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13:01:50馬來魔 (魔哥)

從【李察朱威爾事件】到「河正宇事件」,永遠學不乖的媒體,到底有完沒完?





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李察朱威爾事件》,描述一個無辜的肥宅警衛,因為發現炸彈,拯救遊客而成為英雄,卻因為調查單位的片面臆測,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錯誤指控他「自己放炸彈,只為了出風頭」,女記者為了挖八卦,不惜跟調查人員上床,交換一點片面的情報之後,用未審先判的方式作出渲染式的報導,讓李察朱威爾這個無辜的警衛被全世界都認為他是壞人,最後證實烏龍一場,但無論是急著出風頭的調查單位,還是已經對他造成傷害的媒體,都沒有人明確的認錯!

類似的事情最近又發生了!演出《與神同行》而聲名大噪的韓國男星河正宇,被媒體片面報導說他長期在江南某整形外科施打違禁藥物,但經紀公司提出說明,指出河正宇只是為了改善臉部皮膚狀況,才會到整型診所接受雷射治療,在醫師判斷下施打麻醉,並非藥物濫用,至於有沒有濫用違禁藥物的問題,應該是等警察和法律判斷之後才能下定論,但在事實真相還有待釐清的時候,各大媒體幾乎都已經用明示或暗示的筆調,把風向帶到「他就是有罪」的程度,請問媒體記者可以兼任警察,還是可以兼任法官?

其實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之前媒體報導過周杰倫為了逃避兵役,假造僵直性脊椎炎的病例,後來證明他真的有僵直性脊椎炎,也已經在檢調單位的調查之下還他公道,但媒體即使有更正報導,也只出現小小的篇幅,跟指稱他就是有罪的龐大篇幅根本不成比例,印象中還有名模姚采穎被媒體指稱吸毒,重創演藝事業,即使後來證明烏龍一場,她根本沒吸毒,但她的形象已經蕩然無存,甚至從此在演藝圈消失…

類似案例不勝枚舉,請問古今中外的各大媒體,你們要搞出多少次的李察朱威爾事件、河正宇事件、周杰倫事件、姚采穎事件,以及各種無辜的人所延伸出來的各種事件,你們才能善罷干休?當記者的目的是報導真相,如果只是為了聳動不擇手段的話,你可以去寫小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