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2 00:08:43飄然

《不可兌現的‧承諾》


從小到大,我都很重視承諾。也許是受童話故事的薰陶吧,總覺得倘若做了壞事,自然而然,便會有相當的懲罰出現。

雖然我很少做壞事,但不知怎的,每次當我做壞事的時候,總會給別人發現。還記得我在唸小學時,每科成績均名列前茅,唯獨是數學科,成績常常徘徊於尷尬的及格與不及格之間。一次,我的數學測驗不及格,慌亂的我想出一條妙計:把鉛筆刨短,然後包在掌心塗改答案。天真的我滿以為可以瞞天過海,豈料,當我請求老師給我加回分數的時候,老師悄悄地告訴我,原來他早已再三檢查我的試卷,希望能幫助這個還欠兩分的壞蛋一把!自以為萬無一失的妙計當下遭揭穿了,心想:「糟糕!今趟不是記小過便是大過了!」——就在心臟快要停頓之際,老師竟然裝作若無其事的替我加分——讓我可以剛好合格。當時的我慚愧得很,簡直到達無地自容的地步!

從此以後,我向自己承諾,以後會循規蹈矩,再不會做這等見不得光的壞事。

也許你覺得「出貓」是學習生涯必經的階段,但經此一役,我便很小心處理每一個承諾。(也許是害怕遭別人揭穿的感覺吧。)——絲毫不敢挑戰,甚至違反自己許下的諾言。

故此,對我來說,承諾,是十分重要的。

可是,當我把這個定義套進戀愛方程式裡,初踏情場的我立刻弄至焦頭爛額。經過多次的被愛與錯愛,才發現「承諾」——這個一點也不簡單的名詞——面對不同的人,便需要有不同的詮釋。

有人說,承諾在情侶之間是必要的產物,沒有承諾,也就全然談不上「愛」;亦有人說,承諾只是充當戀愛的調味品,加了進去,自然變得有趣;若然欠缺呢,反正可有可無,也無甚所謂。

正如有人在吃雲吞河的時候(為什麼挑雲吞河﹖無他,只因我喜歡吃!)嚐也不嚐便拼命的把桌上所有調味品不問情由的落呀落,反正在他們心目中,一碗白濛濛的雲吞河,不是太鰥,就是太寡。相反,對於那些吃膩了調味的人,舌頭都吃得清,鼻子都聞得透,他們皆摸清調味的最佳位置,心裡自然不會對它存有任何不切實際的幻想。他們都了解,過期的調味,非但不能增進食慾,卻往往令人大倒胃口!

所以,清楚愛情調味品用法的人,都很小心。每次下調味後,往往急不及待的在「Best before」一欄填上TODAY,因為享受過今天的佳餚,味蕾開心過一陣子,便曉得那是快樂的盡頭。


他們都曉得,
諾言若然經已逝去——再做多少次心外壓也不能起死回生。


如果每對情侶都遵守這個不二法則:每次鬧分手,其中一方便不會被埋怨沒有兌現那次在火星發現熉石時許下的承諾;而另一方也不會忙著盤算對方有沒有時刻遵守「為了妳,我願意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來!」這個比「孝感動天」還要厲害的承諾而苦惱萬分。

綜合以上各點,再按-x=y, -y=y 的《愛氏不定理論》,
得出「不可兌現的‧承諾」比「不能說的‧祕密」在邏輯基礎學上較為優勝。

味蕾都長滿了繭的你,認同嗎﹖


(written by terribly sick 然 on November 2, 2007; pictures taken by 然 in France)

p.s.圖一為某電影的劇照。圖二、三為巴黎聖心教堂。有趣的是:驟眼看,以為是兩幀照片是取自不同的場景;但只要細心點觀察,便可發現兩者其實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不要以為它們是襲自當地名信片,其實是我出於好奇拍下的照片。兩圖拍攝時間只差短短的兩小時,感覺便全然不同;相比在兩句鐘前情人對你許下的某某承諾,其保鮮程度可想而知……
林Sound 2008-02-02 04:07:37

人大了,經歷多了,才懂得甚麼是 諾言 ~ 甚麼是 [順口開河]o

至於在愛情這一個範疇內~ 根本沒有邏輯可言!
就算 許下了 想堅守一世的 承諾, 若分手了, 連守也沒資格~

出於真心的諾言! 就算守不了... 也怪不了誰~
我是這樣的相信着...

去找個[合味道] 的 杯麵來品嚐吧~

版主回應
也許我的識別能力太弱,總不曉得分辨,所以只好一概天真的相信著,到頭來,卻只有失望。

這讓我想起Jane Austin 的《理智與感情》和我最喜歡的《傲慢與偏見》。別人也許能在理智與感情中間取得平衡,我卻絕對不能,雖未至於0:10般失去理智;卻會變成4:6,甚至3:7,很傻吧﹖

是的,真心很重要,只要盡了力,就算守不來,也心存感激!

ps 哈哈,合味道杯麵,我喜歡!
2008-02-25 00:59:09
得得地 2007-11-04 12:17:33

戀愛是一種信仰,相信便可以擁有。
安定了自己的本份,就不會有遺憾或抱怨。
到底人與人之間的相遇,是很玄的。
http://oldlady.idv.tw/old/2006/love_2006/51_xizang/index.html
「聽見西藏」
The world is big. You are not alone.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鼓勵。
雖然這樣說來很浪漫,但在我心中,信仰是有神祇存在的,而兩人相愛,最重要的是地位相若,假若一個對另一個奉若神明,便失去了變愛的真義。
2008-02-25 00:48:05
MIC 2007-11-04 01:17:21

相中的是聖心教堂!

版主回應
對不起,弄錯了。
謝謝指正。
2008-02-25 00: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