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棒與鬧鐘
盧梭在他1762年的【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中聲言:「人生而平等,在其他方面卻像戴著腳鐐手銬。」(傲慢、野心、貪婪、怨恨、厭憎和永無止境的慾望……)
負著一身的枷鎖,縱然滿眼繁花,心中卻仍隱隱有著沒有答案的苦痛,如何解開這一層層的枷鎖,並不容易。
有心人的智語或小故事,或者可稍解你我之負重。分享之~
【火柴棒的威力】
一根火柴棒價值不到一毛錢,一棟房子價值數百萬元…但是一根火柴棒卻可以摧毀一棟房子。
可見微不足道的潛在破壞力,一旦發作起來,其攻堅滅頂的力量,無物能御。
要疊一百萬張骨牌,需費時一個月,但推倒骨牌卻只消十幾秒鐘。
要累積成功的實業,需耗時數十載,但要倒閉,卻只需一個錯誤決策。
要修養被尊敬的人格,需經過長時間的被信任,但讓人格破產卻只需要做錯一件事。
一根火柴棒,是什麼東西呢?它就是下列四項:
無法自我控制的情緒。
不經理智判斷的決策。
頑固不冥的個性。
狹隘無情的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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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看看,我們隨身攜帶幾根火柴棒?
【鬧鐘的啟示】
我常常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幼時的夢想越走越遠,風霜的磨礪和肩上的重擔時時讓我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有一個「三只鐘的故事」總在這時候給我啟迪。
一只新組裝好的小鐘放在了兩只舊鐘當中。
兩只舊鐘“滴答”、“滴答”一分一秒地走著。
其中一只舊鐘對小鐘說︰「來吧,你也該工作了!可是我有點擔心,你走完三千二百萬次以後,恐怕便吃不消了。」
「天哪﹗三千二百萬次!」 小鐘吃驚不已。「要我做這麼大的事?辦不到!辦不到!」
另一只舊鐘說︰「別聽他胡說八道。不用害怕,你只要每秒滴答擺一下就行了。」
「天下哪有這樣簡單的事情?」小鐘將信將疑。「如果這樣,我就試試吧。」
小鐘很輕鬆地每秒鐘“滴答”擺一下,不知不覺中,一年過去了,它擺了三千二百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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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希望夢想成真,成功卻似乎遠在天邊遙不可及,倦怠和不自信讓我們懷疑自己的能力,放棄努力。
其實,我們不必想以後的事,一年、甚至一月之後的事,只要想著今天我要做些什麼,明天我該做些什麼,然後努力去完成,就像那只鐘一樣,每秒“滴答”擺一下,成功的喜悅就會慢慢浸潤我們的生命。
【消氣】
古時有一個婦人,特別喜歡為一些瑣碎的小事生氣。她也知道自己這樣不好,便去求一位高僧為自己談禪說道,開闊心胸。
高僧聽了她的講述,一言不發地把她領到一座禪房中,落鎖而去。婦人氣得跳腳大罵。罵了許久,高僧也不理會。婦人又開始哀求,高僧仍置若罔聞。
婦人終於沈默了。高僧來到門外,問她︰「你還生氣嗎?」
婦人說︰「我只為我自己生氣,我怎麼會到這地方來受這份罪。」
「連自己都不原諒的人怎麼能心如止水?」高僧拂袖而去。
過了一會兒,高僧又問她︰「還生氣嗎?」
「不生氣了。」婦人說。
「為什麼?」
「氣也沒有辦法呀!」
「你的氣並未消逝,還壓在心裡,爆發後將會更加劇烈。」高僧又離開了。
高僧第三次來到門前,婦人告訴他︰「我不生氣了,因為不值得氣。」
「還知道值不值得,可見心中還有衡量,還是有氣根。」高僧笑道。
當高僧的身影迎著夕陽立在門外時,婦人問高僧︰「大師,什麼是氣?」
高僧將手中的茶水傾灑於地。
婦人視之良久,頓悟。叩謝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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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要氣?氣便是別人吐出而你卻接到口裡的那種東西,你吞下便會反胃,你不看它時,它便會消散了。氣是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的蠢行。
夕陽如金,皎月如銀,人生的福祉和快樂尚且享受不盡,哪裡還有時間去氣呢?
火柴棒的故事很適合拿來勉勵學生~~~^^
家有千金之後
搞怪夫妻的部落格又多了一個談不完的話題囉~^^ 2012-08-01 20:56:38
契約:邏輯邪19/66
契約有何邏輯可言
不就是一張賣身契
單從屍哲的契約觀
便可看出東西之異
舊中國人言為之信
其實常常口說無憑
不像西方資本主義
都依白紙黑字契約
此即人治法治之別
是啊
連政體都要依契約論
啥是契約則各說各話
Hobbes認為自然狀態下人人不擇手段地自保,終於導致混亂而無法自保,此時人人就簽下契約將所有權利讓渡給國家統治者--Leviathan。立約後:一、群眾不能違約。二、統治權代表全體,故任何人無論以何藉口都不能解除服從的義務。三、少數人不可不服從全體。四、統治者有權決定一切。霍氏的上述主張除了與資本主義相關外,更赤裸裸地替英王查理二世1660年的復辟找一合理化之理論。
Locke認為自然狀態人天生下來都是自由、平等、獨立的,暴政就是違反立約,不保護人民的財產、安全和自由,人民即可起來推翻而代之以新的立約政府。洛克的上述主張除了與資本主義相關外,更是英國1688年革命之合理化,正因如此他才會對大多數無財產的百姓和舊教徒不給予民主和寬容。
Rousseau認為在契約下每個人將自己的一切權力交給全民意志(general will),當政府奪取主權時,社約即被毀而處於自然狀態,人民得起而新訂社約。盧梭的上述主張與法國大革命的激進革命主張有強烈關聯。
Rawls《正義論》認為原初狀態相當於上述契約論的自然狀態,在原初狀態下的各方是:一、互不關心的,指原初狀態的人只知追求自己的最多的基本善,而對他人的利益冷淡。二、理性的,以經濟上最有效地達到既定目標,不會妒忌,所以保證會依差異原則行事。如此才能保証正義之實現,但Rawls不了現實的人為狀態是只會自私自利而不會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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