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亂撒釘
日昨電視新聞報導某位老翁一邊騎摩托,一邊在路上亂撒鐵釘、玻璃屑,且不是初犯竟然是屢犯,結果當場被警察逮了個正著。依照<刑法第185條>
1.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來這一下子是吃不完兜著走啦!
既然說到主題的「路上亂撒釘」個人也遇到過無天良的鄰居使壞,讓巷內鄰居開車在路上的”態雅”消風。於此之前,看到巷內有這等情事雖將證物給了鄰居的女兒,傻傻地也沒反應給她父母,最終,幸好佛祖保佑阿彌陀佛沒出大事。
此事,竟也延伸到無天良的人將後巷野貓的三花貓,活活給打死,在另一篇文章這已有寫過。
延伸閱讀:
https://mypaper.pchome.com.tw/carawayseed711/post/1371239909
三花貓
好啦!是可忍孰不可忍,個人也得抒發一下胸中鬱悶,直接網地方某臉書投文,當對方的子女看到後竟將我告上法庭。法院庭上該員的女兒大言不慚、夸夸其談說他父親有名望、有地位,怎可如此汙蔑他…滔滔不絕的約莫說了二十來分鐘。
問訊輪到我,個人沒多說廢話直接點到要害:「你們鐵皮圍起來前後不讓人車通過的道路,有無去申請免稅?」早已問過稅捐處的我,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既然這一小段道路有免稅,為何不讓鄰居通過,圖利自己不利鄰居,請問居心何在?」老神在在的不說是舌燦蓮花,起碼精準到打蛇打三寸。
氣焰極高的對方一開始張牙舞爪似的,等到聽過我說的後,頓時像似洩了氣的皮球…丟盔棄甲,灰不溜丟,開庭過後趕緊往竹北市內找她弟弟商量去啦!就好像「既然〇門〇客,又想貞節牌坊」,根本又是「痾尿捏鼻子,兩手都想拿」對的吧?
前面道路被封掉的鄰居出入不便,仗義出面幫人家解決問題。剛好遇到錦華公園動土開工,自製海報寧靜陳情,結果呢?林市長大人視若無睹根本不甩你,車門一關隨即離開。約莫4、5個月後,只能從錦華停車場出入的鄰居,最終才得以有一條新的馬路。上述的某些情節,正好拿來用在拙著《情深天津珠寶店》裡邊用到。
被打死的三花貓將牠給安葬後,說也奇怪,怎又有一隻待產的灰黑母野貓來此盤桓,是不因為有著貓的氣味,將牠給引來了。母貓產後離開,幼貓汰弱存強最後只剩下橘貓的小黃,吃百家飯相安無事的也過了6、7年。
現在每每經過的路人看到溫馴的牠,不僅駐足與小黃相望、撫摸、餵食,有好幾位仁兄、仁姐竟成牠的老朋友,並將牠做為拍照的主角是當上了網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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