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耐素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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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阿文‥003 (85)1996.03.10.日
△給耐素-003 (85)1996.03.16.六 12:00:05
▼給阿文‥003
阿文‥
人的自省、自覺與經驗,對人都有或多或少‥「醍醐灌頂」之效。
您的話語,對耐素而言,亦是如此;尤其喜歡您作的詩偈——
詩偈給人的感覺,常是字精短、意深遠,讀之讀之,有韻又有趣。
阿文既是作家,以「文字」與人結善緣,且來往信中,未有「隱私」,若有人需要,可提供了。
耐素不敏,話又不會說,想幫助人,常只能「借花獻佛」了。 OK!
敬祝‥
阿彌陀佛!
法喜充滿!
耐素 合十
(85)1996.03.10.日
有人需要一些,您對「婚姻」的看法。(未婚者。)
△給耐素-003
耐素‥
要說阿文對於「婚姻」的看法,那可有得阿文‥「大作文章」了。
但不知大家,是想聽阿文談「世間知見」,還是談「出世間知見」?
是想聽‥「如何面對婚姻、如何選擇婚姻、如何創造美滿的婚姻、如何結束一段錯誤的婚姻」,還是想聽‥「如何脫離充滿愛欲淫心的婚姻、家庭、世間」呢?
阿文發現‥「不管別人怎麼說,不想聽的話,就是不好聽的話。」
世人「談論」問題,常不是在「討論」,而是在「辯論」,每每言詞犀利地,針鋒相對,乃至於俗話所謂‥「相罵恨無語、相打恨無拳。」兩個人,像狗在對吠似的吵架。
談論問題,當懷著「虛心求教、不恥於問」的態度,而非「固執己見、自以為是」的「問難」,若無一開放的胸襟,可以納受;若無一廣闊的度量,可以包容,那麼,彼此就會談得‥「火焰高熾,不歡而散」的。
「文字」比起「語言」,有許多的好處‥文字令人有更多、更大的省思時空,不至於如語言一般,需要「立即」回應,而易為「情緒」左右;文字則可讓人,較為平心靜氣的去「面對」。
既是大家,想「看看」阿文,對「婚姻」有什麼看法,於此呢!阿文且不管別人,「想聽什麼」,就說「自己想說的」好了!
阿文願能「直言無諱」,是故,現在還不知道,自己天南地北的,到時會「扯到哪兒」去了,所以‥若有「不順眼」之處,還望能「一笑置之」即可!
阿文二十歲前時——
別人問道‥「你即馬,有女朋友無?」 (即馬‥現在。)
阿文答道‥「我的女朋友,還在茫茫人海之中呢!」
阿文當兵退伍後——
別人說道‥「退伍啊!會使娶娒啊啦!」 (娶娒‥娶妻。)
阿文笑道‥「娒寄丈人、丈姆飼,我較省飼咧!」
阿文二十五歲時——
別人問道‥「啊你啥麼時陣,要娶娒?」
阿文答道‥「明年十二月三十二日哩!」 (十二月,只有「三十一」天。)
阿文二十八歲時——
別人叫道‥「你好娶娒啊啦!恁母仔,呣則有孫𢓶抱!」
阿文笑道‥
「人講‥『無冤無債,不成夫妻。』
阿文可能是無佮人結冤仇、無欠人債,所以‥無人來討哩!
即馬,著等看有人欠我的無,家己來還我的。」
(呵呵!阿文還真是‥「想得美」呢!還希望有女孩子,來倒追的!?
而世間人,欠債會自動還的——可是挺難得的呀!)
阿文三十歲時——
別人問道‥「啊你啥麼時陣,則要請人食喜酒?」
阿文笑道‥「下世人,你著等𣍐著哩!」 (𣍐著‥不著。)
阿文如今三十三歲——
別人叫道‥「啊你到即馬抑呣娶,是拍算呣娶啊哩!?」
阿文搖頭笑道‥「我即馬無需要哩!呣免娶啦!」(呣免‥不用。)
對於「愛情」、對於「婚姻」,阿文曾經「嚮往」過、曾經「渴望」過、曾經「迷惘」過、曾經「徬徨」過,而如今呢?
阿文已看得清楚、想得明白了——
阿文還想對女孩子說‥
「我們可以是很好的朋友,但是,請別愛上我!
愛上我,妳會自己,惱害自己的!
阿文願行清淨故!請別愛上我!」
(蓋人「單戀」,就會愛得苦不欲生也!
是故‥阿文在家哪套衣服、出門哪套衣服;頭髮散散的,不多做打扮;
吃得瘦瘦巴巴的,「不顧形象」——省得「誘惑」別人也!
省得「惹人愛」——給自己添麻煩也!)
上次,信中提到‥「結婚生子、成家立業」,對於「世間人」來說,有其是處,但對於想「了生脫死」的行者來說,則無有是處。
為什麼呢? 「欲界」眾生,不離「愛欲淫心」也! 不捨愛欲淫心,則需結婚;既已結婚,則望生子;既已成家,則必需「立業」,好能「養家活口」——
是故‥結婚生子、成家立業,對世間人,有其是處(自以為是之是處)。
阿文如今,靜觀世人,多為「愛奴」,於人事物,迷戀不去、執著不捨;
所施諸愛,多求回報……不言「施而望報」,但言「回應」——
所施諸愛,都希望有「善的回應」!
愛得善應,則甘情願意,為牛作馬,茹苦含辛,刀山油鍋,蹈所不辭;
愛得惡應,則傷心怒氣,惡口詛咒、拳腳殺害,犯法入獄,行之無悔。
於人之愛,更因「愛欲」,而生「淫心」,有的成了「淫蟲」、有的成了「色魔」,不論「對象」為何,男女皆可、大小無論、死活不分;淫心一起,千方百計,只求得一洩為快,結果是‥「為一時之快——得萬般之害」…… 實當知‥
「而『愛欲淫心』,不與『了生脫死』相應也!
因『愛欲淫心』,是與『憂悲惱苦』相應也!
既『憂悲惱苦』,則難『了生脫死』也!」
「愛欲淫心」,非為「了生脫死」之因,是故‥悉達多太子,會「捨家、離家、出家、無家」,而依梵行(清淨行),乃能脫離,一切憂悲惱苦之纏縛,方得以成佛也!
「成家」若能「成佛」,則〈悉達多〉太子,不用「出家」也!
怎道‥「愛欲淫心,常與憂悲惱苦相應」耶? 因為‥
愛有順意者,順則心喜,喜則貪著;愛有逆意者,逆則心厭,厭則瞋恚。
「貪、瞋」即是「痴」;痴者,謂之「無明」——
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
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緣「觸」有「受」;
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
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
如是有「老病死患」,則有「憂悲惱苦、牽掛恐怖」也!
上述「十二緣生」,十二個名相,翻翻佛經、佛書,則能有所見、有所聞,故不多作解釋,但簡言之‥
「緣」是「依循」之意,又有「因」之意,彼此相互依循,是謂「緣」也!
佛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也!
此有「貪瞋痴之無明」之緣,故彼有「行為造作」;
此有「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思法之行為造作」之緣,故彼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
此有「無明、行、識」之緣,故彼有異陰相續,入母體中為「胎」(名色);
此有「名色」之緣,故彼有「眼、耳、鼻、舌、身、意‥六入之長成,然後出胎」;
此有「六入根」之緣,故彼有「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接觸」;
此有「覺觸」之緣,故彼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此有「感受」之緣,故彼有「喜愛、瞋恨」;
此有「愛恨」之緣,故彼有「求取、捨棄之善業、惡業、不善不惡業」;
此有「善、惡、不善不惡業」之緣,故彼有「有善、惡、不善不惡之果報」;
此有「有業報」之緣,故彼有「再入胎而生之行」;
此有「生」之緣,故彼有「老、病、死患」——
如是老病死患,令人憂悲惱苦、牽掛恐怖不已也!
阿文但觀這情愛世間,生死死生,無了之時,乃作偈道‥
「有情生死譬如花‥花籽落地就發芽~成長茁壯又開花,如是相續了無涯。
人生如夢本虛假、世間無常似彩霞。無明未斷苦不了,趣空清淨是佛家。」
但觀世人,貪愛繁花‥花形是美的、花氣是香的、花蜜是甜的;花是可人意、順人情的,故不忍花「絕種」,於是‥播籽種植,令花一代一代的「繁衍」下去,好能日日月月、歲歲年年、生生世世,有花可賞、有香可聞、有蜜可嘗、有果可食。
但觀世人,貪愛淫欲‥淫是樂的、淫是爽的;淫是可人意、順人情的,故不忍淫「斷除」,於是常作淫行,令淫一代一代的「延續」下去,好能日日月月、歲歲年年、生生世世,有淫可樂、有淫可玩、有淫可享。
殊不知‥愛欲淫行,譬如「蜜中摻毒、餌中藏鉤」,好食之人,不免中毒之患、不免上鉤之患,因之,而常受苦痛折磨。
打開報紙,處處可見「淫欲之害」者!
有色情賓館、有色情理容院、有色情茶樓、有色情KTV、有色情MTV、有色情三溫暖、有色情按摩院、有色情酒廊、有星期五餐廳……
有色情電話、有色情漫畫、有色情書籍、有色情錄影帶、有色情光碟片、有色情網路……
有來「台灣」賣春者、有出國賣春者;有把女兒賣入火坑者、有自入煙花者、有被迫賣春者、有為男友賣春者、有為「需要」而賣春者;有八十歲的老妓、有七、八歲的鶵妓……
有性騷擾者、有色狼襲人者、有性變態侵人者;有強姦人者、有輪姦者、有姦殺者、有姦屍者、有雞姦者、有通姦者、有同性戀者……
有淫人母者、有淫人妻者、有淫人女者、有淫人姊妹者、有淫弟婦者、有淫兄嫂者;有父淫女者、有兄淫妹者、有弟淫姊者、有子淫母者;有淫畜生者……
種種花樣、種種淫行,真是看不完、訴不盡啊!
(報紙上的新聞,不離「殺害、盜竊、淫逸、妄騙、酒毒」——
充滿種種殺害之事、種種盜害事、種種淫害之事、種種妄害之事、
種種酒毒之害事……這便是「欲界人」,所造作的「欲界世間」哪!)
告子所謂‥「食色性也!」
但觀世間人——男人在一起,話題不離女人;女人在一起,話題亦不離男人‥男人、女人在一起,話題則不離男人、女人——不離食、不離色。
欲界眾生,皆是「秉淫」而生,是故‥難離、難捨「愛欲淫心」,這是欲界眾生的無奈,也是欲界眾生的悲哀。
阿文笑道‥
「夫妻者,合法的嫖客與妓女也!
夫妻者,事後不必付出代價,可是平常,卻要付出更多代價的兩個人。」
男女情愛,也不過是一種「需要」罷了!
之所以要「結婚」,也不過是為了自己的「愛欲淫心」,找個「合法」(法律)的「發洩管道」罷了! 蓋一切「不合法」的淫行,為法律所不允許、為道德所不容忍、為外人所不肯定也!
(苟有「同居行淫、未婚行淫、尋妓行淫、暴力行淫、誘拐行淫」,
是因為不重法律、不視道德、不管人言,而「一意孤行——為所欲為」也!)
男人出門,不免要刮刮鬍子、梳梳頭髮、擦擦皮鞋、穿個稱頭的……
女人出門,更是大費周章地‥洗澡、洗頭、梳妝打扮、脂粉口紅、噴香水、挑三撿四的找衣服…… 何以故?
美其名為「禮貌」,其實,是要出去「放電——吸引異性」也!
以便「給人好看」,令人「賞心悅目」,好使別人,能夠有個「好印象」。
為什麼要「吸引異性」呢? 因為「愛欲淫心」作祟也!
想滿足「愛欲淫心」,只因為法律、因為道德、因為習俗、因為種種禁忌故,無法隨便,跟人亂搞;想要行淫,終究要有「感情」做基礎,有愛、有情,才會有淫行的可能。
(所謂「強姦」者,只因為「有淫欲,而無情愛」也!
所謂「性騷擾」者,乃是「對所厭惡者之言行的稱呼」也!
要是自己喜歡的對象,還會「暗爽在心內」呢!)
所謂‥「一見鍾情、日久生情」——是故‥男人、女人,無不利用種種「時機」、製造種種「方便」,與對方約會,送花贈禮、輕聲細語、溫言暖語、甜言蜜語、花言巧語……柔情蜜意、脈脈相視,動眼、動口、動手、動腳地「接觸」,以便彼此,討好對方,能夠「培養感情、增進感情」,有朝一日,才能夠「結婚」、才能夠「上床」——不達目的、不遂心願,則憂悲惱苦也!
有的人,「猴急等不及」,於是‥無顧於法律、道德、習俗、禁忌、人言,用種種手段、種種方便,威脅誘惑、灌迷湯,好能一償淫行之願;然後,美其言為‥「請妳原諒我!因為我愛妳!怕失去妳……所以才這麼做!」
為什麼要結婚呢? 為了免於法律、道德、習俗、禁忌、人言之指責,而能有淫行(償己淫欲之念),所以要結婚——
結婚,是為了要有個「合法的性伴侶」也!
結了婚,要日日行淫、時時行淫,要怎麼淫,也沒人能干涉、沒人能言語也!
因為‥結婚行淫,世人謂之「周公之禮」,乃「天經地義」之「人道大事」也!
誰敢否認‥「結婚是為了要滿足愛欲淫心、為了要行淫」呢? 是故‥
「離婚」的最大原因,常都是因為「性生活」,出了問題,不能「滿意」也!
動物交配,有時有候,為的是要「繁衍族群」;人類算是「得天獨厚」,隨時隨地,都可以「發情動性」;隨時隨地,都可以「行淫」……
古人之所以,爭相想要做皇帝,因為皇帝,有權有勢,可以「名正言順」的,擁有「三十六宮、七十二院」,沒人敢說一句話,連哼都不敢啍;皇后一個、嬪妃可以無數,看上眼的女人,只要封個「什麼妃」,甚至連封都不用封,就 能上了,連「結婚儀式」都免了,有這等「好事」,哪個男人不想呢? (後來,連女人都想呢!) 只因為一個「淫」字,可以為了個女人,把國家給敗了,也在所不辭;只因為一個「淫」字,故想盡辦法,要求得「長生不死」之藥……
阿文有偈道‥
「學佛為了生,不是為長生‥長生苦常生、了生苦無生;
患莫大於生,人生為了生‥今生不了生,人生則徒生。」
「學佛,是在學『了生脫死』之道,不是在學『長生不死』之道。
不用擔心死,也不用害怕死‥
死,並不是最大的憂患——
生,才是最大的憂患——『吾患有生』呀!
有生,則有『老病死患』,『長生』則常受『憂悲惱苦』;
『了生』方無『老病死患』;無老病死患,則無憂悲惱苦——
凡人未能省覺老病死患,所以不能覺醒‥
『生的目的』,就是要來『老病死』的,既有老病死,不免憂悲惱苦一番;
菩薩已省覺老病死患,
既已得『生』,就將『了生』,作為『生的目的』,想法子『了生』。
若是『今生不了生』,則『徒生』矣!
『糊塗生來糊塗死,徒將人生走一次』啊!」
古代男人,還可以討個「三妻四妾」,而現代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可是呢!男人多是無法抑制,自己的愛欲淫心,喜新厭舊,看一個愛一個,恨不得天下女人,而與共淫;於是‥有了外遇、有了情婦、有了一夜情……
而現今的女人呢!要爭「男女平等」,主張「性自主、性解放」,高喊‥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 於是‥也開始「不甘寂寞」的,要去找「牛郎」、去找「豬哥」了……
(據專家研究‥
女人其實比男人「好淫」,也比男人「能淫」,只是比男人「矜持」罷了!
若讓女人性起,則男人無法招架也!
因女人,可以連續好幾次高潮,依然興致勃勃;
而男人只要,一連三次以上,就會「精疲力盡、累得要命」了。)
阿文但觀人生世間‥「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縱使「愛物」,亦多生憂悲惱苦,況乎「愛人」耶?
君可見——「愛車」被人撞了,氣得大發雷霆、破口大罵者。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愛古董」者,古董被偷時、古董打破時,難過得半死者。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有父母逝世者,心大錯亂、發慌發狂,隨路遍行,攔人便問‥
「你有看到我的父母親嗎?你有看到我的父母親嗎?」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因子女走失,心大錯亂、發慌發狂,隨路遍行,攔人便問‥
「你有看到我的孩子嗎?你有看到我的孩子嗎?」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有男女想結婚,因遭父母反對,而雙雙殉情,「願生不同時、願死能同穴——願來生再續,今日情緣」。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因愛女友愛不到,而槍殺女友,又槍殺自己;真所謂「寧為玉碎,不願瓦全」者。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君可見——有愛上別的男人,而毒害自己親夫的女人。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
「愛」,其實就是「欲」、就是「貪」;所謂「貪」者,就是「佔有欲」。
男女因「愛」而結婚,於是‥「先生想獨佔妻子、妻子想獨佔先生」——
妻子是「我的」、先生是「我的」,豈容他人「剝奪」? 豈容「與人分享」?
當先生,或是妻子,有外遇之時,未有不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的——
能不憂悲惱苦者,皆因能夠‥「看得開、想得透、於得下、捨得了」故!
能「捨」故,不愁煩啼哭、不憂悲惱苦也!
(連先生「欣賞」一下其他女人,太太都要吃醋呢!)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結婚~生子,父母之於子女,因生貪愛故,意常愛樂,憫思憐念,畏其冷著、畏其餓著,襁褓提攜,見無厭足;
子女或生病,則吃喝不下、坐臥不安,愁思終日,不知身處;
子女或走失、或為人所奪,必是一輩子,想到就難過,食之無味、睡之無安……
愁煩啼哭、憂悲惱苦——豈不知‥子女或能得「新父母」,有人疼、有人愛、有人養,不會餓到、不會冷到,又有何好「擔心」?
或是子女,因故死亡,皆因「不捨」故,終生念茲在茲,不敢忘懷,想到就難過,食之無味、睡之無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
(豈不知‥縱使含辛茹苦地,把子女養大,子女終有離散、終有死亡之時;
終有「失去」的時候;
子女「現在」失蹤了、死亡了,不過是「早點」離散、死亡‥
早點「失去」罷了!
憂悲惱苦,又何濟於事、何益於人呢?
君可見報上新聞‥
有的父母,自己子女不見了,還心迷意狂地,搶人家孩子,來當作自己孩子呢!
「貪愛」,怎非是「痴」呢?)
此事可知‥「當愛生時,便有愁煩啼哭、憂悲惱苦生」。
(只因心生貪愛故,想要把一切,據為已有,好讓自己,能夠「操控」,這便是「權力欲」的由來。 人人皆是以「自我」為中心,於是‥「順我則喜、逆我則瞋」,於是‥先生要管太太、太太要管先生、父母要管子女、子女要管貓狗……
「你管我、我管你——管來管去」,彼此爭權奪勢,好能滿足,自己的貪愛。)
說幾個「笑話」好了‥
爸爸問道‥「兒子啊!你長大時,要挑什麼對象結婚呢?」
兒子答道‥「當然是要跟‥對我最好的人結婚啊!」
爸爸問道‥「那……誰對你對好呢?」
兒子叫道‥「奶奶對我最好——我要跟奶奶結婚。」
爸爸搖頭笑道‥「不行!你不行跟奶奶結婚。」
兒子偏頭問道‥「為什麼?」
爸爸叫道‥「她是我媽媽,你怎麼能跟她結婚呢?」
兒子想了想,看到廚房裡的媽媽,便指著媽媽,叫道‥「那她是我媽媽,你怎麼能跟她結婚呢?」
爸爸一時間,愣在那兒,還真不知如何解釋呢!
兒子想了想,又叫道‥「爸爸!那……我要跟妹妹結婚,總可以了吧!?」
爸爸叫道‥「妹妹是自己人,你不能跟她結婚。」
兒子一臉困惑的叫問道‥「那媽媽也是自己人,為什麼爸爸,你能跟媽媽結婚呢?」
女兒比較粘爸爸。
媽媽有天,「吃醋」地,向女兒說‥「妳別老是粘著妳爸爸嘛!偶爾,也該讓爸爸,陪我說說話呀!」
女兒叫道‥「其實,我也只是,跟妳一樣罷了!」
媽媽問道‥「什麼一樣?」
女兒答道‥「妳愛爸爸,我也愛爸爸呀!」
有一天——
小兒子向媽媽說‥「媽媽媽媽!我長大,要跟妳結婚!」
媽媽笑道‥「可是,我不能同時,跟兩個男人結婚呀!」
小兒子問道‥「為什麼呢?」
媽媽笑道‥「要是我跟你結婚,那你爸爸怎麼辦呢?」
小兒子亳不考慮的叫道‥「叫他當我們的鄰居,不就好了嗎?」
人謂‥「女兒是父親,上輩子的情人;兒子是母親,上輩子的愛人。」
阿文有話道‥「父母,是子女的第一個愛人。」
孩童乃是「有愛欲」,而「無淫心」是也! 蓋為淫根(生殖系統),尚未成熟故。 是故‥小孩子,男生、女生,一起洗澡、睡覺,也沒什麼問題、沒什麼關係;古之「男女八歲不同蓆、男女授受不親」,為防「淫心」也!
阿文故道‥
「男生、女生,長大後,稱為『男性、女性』,
乃是因為‥長大後,『有心』的關係。
(『有心』謂之『性』、『無心』謂之『生』也!)
男女之間的關係,本來很單純,全在長大、『有心』之後,搞壞的。」
子女有「戀母情結、戀父情結」,其實,父母也有「戀女情結、戀子情結」啊!只是基於「道德」、基於「法律」、基於「人言可畏」,故不能愛、不可愛、不敢愛、不該愛也! (此「愛」,為「愛情」之愛也!)
子女長大後,便會發現‥自己的父母不能愛、不可愛、不該愛,於是‥只得轉而——「愛別人」去了。
而父母對子女,所交往的對象,百般挑剔,就算是真的「為子女好」,其實,也還有個「不解」的原因‥是因為自己「捨不得」也!
有人會這麼「開玩笑」的說‥「恁兜阿美啊!廿五、六歲啊!你抑呣𢵰她嫁嫁咧……是要留咧家己用喲!?」 (恁兜‥你家。 呣𢵰‥不把。)
「留咧家己用!?」 這話是「假」的,抑或是「真」的呢? 為人父母者,仔細思索,當能「心知肚明」也! (所謂‥「肥水不落外人田」也!)
子女是「自己的心頭一塊肉——心肝寶貝」,貪愛執著,哪裡「割捨得下」呢? 子婚女嫁時,但看父母,百般「依依不捨」,何以故? 只因「貪愛」作祟也!
有寡母孤兒、鰥父獨女者,相依為命,兒女長成,欲婚欲嫁,其母、其父,千般批評、百般挑剔、十般刁難,只望兒女,能夠「留在身邊」;有兒子結婚了,做母親的,還是夜夜要去給兒子「蓋被子」的;有寡母、鰥夫想再婚,子女竟無論如何,就是反對的——何以故? 只因「貪愛」作祟也!
婆媳之間,有那麼多問題,何以故? 只因「貪愛」作祟也!
為了兒子、為了先生,婆媳彼此「吃醋」也!
不甘自己的「兒子」、自己的「先生」,被「別的女人」,所奪、所佔也!
「愛、欲、貪——佔有」,實是「合而不別」也!
不捨「愛、欲、貪」,即不捨憂悲惱苦也!
有「愛、欲、貪」,就有種種追求、種種造作、種種業;有種種業,即有種種果報也!
阿文有詩道‥
「愛呀!愛呀!多少眾生想不開……墮在生死中徘徊;
欲呀!欲呀!多少眾生放不下……留在苦海中掙扎。」
告子曰‥「食色性也!」
阿文曰‥「食色非性也——食色是欲也!」
「食無厭足、色無厭足」,是因為「貪無厭足」——
貪無厭足故,常受「求而不得苦」;貪愛有得,因恐失去,而有「患失之苦」;
或已失去,則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有貪即有瞋‥因貪不順故,不順則厭,厭則瞋——
有貪、有瞋,則蒙蔽心智;蒙蔽心智,心智闇昧(不能見如實、不能知如真)——
心智闇昧,是謂「痴」也!是謂「無明」也!
迷痴無明故,不知貪瞋之為患、不知食色之為患——
食色「習」以為常,日日忙於飲食、時時趣於男女淫行——
不捨故,常受憂悲惱苦、常在生死沉淪……
若想消除憂悲惱苦、想了生脫死者,則當行清淨。
若有標榜‥「淫行不礙人修行」者;若有標榜‥「男女雙修,可達涅槃」者,當知此是「魔說」——想讓人成為「魔民、魔女」也!
佛不從淫行,而證正覺,否則‥
〈悉達多〉太子,不必捨家、離家、出家、無家是也!
過去、現在、未來,一切諸佛,未成佛時,不必捨家、離家、出家、無家也!
阿文如是說,非「無憑無據」的「胡說八道」也!但能靜心觀之‥
「憂悲惱苦」者,因「老病死」而有;而「老病死」者,因「生」而有;
而「生」者,因「淫行」而有——
如是「淫行」,豈能「了生脫死」呢?
不了生脫死,則常懷愛欲淫心、常作淫行,如是則有生;
如是有生,如是則有老病死;
如是有老病死,如是則有憂悲惱苦也!
(人生世間之「樂」,不過是「憂悲惱苦——暫時休息」時,所呈現的感受罷了!
阿文有話說‥
「世人皆知‥『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卻為了那一、二如意,而甘受八、九之不如意的折磨。」
此即是「世人」也!奈何?可奈何耶?)
而「飲食」,亦當「淡薄」,何以故? 飲食者,滋長愛欲淫心也!
(吃補品、吃春 藥,豈不是為了要延年益壽、滋陰壯陽乎?
一般食物,亦是如此,滋身潤體的同時,也滋長愛欲淫心——
是故行者,甘於粗茶淡飯——飲食所為‥「療饑」而已!
其實,人之所以「多病」,多是「病從口入」——
飲食滋養身體,亦滋養「病菌」也!
世人不解於此,是故‥個個吃得肚滿腸肥,
而得了什麼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
佛陀世尊,制定「齋戒」(日時一餐、過午不食),是為了要「斷貪欲」——世人食無厭足故,餐餐增長貪欲,而不自知。
而「飽食終日,無所是事」,則「飽暖思淫欲、動淫欲、行淫欲」也!
是故當知‥
「不捨飲食貪欲,則難捨愛欲淫心;不捨愛欲淫心,則難了生脫死。
不了生脫死,則異陰相續,常在世間,愁煩啼哭、憂悲惱苦也!」
是故‥「結婚生子、成家立業」,對想「了生脫死」之行者——無有是處也!
此是阿文,以「佛家知見」,來談論「世間情愛」——
這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所能接受的;
若是有人,「看不順眼」的話,就請「一笑置之」可也!
是故‥若想要「結婚」的,當如是覺、如是知、如是解、如是明——
「準備承擔」‥愛恨情仇、生老病死、愁煩啼哭、憂悲惱苦吧!
若堪忍、堪受;願忍、願受,種種憂悲惱苦——要結婚,那就結婚吧!
(有點「心理準備」,那麼「事到臨頭」,才不至於‥昏頭轉向、不知所措也!)
而已結婚者,當如是覺、如是知、如是解、如是明‥
愛是一種「責任」,需要承擔!
愛是兩個人的事(不是「我愛怎樣,就要怎樣」),需要尊重、包容、諒解……
更當守「不邪淫戒」——
人人若能守「不邪淫戒」,則人間社會,會少了很多傷害、很多悲劇;
則報紙、新聞媒體裡,會少了很多很多新聞的。
(愛若沒有「責任」,
那就像貓、像狗一樣,「交配」完了,掉頭就走了——
那人就不異於「畜生」是也!)
當覺、當知、當解、當明‥
夫妻恩愛,多生貪著;夫妻不睦,常作瞋怨——
不捨故,憂也!悲也!惱也!苦也!
(夫妻不要發那種‥「願生生世世,皆為夫妻」的願——
生生世世,都在「愛恨情仇」之中打滾,不離「貪瞋痴」之陷阱也!
男女不當發‥「願生同時、死同穴」之願——世上「連體嬰」,其來有自也!)
當覺、當知、當解、當明‥
「淫欲」之「過患」(過失、禍患);淫欲之樂,譬如‥「飲酒、吸毒」之樂,
嗜酒之人、吸毒之人,才會覺得飲酒、吸毒快樂——
不捨酒、毒,終受酒、毒之禍害——
不喝酒、不吸毒的人,可以證明‥
不喝酒、不吸毒,也可以過活,而且,活得更安樂。
如是‥好淫之人,才會覺得淫欲快樂——
不捨淫欲,終受淫欲之禍害——
能行清淨之人,可以證明‥不淫欲,也可以過活,而且,活得更自在。
不論夫妻之間的愛、父母對子女的愛、子女對父母的愛,皆當有如是醒覺‥
「愛,是無常變異法,總有敗壞、離散之時,執著不捨,則常受憂悲惱苦——
憂悲惱苦,終究無濟於事、無益於人;
不論如何,一切不過『因緣生、因緣滅』,如憶、如夢、如幻、如戲,
是故‥來則來、去則去;來不拒、去不留;來不迷、去不戀‥
坦然面對,了無罣礙——彼此都自在啊!」
阿文有詩道‥
「青山故常在、白雲時往來‥去留本隨意,山雲兩無礙。」
愛,是無常變異法,「愛你一千年、一萬年」,終有盡時;
「愛你到永遠」,那是在「自欺欺人」,徒發誓願而已!
終究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只有痴迷人,才願意相信、願意上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別人也無可奈何);縱使恩愛一輩子、縱使沒有「生離」,亦不免「死別」也!
有次,在社區活動中心,教完摺紙(最後一堂課)。
有小朋友,拉阿文去家裡作客;吃過晚餐後……
姊弟(姊國小三年級、弟國小一年級)兩個人,竟不讓阿文走——
弟弟拿椅子,在大門「坐鎮」;姊姊搶背包……
於是‥從晚上七點,「耗」到九點多多……
阿文用「求救」的眼神,望向他們媽媽——
他媽媽,竟然笑了笑、點了點頭——想是要阿文,自己解決!
阿文只好努力地,講了幾個笑話、講了個故事,方才得以脫身。
呵呵!阿文還真是‥也「歡喜」、也「悲哀」呢!
阿文有詩道‥
「來時招招手、在時握握手、去時揮揮手,然後甩甩手。」
若有親友來時,那就「實際做做看」,此詩能善思之,妙味無窮也!
不管至親好友,或是父母、夫妻、子女,或是任何事物,應作如是觀也!
阿文有詩道‥
「愛欲不離痴,痴迷故常執,執著多生苦,苦惱住生死。」
阿文將「愛」,加上了個「疒」部(𤻅),蓋因世間之愛,是「痴病」也!
當將是「愛」,給提昇呀! 阿文有話說‥
「愛情,是『愛恨情仇』的簡稱,故愛情,不離仇恨也!」
「慈是有智慧的愛、悲是沒煩惱的情。」
世間情愛,不論公私大小,終究是「痴心」所作——
不離貪欲故、不離瞋恨故,所以‥情得很憂悲、愛得很惱苦。
(情愛得憂悲惱苦,還自以為很浪漫、很淒美呢!)
愛自己的妻子,就不准她愛別人;愛自己的丈夫,就不准他去愛別人;
愛自己的子女,就不愛別人的子女;愛自己的貓狗,就不愛別人的貓狗;
乃至‥愛自己的國家,就不愛別人的國家……
於是‥為了滋養自己,而努力的去殺害「牲命」;
自己家,打掃得很乾淨,而不管巷道、樓梯,任它去髒、任它去亂;
自己的子女,養得白白胖胖,而「別人的囡仔,死𣍐了」;
為了經濟利益,便拚命的破壞自然生態;
為自己的國家強盛壯大,就去侵略弱小的國家……這就是世間的「愛」呀!
阿文有詩道‥
「捨愛方施愛、無情在用情;分別生苦惱、執著不清淨。」
善思!善思!好自為之——
如是,則「父母、夫妻、子女、親友……物我」之間,
彼此,會多一分瀟灑、多一分自在的。
阿文
(85)1996.03.16.六 12:00:05
耐素‥
「合十」,是‥「在家人」,對「出家人」,或對「佛菩薩」,所做的「禮敬行儀」,不適於對「在家人」。 何以故?
在家人,「福德不足」故,不堪「合十」禮敬也!
別把阿文,「捧」得太高,免得「摔了」,很痛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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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09.28.六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高耐素_003。1996.03.16.六 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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