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11:46:39吳毓庭

用音樂與世界交流



原文刊登於《國語日報》2019.1.24 文藝版「樂學趣談」



分享學音樂的故事大概有許多篇幅都會是在敘述關於練習的事。專業音樂人為了要能夠演奏好一首曲子、精確表達出它的意念,就得花上足夠的時間去熟悉作品與掌握表現它的技術!

 

於是許多音樂班都會發給學生一本術科聯絡簿,簿子上會有一行行讓學生填寫練習時間的格子。我國中時的鋼琴老師會特別要求我要仔細填寫,誠實記錄是必須的,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有相當的長度,每天一小時肯定不夠,三個小時也絕對不會算多。我們每週碰面一次,老師會看著簿子檢查我的練習狀況,其中一項重點是:某一天練五小時,某一天休息,兩天相加總數雖然還過得去,但對「練習」而言是過不去的,因為練琴最重每天規律、持之以恆。音樂圈流傳著這麼一句話:一天沒練琴自己知道,兩天沒練琴老師知道,三天沒練琴就大家都知道了。

 

練到了基本時數,接著就要開始講「規距」。學音樂有點像是學習數學,有些公式、規則需要先遵守,徹底吸收後才有能力變化。如果說要挑出一個最能代表「規矩」的事,我以為是「指法」。「指法」是我們彈琴時,指頭運作的順序,好指法讓我們每根手指都能像最優秀的接力賽跑者,發揮它最大的能力,事實上,管、絃樂器也都有指法的問題。以前老師常常會讓我在學習新曲子前,先抄寫她個人樂譜上的指法再練習,當時總會覺得,只要能彈出來這些音符來就好了啊,為何要限制使用哪根手指呢?後來才發現,使用設計過的指法能讓旋律彈得更順暢、更生動,十九世紀的大鋼琴李斯特就曾強調,每個指頭都有它的特性,我們依照音符的個性決定指法,便能更有效表達音樂裡的感情。

 

「練習」完這些辛苦事,我們就能開始享受演出的樂趣了。我很喜歡表演,因為表演讓我有機會走訪許多特別的角落。我因著從小學習鋼琴、參加學校樂隊、大時學進入管絃樂團,而到過大大小小的文化中心,曾經參與過總統府所策劃主辦的音樂會,甚至也有機會到國外演出,像是在南非的野生動物園演奏普羅高菲夫的《彼得與狼》,當時演出臺外圍還有大象在走動呢!

 

最後,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因為音樂不像語言有巨大的限制,而能夠輕易地與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交流,對於這一點,我覺得這正是學音樂最珍貴的地方:在音樂裡,我們沒有辦法用語言修飾自己、假裝自己,只能用心與腦表現,所以無論是獨奏或合奏,我們終將以最靠近自己真實模樣的方式與別人交流。和別人合奏,你會感覺彼此心心相印很溫暖;自己獨奏,你會感覺實現了自己的計劃很滿足。在學音樂的路上,能時時流露自己的真誠,感受別人的真心,我覺得這無疑是世界上很棒的一件事。