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7 13:58:08陳★陳☆▃▂▁
憤怒,著作權法根本沒保障!
各位版主注意了,您所寫的文章只要沒有加密碼或是申請註冊,「一律都不在《著作權法》的保障範圍內!」
還記得筆者之前談到被盜文的事情嗎?後來到派出所報案,得到的居然是上述的回應,所以部落客們的文章和照片被拿走全都OK?全都沒問題?
我報案了,但是警察的態度讓我極度不滿,對方聽到部落格圖文被盜用,給我的臉色是皺眉頭,這是人民保母應該有的回應嗎?
後面傻眼的來了,他們一直跟我說你只要放在網路上公開,複製貼上的人只要不是以營利的目的就合法,重點是我花了兩天所寫的文章,別人沒經過我的允許幾分鐘就全都拿光,我能不氣嗎?
試問警察,如果盜用別人文章後人氣上升,藉此賺取廣告費,這樣算不算營利?
我每張照片都有附簽名檔耶!就一句沒註冊就把我打發走了,我是不是被吃案啊?他們還跟我說註冊要錢......。
我總算了解一件事,法律果然只保護有錢人、政府果然只挺有錢人,沒錢或用免費平台的就等著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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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布萊特
2012-03-19 12:32:51
事不關己..
所以不痛不癢..
版主回應
可能想說事情愈少愈好,所以沒事當然最好,公務員的頹廢心態似乎在警察界發酵了。
2012-03-21 08:31:16
闊瀨老叟
2012-03-17 23:35:16
不知民間疾苦的人就會這樣回答XD 2012-03-18 14:59:41
難怪盜文的人這麼囂張啊
警察大人你嘛幫幫忙 態度也和善些好嗎?
你們的薪水是我們繳的稅金耶
版主回應
這時候條子會回答:稅金又怎樣,有本事就來考警察啊(茶)不知民間疾苦的人就會這樣回答XD 2012-03-18 14:59:41
若是找一般派出所,吃案的機率很高。因為除了此案件,還有很多更重要的案件要處理,所以通常他們的態度會是如此。所以要找專業的保智大隊,請求協助。而且效率也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