括讓學生了解現實和事實,免得學生帶著大頭症進入業界,把累積真功夫的工作不屑為工讀生該做的,忘記自己的渺小和沒經驗。而最殘酷的是根本找不到工作或是沒有實習的機會,更遑論要進入國際級事務所或是專業訴訟團隊。現在很多畢業生對於就業的薪資和環境有很多認知上的落差和失望,學校在心理建設和幫助學生了解大環境的現況是責無旁貸的。我是在傳遞正向的力量啊! 認清事實朝正確的方向努力就是最大的正向力量。
台長加油
也給台長來個鼓勵一下!台長也不必太灰心台灣的薪水啦,美國的薪水雖然高,要付出的也多,華爾街尤然,紐約大都會的房租和生活費,要交的稅金,其實算下來,美金十來萬也未必會有很優的生活。加上美國法學院學費那麼貴,許多學生還要還貸款,收入多但支出也多,其實生活也有辛苦的一面。台灣雖然薪資結構不佳,不過起碼是自己的國家,生活費也比較低廉,醫療、各項服務也都物美價廉,相對生活品質仍然是比較好的,加油加油!
來自業界
@瞑夢:
拜讀了您的兩次回應,不禁想分享自己在業界與律師合作的多年經驗。律師的薪水雖然和您所謂的「明星級事務所」、「國際執業經驗」有些許關聯,但卻不是絶對的。本人在工作上大部份處理的是高科技業的國際商務事宜,十多年來合作或接觸過的律師及事務所不在少數,最怕遇到的是能力不佳的律師,能力的好壞在於有沒有辦法在業主要求的時間內,即時審閱及回覆業主所諮詢的事項、法律意見有沒有切中問題的重心 and find out solutions。就合作過的律師多年前私下透露,其事務所有未具律師執照之法律顧問即有5M以上的年薪,我想這告訴我們一個訊息,能力決定一個人的高度,也決定一個人所能賺取的報酬!
您所述「大多數的律師一個月能固定接到一個案子都很難,一個月保證收入六萬元說不定是不少律師的夢想」,對於一個初入行的律師也許是如此,但如果入行多年仍在做收入保衛戰,應該是能力沒有得到認同,那只能說律師這個工作不太適合他了,做任何工作還是要適才適所不是嗎? 與其坐在那裏怨天尤人、憤世嫉俗,傳遞失敗說,還不如早點轉換跑道,也省的誤人誤己,也算是種雙贏。
另外,台長已經清楚回覆那是六年前國外的offer,「律師同道」只是補充說明其所見聞的華爾街初入行律師的薪資現況,文意很清楚應該不難懂吧。瞑夢兄在評論之餘,也請多傳遞温暖的正向力量,祝你幸福!
瞑夢
樓上的律師同道,我寫的主要是針對凌台大台長本文第十大段而回,你怎會突然扯到華爾街律師?台長又沒有美國律師執照?台灣現在還有人捨律師寧當警察求得安定生活,加上未來每年近千名新科律師投入業界,律師執照真的如同計程車司機駕駛執照一樣是個通行證罷了!美國的法學院制度和台灣不一樣,打算走向執業律師一途者通常選擇有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BA,美國律師協會) 認可的三年制法律J.D學程就讀以期參加Bar Admissions。學程類似台灣的法碩乙,招收對象不限科系,這些人原就有法律以外的專長,你以為考上Bar 就可以進到華爾街工作領高薪?光是華爾街投資機構的in house 律師擁有財金學位者比比皆是,而專利律師擁有理工生科等學位者更是必要。台灣未來的專業訴訟一定是要跟上國際標準的,跨領域專業是成為專業律師的必要前提。共勉之^^
律師同道
樓上的瞑夢網友,美國剛入行的律師在華爾街律所工作的薪資是12-16萬美金不等,你可能不瞭解國外律師的薪水行情。不過台長說得也沒錯,這兩年的法學院畢業生就業率確有下滑,但薪資至少去年也都還有15萬美金的行情。
凌台大
謝謝瞑夢的分享,您講的沒錯,業界本來就是非常競爭的,「年薪五百萬這更是明星級事務所打專業訴訟的團隊成員才敢有的夢想薪給」,這確實反映了目前台灣訴訟律師的薪資結構。若有志進入實務界的法律人,必須強化自己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否則在目前律師錄取率逐年提高的趨勢下,恐怕連實習的機會都很競爭。
我個人的觀察是目前國內律師市場是M型化,有能力和專業的律師,案件量仍持續居高不下,我自己的幾位長輩,事務所的營業額和個人的薪資,仍不斷成長,但一般通常訴訟律師確實十分辛苦。
至於我個人,這是當初我自己接到的offer,也並非在國內,不過確實是六年前的事情,如今金融海嘯發生後,這兩年美國法學院的畢業生在就業上也面臨更多壓力。至於我是否有這個價值,那是想要聘請我的人來決定和衡量。
至於學界是否就比較不競爭?我想這是隔河景色較美的幻想,其實學界這些年的競爭環境,可能超過業界想像。這其實也是台灣學界目前沒有能力留住人才很大的主因,許多中國、香港、新加坡的學校競相挖角台灣學界的優秀人才。台灣學界僵化的薪資結構,其實是需要調整的。
瞑夢會留這個言,大概是不太瞭解凌台大的賺錢能力。我現在的薪資,是我2000年出國前工作薪資的不到二分之一。
你問我會不會後悔?我想,偶爾看到現在的薪水單時,仍然會有一點點遺憾。因為如果當時走上另一條路,或許能給父母和家庭更好的物質生活,也讓他們能少為我操心。但是絕大部分的時候,我還是覺得值得的。尤其,看到我的學生卓然有成的時候。所以真的講起來,我能堅持繼續在教育界,最要感謝我的父母親,非常感謝他們的奉獻、諒解與支持。
瞑夢
台長真是高瞻遠矚離開業界遁入教育界,大多數的律師一個月能固定接到一個案子都很難,一個月保證收入六萬元說不定是不少律師的夢想。年薪五百萬?這更是明星級事務所打專業訴訟的團隊成員才敢有的夢想薪給,而這些專利案件、商業仲裁等鑲金案件沒有跨領域的專才或是國際執業經驗的背景跨入門檻難度高,對於陽春律師來說只能望門興嘆。在學校還有學生聽老師講古,在業界一翻兩瞪眼沒人有時間聽失敗者吹噓的。
凌台大
謝謝「也是鳳迷」,說的真好,我在之前的文章,也寫過實務界的幾位前輩風範,著實令人敬重。謝謝您的期勉,我也願自己能時時反省,更為謙卑,保守一個最初的心。
這已經是一個光靠戰鬥無法解決問題的年代(我並非說不需要戰鬥,在很多場域,我們仍然必須為公理正義奮戰,但摧毀違建後,必須要有能力重建),我們這一代,定要能夠靠我們自己,建立我們的幸福。
也是鳳迷
許多堪稱典範的法律人,默默在實務界耕耘,他們的努力不容易被看見,因為許多大聲宣揚而被看見的人,其實往往處於私心。但就像黃國倫寫過的歌“我願意”歌詞:“沉默的謙卑勝過世界喧鬧的驕傲”。上個時代老一輩的喧囂不能帶來幸福,因為真正的幸福是在平安與持守之中~
凌台大
也謝謝讀者和YC的留言。其實,教師也是人,也會有疲倦難過的時候,學生若預設教師為無感的聖人,予取予求、任意攻擊,老師也會受傷的。
YC講的很好,到了而立與不惑之年,才懂得體會,有能力傳遞溫暖和正義,是多麼值得珍惜。
我走進學術圈,一直都告訴自己學術和教育是兩條並行的道路,缺一不可,學術是我的興趣,且還有學校升等要求和學術界的監督,要鬆懈是不容益的。
但教育的成果未必立即可顯,且無強力的監督,需要自我要求,我寫部落格,是要常常警惕自己,不要忘記自己當初選擇當一個大學教師的初衷。
YC
感謝老師的分享與祝福!
世界在改變,世代也在推進,透過良知的教育,一定會有更多正面的力量投入社會各行各業;一切的「功名」只是過往雲煙,唯有潔身自好、敬業求精、傳遞温暖與正義的人,才會為世人所尊敬及傳頌。
祝福老師如鳳姐那首「做個快樂的歌手」,做個快樂的法律教育推手,早實現您的理想! 我們也會朝著為別人帶來幸福而努力!
讀者
給敬愛的版主加油!
不只台灣社會,台灣的學界目前有許多的亂象,需要更多有心的老師投入,進行改革,才能澄清。版主所說的法律圈學者的問題,也會發生在其他的研究領域,或者說作學者的人,多半都有類似的通病,又加上文人相輕,力氣都花在互相攻擊上,沒有能力生產對社會有貢獻的東西。
教育內容的乏善可陳,也造成台灣學生就業能力的低落,很多業主都說應徵時根本找不到有能力獨當一面,願意吃苦耐勞的新人。和現實需求脫節的高教和高教老師們,如果再繼續拖累台灣學生,實在很不應該的呀!
凌台大
謝謝大家的留言和鼓勵,前陣子因為一位得力的助理畢業,讓我重新省思的關於教育的本質。
學校不是公司,學生也不是員工,優秀的員工需要有好的體制留在公司裡,但優秀的學生反而需要趕緊催促他們畢業投入社會,才是教育的目的。
也因此,老師在教學和研究時,其實和研究助理之間是會有利益衝突的。學生越有能力,越能夠協助老師進行研究,讓老師教學相長速度加快,相對的老師對學生的依賴性也會越高。
我過去三年來過於依賴我的學生,因為有他對相關領域的高度熱誠和興趣,使我能吸收到許多最新的知識,造成他一畢業後的幾個月內我的研究進度大亂,而重新訓練新的學生來當助理需要時間。
但我後來覺得,這就是教育的本質不是嗎?我們重複做訓練人才的工作,但學生成材之後,並不會為我們所用,而是要把學生送進社會,為社會國家所用,這才是我們當老師最根本的核心價值。
而教育也不應該只是專業或課本上的知識,我更希望我的學生是一個全人,在各方面都能均衡,身心發展完備,做一個有能力造福別人的人。
新聞台Blog小天使
親愛的台長︰
恭喜您!此篇文章極為優質,獲選為本日哈燒文章,將會出現在新聞台首頁哈燒文章區塊輪播。請您繼續保持每日撰寫文章的好習慣,期待您提供讀者更多精采的內容,加油!
邱忠義
志潔老師
收到,看了很發人深省,短短火車上能寫出這麼貼切的感言,沒有怨懟,沒有權威,充滿情感及苦口婆心,更有許多大破的觀念在裡頭,希望大家能懂:不要再"看不慣任何事情,對任何人都充滿戒心和懷疑,對實務界不屑一顧,對別人的觀點也不屑一顧"!!
我這把年記都尚知尊師重道及知所節制,這原是對倫理的基本要求,...志潔老師每次扶持及照護許大法官媽媽的場景,其實已經感動不少人.......這都是身教言教的道理......有些同學似乎有看沒有懂!
小隻
老師,謝謝您對我們的用心!學生感念甚深,會盡力用正面的態度回饋給社會。在科法所學習半年後,真的發現每位老師的苦心,不是一般學校所能比擬。謝謝老師為學生們帶來的幸福!
吴若林
写得感人至深。加油!我们都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