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14:31:03阿梅

該考慮瘦肉精的「必要性」而非「安全性」(張照勤)

該考慮瘦肉精的「必要性」而非「安全性」(張照勤)

蘋果日報

美國於1999年核准培林(Paylean)為豬飼養過程合法飼料添加物,俗稱「瘦肉精」。事實上為區分不同禽畜種別的使用,牛隻所使用的另為2004年藥廠所生產的Optaflexx,其成分雖同為鹽酸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HCl),但濃度劑型不同。

就連在美國,瘦肉精使用仍有許多反對聲浪。鼓吹者之理由中認為可因此減少了飼養時間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然而,以美國為例,瘦肉精合法使用皆為「屠宰上市前」的動物,如在豬為上市前28天,而在牛則為28?42天,其他飼養肥育時期的使用不但沒有正面效果不符成本效益,而且是非法使用。
因此,相較於豬大約飼養約要6個月而牛甚至要更長的時間才可上市,如此短期使用瘦肉精,到底可顯著地減少了多少環境污染危害?另一個瘦肉精使用的問題,則為「無停藥期」。但根據已發表的研究指出,瘦肉精在動物停藥後5天左右仍能在尿中被偵測到,因此仍不容忽視因肉品中的殘留而引發人類食用後健康的疑慮。

基於人道不該鼓勵

瘦肉精對動物到底有無影響?2003年於《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的科學期刊已有正式報導,瘦肉精使用的確會造成豬隻於飼養過程的心跳速率增加、顫抖、倒下及不耐豬隻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緊迫(stress)。因此,站在現今強調動物福利及人道飼養觀點而言,的確不是一個該鼓勵的飼養方式。
瘦肉精的使用對人到底有無危害,至今仍缺乏科學性的證據。同樣作用的藥物,「為何毒性更高的可以用在氣喘藥,卻不能用在豬牛的飼料添加物上」?主要是瘦肉精之於動物目前僅止於「上市前的短期」使用,一旦其肉品上市,我們可能有「天天暴露」的風險。而且,用瘦肉精於飼養動物「有必要性嗎」?如可以避免使用,為何要去接受呢?
生產瘦肉精的美國Elanco Animal Health公司對此藥物使用所聲明注意事項中,特別提到瘦肉精使用後,飼料中須增加粗蛋白百分比或離胺酸(Lysine),以避免由於增加肌肉生成所耗損的蛋白質。離胺酸為體內組織修補、荷爾蒙生成及抗體生成之所需。
因此,不單須注意有心臟血管病史的人及孩童對瘦肉精有可能產生立即毒性作用,一般人也須注意因長期食入而可能導致的健康危害(例如可能導致的離胺酸缺乏)。
站在風險管理觀點而言,現今食用安全上沒有任何情況有所謂零風險。但不可因此而為合理的理由而只做消極管控。
根據美國報導,美國豬牛隻中僅有45%豬及30%牛使用瘦肉精,因此面對目前全世界包含歐盟國家及中國共有160多國禁用瘦肉精,不單美國須重新省思因使用瘦肉精後對其肉品外銷所造成的貿易阻礙與經濟損失,台灣也同樣至少有權力選擇「由美國進口但仍不含瘦肉精的牛肉」!

作者為中興大學微生物暨公衛所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