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8 16:35:06區鬱
【教育現場】轉貼:你我都有可能被媒體公審
文章出處:【立報】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7-04-17》
文: 大河馬(國中教師)
看到新聞報導,有小學老師提供刺激性飲料(咖啡)給學生而備受責難,我嚇到了,有時我為了感謝幹部辛苦的服務,請他們喝「茶裡王」,這應該也是錯誤的行為,第一,茶是刺激性飲料,第二,教育部已規定合作社不准販賣含糖飲料,我卻從校外買進來請學生,唉呀!真是不應該!所以從現在起,卑職不敢了,以後請學生喝礦泉水就好了。
可是,我又開始擔心會不會被投訴,被水果日報用「荒唐師竟違禁令 請生喝刺激飲料」的殺人標題公審,我膽顫起來,想想到時候被十幾支麥克風、攝影機圍堵的場面,一定緊張得說不出話來,而且還會被咄咄逼人的問話「說!你認不認錯?」「喝茶影響小孩發育,你知不知道?」「你要不會跟社會大眾道歉?」「有什麼話要跟受害家長講?」「萬一學生有後遺症,你要負責嗎?」天啊!面對這種肅殺的場面,我一定會哭出來。
為了以防萬一,到時候講不出話來,先擬好稿子,免得窘態畢露。
各位媒體先進:
我知道各位今天來的目的是追求真相,而非扭曲事實,製造衝突對立,這點我很樂意協助大家,相信各位都有寬容、包容的美德,所以請耐心聽我講完再發問。
洪蘭教授曾經引用美國著名的小說《梅崗城》,故事中替黑人辯護的律師父親說:「人在他一生中,至少要做過一件值得驕傲的事。」而我認為當老師是我這一生中最驕傲、最光榮的事情,我願意在公平正義的教育環境下默默奉獻,為了培育國家所需的人才努力以赴。未來的人才首重品德,一個人品德若是不好,如果有再多的知識反而容易危害社會,像胡關寶雖擁有高學歷,卻走上擄人勒贖的不歸路。
今天青少年投訴我請學生喝刺激性飲料,這是事實,無從辯駁,但投訴的動機是什麼?真的是為了同學健康著想,還是想讓老師難堪,以後不敢糾正他們的違規行為?輔導專家說青少年時期是「狂飆期」,容易意氣用事,喜歡反抗命令、挑戰權威,這是因為大腦掌管情緒的杏仁核發展先於掌管理性的前額葉。有人說青少年就好像一觸即發的油門,但搭配的煞車卻要幾年後才會到。
今天青少年所投訴的案件有多少是來自大腦杏仁核作用,而沒有透過前額葉的思考,我們必須嚴肅思考是否該為了青少年一句話、一件投訴就勞師動眾,浪費社會資源,甚至不小心落入他人設計好的陷害還沾沾自喜?大人們必須當青少年的「前額葉」,代替他們思考,想一想這件投訴是否符合不公、不義的標準,而不是照單全收,拿起麥克風、攝影機就一股腦地往前衝。
! 今天的爆料是明日黃花,轉眼間就被遺忘,因為明日又有更辛辣、更聳動的新聞,但是對當事人卻是難以抹滅的印象。俗話說:「言語傷人,更勝刀斧。」不實爆料,比刀砍斧劈更令人心寒,若不實爆料都不會得到制裁,那麼我們所處的世界就是地獄,而劣質媒體是幫凶。
西方諺語說:「真相是時間的女兒。」這件事的是非曲直不是一兩句話便可以帶過,如果僅靠一兩句話便能拼湊真相,那是廉價的妥協。我一直堅信公平正義還存在這世界,我會用一輩子的時間來證明這個真理。
最後,我要呼籲社會,我們應該重建人與人之間信賴、尊重的價值,不要生活在互相猜忌、鬥爭的地獄中,而這些不是我一人能做到,還需要依賴各位媒體菁英,最後引用中國時報社論的話:「孩子可以捧在手心上愛,但不能捧在手心上教。」謝謝大家!
當我把這想法告訴朋友,朋友只是笑了笑說:「你那長篇大論沒有用,很可能被冠上『違反教局禁令 師強辯不認錯』的標題,繼續公審,繼續鞭你,省省力氣吧!」看來我還得活在幻想中的膽顫心驚好一陣子。
*******************************************
女巫按:
圖為西方正義女神Themis,法界朋友對於此姝應不陌生(苦笑)
Themis一手拿天秤,一手執劍,許多時候其以蒙住雙眼的形象出現,此乃象徵絕對正義--Themis先以天秤秤過功過是非,若屬惡,則揮劍斬之,殺無赦。
記得女巫將畢業時,法學院門口亦立起一尊正義女神像,當時不少同窗玩笑說既然正義女神蒙了眼,是否代表盲目的正義?亦或正義已死?
今日回想起當時笑語,再對照現今社會種種亂象,不禁讓吾人要擔心的問:是否正義真的已死?
圖片出處:www.parke.com.au/images/Themis1.jpg
文: 大河馬(國中教師)
看到新聞報導,有小學老師提供刺激性飲料(咖啡)給學生而備受責難,我嚇到了,有時我為了感謝幹部辛苦的服務,請他們喝「茶裡王」,這應該也是錯誤的行為,第一,茶是刺激性飲料,第二,教育部已規定合作社不准販賣含糖飲料,我卻從校外買進來請學生,唉呀!真是不應該!所以從現在起,卑職不敢了,以後請學生喝礦泉水就好了。
可是,我又開始擔心會不會被投訴,被水果日報用「荒唐師竟違禁令 請生喝刺激飲料」的殺人標題公審,我膽顫起來,想想到時候被十幾支麥克風、攝影機圍堵的場面,一定緊張得說不出話來,而且還會被咄咄逼人的問話「說!你認不認錯?」「喝茶影響小孩發育,你知不知道?」「你要不會跟社會大眾道歉?」「有什麼話要跟受害家長講?」「萬一學生有後遺症,你要負責嗎?」天啊!面對這種肅殺的場面,我一定會哭出來。
為了以防萬一,到時候講不出話來,先擬好稿子,免得窘態畢露。
各位媒體先進:
我知道各位今天來的目的是追求真相,而非扭曲事實,製造衝突對立,這點我很樂意協助大家,相信各位都有寬容、包容的美德,所以請耐心聽我講完再發問。
洪蘭教授曾經引用美國著名的小說《梅崗城》,故事中替黑人辯護的律師父親說:「人在他一生中,至少要做過一件值得驕傲的事。」而我認為當老師是我這一生中最驕傲、最光榮的事情,我願意在公平正義的教育環境下默默奉獻,為了培育國家所需的人才努力以赴。未來的人才首重品德,一個人品德若是不好,如果有再多的知識反而容易危害社會,像胡關寶雖擁有高學歷,卻走上擄人勒贖的不歸路。
今天青少年投訴我請學生喝刺激性飲料,這是事實,無從辯駁,但投訴的動機是什麼?真的是為了同學健康著想,還是想讓老師難堪,以後不敢糾正他們的違規行為?輔導專家說青少年時期是「狂飆期」,容易意氣用事,喜歡反抗命令、挑戰權威,這是因為大腦掌管情緒的杏仁核發展先於掌管理性的前額葉。有人說青少年就好像一觸即發的油門,但搭配的煞車卻要幾年後才會到。
今天青少年所投訴的案件有多少是來自大腦杏仁核作用,而沒有透過前額葉的思考,我們必須嚴肅思考是否該為了青少年一句話、一件投訴就勞師動眾,浪費社會資源,甚至不小心落入他人設計好的陷害還沾沾自喜?大人們必須當青少年的「前額葉」,代替他們思考,想一想這件投訴是否符合不公、不義的標準,而不是照單全收,拿起麥克風、攝影機就一股腦地往前衝。
! 今天的爆料是明日黃花,轉眼間就被遺忘,因為明日又有更辛辣、更聳動的新聞,但是對當事人卻是難以抹滅的印象。俗話說:「言語傷人,更勝刀斧。」不實爆料,比刀砍斧劈更令人心寒,若不實爆料都不會得到制裁,那麼我們所處的世界就是地獄,而劣質媒體是幫凶。
西方諺語說:「真相是時間的女兒。」這件事的是非曲直不是一兩句話便可以帶過,如果僅靠一兩句話便能拼湊真相,那是廉價的妥協。我一直堅信公平正義還存在這世界,我會用一輩子的時間來證明這個真理。
最後,我要呼籲社會,我們應該重建人與人之間信賴、尊重的價值,不要生活在互相猜忌、鬥爭的地獄中,而這些不是我一人能做到,還需要依賴各位媒體菁英,最後引用中國時報社論的話:「孩子可以捧在手心上愛,但不能捧在手心上教。」謝謝大家!
當我把這想法告訴朋友,朋友只是笑了笑說:「你那長篇大論沒有用,很可能被冠上『違反教局禁令 師強辯不認錯』的標題,繼續公審,繼續鞭你,省省力氣吧!」看來我還得活在幻想中的膽顫心驚好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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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按:
圖為西方正義女神Themis,法界朋友對於此姝應不陌生(苦笑)
Themis一手拿天秤,一手執劍,許多時候其以蒙住雙眼的形象出現,此乃象徵絕對正義--Themis先以天秤秤過功過是非,若屬惡,則揮劍斬之,殺無赦。
記得女巫將畢業時,法學院門口亦立起一尊正義女神像,當時不少同窗玩笑說既然正義女神蒙了眼,是否代表盲目的正義?亦或正義已死?
今日回想起當時笑語,再對照現今社會種種亂象,不禁讓吾人要擔心的問:是否正義真的已死?
圖片出處:www.parke.com.au/images/Themis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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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電影的秀
2007-12-08 18:22:33
實在是隔行如隔山,還好之前看過你這篇文章及圖片,不然今天中午看HERO時,看到這正義女神,一定滿腦子疑問---不是應該張大眼睛看清是非對錯嗎?怎麼反而是被蒙上眼睛呢?
P.S: 1.HERO特別版和電影版蠻好看的,就不知本行的你評價如何?
2.文筆實在不夠好,所以我的部落格上沒啥東西,是同學幫我設計的.我只會偶爾放幾張相片上去,不過我2個同學的倒蠻不錯的,尤其是可欣賞蛋糕作品哦!
秀
DCHC
2007-09-29 03:45:21
正確答案:
正義女神眼上那塊布代表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不過我從未聽過國內任何一位憲法學者講出正確答案。
而正義女神手上那把劍代表什麼意義?
代表正義必須依靠暴力來實踐與維護。
沒有暴力就沒有正義。
國內也沒有任何一位憲法學者講出正確答案。
因為公法學者們不懂希臘神話賦予正義女神的存在意義,於是我國的法學院教育從基本觀念就是錯誤。
頗有感觸,問候與祝福女巫,新年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