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6 11:53:02橘。
女王說
「妳絕對不是個對瑕疵品放不了手的女人,不管是一輛車、一雙鞋、或是一段愛情。拋開已走味的『雞肋』,才有全新的開始,因為,妳值得擁有更好的他!」
第一,不要打給他!
本書說到:「電話,是失戀分手時,最具毀滅性的武器。」相信每個人都有經驗,分手後總是在各種情況下忍不住打給前男友:想念的時候、寂寞的時候,以及喝醉酒的時候。於是有許多人就這樣永遠鬼打牆走不出來,手犯賤忍不住想打給前男友。運氣好的,前男友跟你聊的愉快,讓你知道他沒有妳也過得很好,運氣不好的,打過去不是被拒接就是熱臉貼冷屁股,搞的自己很沒尊嚴。不管如何,打完電話後的感覺都是爛透了,卻無法控制想打給前男友的衝動和慾望。
而妳去問問這些曾打過奪命連環扣的人,他們會告訴妳這是這輩子做過最後悔的事。
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曾經喝醉酒的時候忍不住手賤打給我的背後靈先生,沒想到接起來的是酒店妹,害我足足在廁所吐了十分鐘才出來(嗯,其實是真的喝太醉)。我的朋友說:「千萬不要在任何意識不清、意志薄弱的時候打給前男友,因為妳搞不清楚妳是不是真的該打這通電話。」所以在撥出電話之前,妳先想想,在事隔半年一年後,再回頭看看現在的自己,會不會後悔?
「妳真的想打這通電話嗎?」如果,打了這通電話並不會改變妳的現狀,並不能改變你們的關係,並不能讓你掛上電話之後心情變的比較好,那麼,為什麼要將自己陷入如此的惡性循環的鬼打牆裡?更何況,他真的想接到妳的電話嗎?
所以,沒意志力的請在通訊錄刪掉他的電話,有意志力的請在他的電話名稱加上「don’t call」,有超強意志力的請記得把熱線號碼刪掉免得每個月要多繳50元。不要期待他的來電、不要在妳最不堪的時候打給他,一年後,妳會感謝自己的聰明決定!
第二,他不是妳的菜!
「如果他真的那麼棒,你們就不會分手了。」壞消息是妳一直自我欺騙,好消息是,在內心深處妳已經心知肚明,他不是妳的菜。
分手後,我的男性好友跟我說:「女王,不用難過,妳啊,不是他的菜。」
「啥?」
「不是每個男人都吃的起Paris1930的啊!妳有沒有看過王文華的文章,好像是蛋炒飯那一篇?」
「我知道啊,男人愛吃蛋炒飯,方便、迅速、便宜又不會太難吃。」
「對,食物也可比喻為女人,我不是物化的意思,但不是每個男人都吃的起,懂的吃,瞭解珍貴的食材、懂得美食的藝術,以及願意花時間忍耐飢餓等待最美好的料理。對他們來說,或許一盤千篇一律的蛋炒飯可以填飽肚子即可,甚至399吃到飽、國民便當、路邊快炒都是他們的最愛。所以,女王,既然妳不能開快炒店,妳怎麼能怪男人去吃路邊攤?」
「所以我就不是他的菜?」我想到每一個失戀的人,他們總安慰自己:「我是最好的。」、「他會後悔!」、「那個人怎麼比的過我?」…但事實上,妳好不好、他會不會後悔、那個人比妳好或比妳差,根本一點就不重要。如果妳一直思考這些問題,妳永遠都走不出過去,真正的釋懷不是去比較、不是去希望自己是對方永遠的最愛,而是:這一些都跟妳沒有關係了。
就算妳是他的最愛又如何,他還不是能夠愛別人?妳很好又怎樣,他或許不需要這麼好的人,他會後悔又如何,妳怎麼知道他會後悔幾次、妳會再受傷幾次?
或許別人更適合他,他吃路邊快炒比較開心,妳又何必要他瞭解貝隆生蠔和蚵仔的差別?
「他不是妳的菜!」請記得,不是妳好不好的問題,妳很好,他也很好,只是他走錯了餐廳,點錯了菜。
第三,被害後的妄想症!
這裡指的不是被害妄想症,而是被害後的妄想症。
妄想症症狀如下:
1. 死纏爛打,精心設計與他的巧遇,讓他知道無法擺脫你們的過去。
2. 每天想著:「他一定會回頭找我復合。」
3. 自我安慰:「他沒有我,就沒有快樂,他一定也會悶悶不樂。」
4. 如果我變瘦了、變漂亮了,然後讓他覺得:「妳真棒,我怎麼會甩了妳?」
5. 沒事到一些妳們曾經常去的地方追掉逝去的愛情,甚至希望可以再看見他。
但,事實卻是:
1. 他與妳巧遇,他根本不想遇到你。沒有男人會說:「哇!她對我死纏爛打,她看起來真辣!」
2. 親愛的,不要再想了,他不會跟你復合了!
3. 事實上,他沒有妳,他也過得很快樂!
4. 妳變瘦了,妳變正點了,那已和他無關,更慘的是,妳知道他的新女友居然是個比妳還醜的瞎妹。
5. 我相信他遠遠看到妳,一定會想著:「早知道今天不要走這條路。」
所以,別妄想了。如果他真的會回來找妳,早就回來了,如果他真的會打給妳,早就打給妳了,如果他真的覺得你很棒,他怎麼可能會想失去妳?
事實上是,妳現在在自編自導自演獨腳戲,這部戲,從頭到尾男主角都沒有參與。
別再自欺欺人,請面對真實世界。坦然面對感情失敗的真相,不要只是緬懷或將它改寫成美好劇本。拒絕真相只會讓你無法從錯誤中學習。勇敢承認感情並不是無時無刻都那樣完美、美好,並不會否定它曾存在的重要性,誠實的面對真相、停止自我欺騙,才是真正的解放,如果妳愛自己的話。
第四,別從前女友變成炮友!
或許有的人認為野食不如舊貨好,但女王我總認為,這樣有損自己的格調。
或許分手後,妳還會想念他、渴望他,或許再見面一切感覺都很美好,於是你們發生了關係,妳誤以為重溫舊夢,回味舊情,這樣的關係又曖昧又美好,但最終,他穿上褲子還是走回他自己的生活、他的人生、他的新女友,妳只感覺自己像陀屎。
本書的調查報告指出,參與調查的每個人都同意,不和前男友碰面或上床是最明智的決定。那些或許抱著復合的希望和前男友上床的人,只會受到更深的困惑和傷害,以及窩囊。
如果他愛妳,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跟你復合,然後再跟你上床。而不是跟你上了幾次床,說了幾句情話與不實際的承諾,然後還是只願意跟你維持這樣見不得光的炮友關係。
從前女友降級成炮友,是對你們之前那段感情的侮辱。
妳連這點尊嚴都不要了,妳還奢望他能給妳什麼尊重?
妳其實適合更好的他
我來哩!?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js641pk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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